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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

(西漢時期官員、酷吏)

鎖定
張湯(?~前115年), [19]  京兆杜陵(今陝西省西安市)人。西漢時期大臣、酷吏。 [21] 
張湯自幼學習律令,初任長安吏,因受丞相田蚡的欣賞,歷任茂陵尉、丞相史。後在審理陳皇后蠱惑之獄和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謀反事件中窮治根本,受到武帝賞識,累遷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後與趙禹共同編訂法律,用法苛刻嚴峻,又迎合武帝所好,以《春秋》古義治獄,審理案件以皇帝意旨為準繩。他還協助武帝改革幣制,實施鹽鐵官營,算緡告緡,打擊富商大賈。前115年,遭御史中丞李文、丞相長史朱買臣等人誣陷,最終被迫自殺。 [24] 
張湯參與制訂和實施了政治、經濟上的一系列舉措,加強了漢武帝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 [20]  對專橫跋扈的守舊貴族給予沉重的打擊,嚴加懲處王侯貴族及豪強勢力達數萬人,使割據諸侯王的勢力從此一蹶不振。張湯主張法治,其奉詔與趙禹等一起制定了許多法令條文,撰有《越宮律》27篇,已失傳。這些法令在當時對打擊豪族勢力,穩定社會秩序起了重要作用。 [23]  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漢朝的法律制度,且其執法極為嚴峻,並以《春秋》古義為飾,以武帝意旨為準繩,成為了後世酷吏的典範。 [22] 
所處時代
西漢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
逝世日期
公元前 116年12月
主要作品
越宮律》《朝律
本    名
張湯
官    職
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

張湯人物生平

張湯才華初露

張湯是京兆杜陵(今陝西省西安市)人。他的父親曾任長安丞,有一次父親出外,張湯作為兒子守護家舍。父親回來後,發現家中的肉被老鼠偷吃了,父親大怒、鞭笞張湯。張湯掘開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並找到了吃剩下的肉,然後立案拷掠審訊這隻老鼠,傳佈文書再審,徹底追查,並把老鼠和吃剩下的肉都取來,罪名確定,將老鼠在堂下處以磔刑。他的父親看見後,把他審問老鼠的文辭取來看過,如同辦案多年的老獄吏,非常驚奇,於是讓他書寫治獄的文書。父親死後,張湯繼承父職。官為長安吏,任職了很久。 [1] 
周陽侯田勝在任職九卿時,曾因罪被拘押在長安。張湯一心幫助他。他在釋放後被封為侯,與張湯交情極深,引見張湯遍見各位貴族。張湯擔任給事內史,為寧成掾,因為辦事無誤,又被推薦給丞相,調任為茂陵尉,在陵中處理事務。 [2] 
當時武安侯田蚡擔任丞相,徵召張湯為丞相史,又將其推薦給漢武帝,漢武帝讓其補任為御史(《漢書》作侍御史),令他處理訴訟。在處理陳皇后巫蠱的案件時,他深入追查其黨羽。因此,漢武帝認為他很能幹,晉升他為太中大夫。他與趙禹共同制定各種律令,務必依法令嚴峻細密,對任職的官吏尤為嚴格。不久,趙禹遷升為中尉,調任為少府,而張湯也升為廷尉,兩人關係密切,張湯象對兄長一樣對待趙禹。趙禹為人廉潔孤傲,自從任官以來,舍第中從未有食客。公卿相繼邀請趙禹,趙禹卻從不回報,其用心在於杜絕知交、親友及賓客的邀請,以便堅持自己的主張。他收到法律判決文書都予以通過,也不復查,以便掌握官屬們過錯。張湯為人多狡詐,玩弄智謀駕御他人。開始時擔任小吏,虛情假意地與長安的宮商大賈田甲、魚翁叔等人關係密切。及至官達九卿的職位,收納和交結全國各地的知名士大夫,自己心中雖然並不讚許對方,然而表面上仍表現出敬慕之情。 [3] 

張湯受到賞識

當時漢武帝偏愛有文才學問的人,張湯斷決大的案件,欲圖附會古人之義,於是請求以博士弟子中研習《尚書》、《春秋》的人補任延尉史,以解決法令中的疑難之事。上奏的疑難案件,一定預先為漢武帝區別斷案的原委,漢武帝肯定的,便著為讞決法,作為延尉斷案的法律依據,以顯示漢武帝的英明。奏事受到斥責,張湯便向漢武帝拜謝,他還揣摸漢武帝意圖,引證廷尉正、監、掾史的正確言論,説:“他們本來曾為臣提出來建議,如果聖上責備臣,認為臣沒有采納他們的建議。臣下愚昧,只及於此。”
因而錯誤常被原諒、有時向漢武帝奏事,受到稱讚,便説:“臣下並不懂得這樣向陛下進奏,而是某個廷尉正、監或掾史寫的奏章。”他欲推薦某人,常常這樣表揚此人的優點,遮掩缺點。他斷決的罪犯,若是漢武帝欲圖加罪,他便讓廷尉監或掾史窮治其罪;若是漢武帝意欲寬免其罪,他便要廷尉或掾史減輕其罪狀。所斷決的罪犯,若是豪強,定要運用法令予以詆譭治罪。若是貧弱的下等平民,則當即向漢武帝口頭報告。雖然仍用法令條文治罪,漢武帝的裁決,卻往往如張湯所説。張湯對於高官,非常小心謹慎,常送給他們的賓客酒飯食物。對於舊友的子弟,不論為官的,還是貧窮的,照顧的尤其周到。拜見各位公卿大失,更是不避寒暑。因此,張湯雖然用法嚴峻深刻不公正,卻由於他的這種作法獲得了很好的聲譽。而那些嚴酷的官吏象爪牙一樣為他所用者,也依附於有文才學問的人。丞相公孫弘多次稱道他的優點。 [4] 
在處理淮南、衡山、江都三王謀反的案件時,都窮追狠治,徹底審理。漢武帝欲釋放嚴助和伍被。張湯與漢武帝爭論説:“伍被本來就曾謀劃反叛之事,而嚴助親近交結出入皇宮的陛下近臣,私自交結諸侯亦如此類,不加懲處,以後將無法處治。”漢武帝因此同意將伍被、嚴助治罪。他以審理案件排擠大臣作為自己功勞的表現,多像這樣。從此,張湯更加受到尊崇信任,晉升為御史大夫 [5] 
正巧匈奴渾邪王等人投降漢朝,漢朝廷調動大軍討伐匈奴,崤山以東干旱,貧苦百姓流浪遷徙,都依靠官府供給食物,官府庫存空虛。張湯從而稟承武帝的旨意,請求製造白金貨幣及五銖錢,壟斷鹽鐵的生產和買賣,排擠富商大賈。還公佈告緝令,剪除豪強兼併的家族,舞弄文辭,巧言詆譭以輔助法令的施行。張湯每次上朝奏事,談論國家的財用,常至日暮,武帝甚至忘記吃飯。丞相形同虛設,國家大事都聽張湯的意見。全國被搞得民不聊生,都騷動起來,官府所興起的各項生產,也無法獲利。官吏們從中侵奪漁利,從而又被嚴厲地依法治罪。因此,使得公卿以下的官員,直至平民百姓,都指斥張湯。張湯患病時,漢武帝曾親自前去看望,其隆貴到了這種地步。 [6] 

張湯反對和親

匈奴人前來請求和親,羣臣在皇帝面前討論此事。博士狄山説:“和親對我們有利。”漢武帝詢問有什麼好處,狄山説:“武器是兇器,不應多次動用。高皇帝欲圖征伐匈奴,在平城陷入困境,於是與匈奴結和親。孝惠帝、高皇后時,天下因此而得以安樂。及至孝文帝,要對匈奴採取軍事行動,北部邊境蕭然而苦於戰事。孝景帝時,吳、楚七國反叛,孝景帝往返於兩宮之間,膽戰心寒了幾個月。吳、楚七國之亂被平定後,景帝一朝始終不談軍事,國家富裕充實。如今從陛下開始發兵攻擊匈奴,使得我們國家空虛,邊境地區的百姓極度貧窮困乏。由此看來,不如和親。”漢武帝問張湯,張湯説:“他是個愚蠢的儒生,沒有知識。”狄山説:“臣下的確是愚忠,但象御史大夫張湯那樣,卻是詐忠。如張湯審理淮南、江都王謀反的案子,以惡毒的文辭肆意詆譭諸侯王,離間宗室的骨肉之親,使蕃臣內心不安。臣因此知道張湯為詐忠。”於是漢武帝面帶不快對狄山説:“我讓你擔任一個郡的長官,能不能不使匈奴人入境搶掠?”回答説:“不能”。再問:“負責一個縣呢?”回答説:“不能。”又問:“負責一個烽障呢?”狄山知道再説不能,便會被治罪,只好説:“能。”於是漢武帝派狄山到邊境負責一個烽障。一個多月之後,匈奴人砍了狄山的頭以後離去。從此以後,羣臣震懾,不敢再談和親。 [7] 

張湯招怨致禍

張湯的門客田甲,雖然是個商人,但有很好的品德。當初張湯任小吏的時候,因為金錢的關係而互相往來,及至張湯當了大官,田甲又曾責備張湯行事中的過失,也表現出忠正剛烈之士的風範。
張湯在擔任御史大夫第七年的時候。終於被免官治罪。 [8] 
河東郡人李文曾與張湯有隔閡,不久擔任御史中丞。為了泄憤,多次在上奏的文書中尋找對張湯不利的證據,都沒有得逞。張湯有個心愛的屬吏名魯謁居,知道張湯對李文不滿,便指使他人上奏影射李文有圖謀不軌的奸邪之事,漢武帝將此事交給張湯處理,張湯將李文處以死罪。實際上他心裏明白此事是魯謁居所為。武帝問起這件事説:“告發李文圖謀不軌的事是怎麼引起的?”張湯假裝吃驚的地説:“這大概是因李文以前的熟人怨恨引起的。”魯謁居患病住在里巷的一户人家,張湯親自去探望,併為魯謁居按摩雙足。趙國靠冶煉鑄造營利,趙王劉彭祖多次指控鐵官,張湯卻每每排斥趙王。趙王尋查張湯的不可告人之事。魯謁居曾審理趙王的訟案,趙王對他心懷怨恨,上書告發説:“張湯是朝廷大臣,掾史魯謁居有病,張湯卻親自到他那裏為其按摩雙足,我懷疑他們可能有什麼大陰謀。”此事下到延尉審理。魯謁居因病而死,事情牽連到他的弟弟,被拘押在導官那裏。張湯也到導官的官衙審理其他囚犯,見到了謁居的弟弟,欲暗中幫助他,表面卻裝作不認識。魯謁居的弟弟不知道他的用意,因此怨恨張湯,指使人上書告發張湯與魯謁居的陰謀,共同以圖謀不軌的罪名告發李文之事。漢武帝將此案交給減宣處理。減宣曾與張湯不和,接手此事後,窮追狠治,並且不向武帝進奏。正巧有人盜走了漢文帝陵園的下葬錢,丞相莊青翟上朝,與張湯相約一起謝罪。至武帝面前,張湯暗想,只有丞相在四時到各國陵拜祭,此事只應由丞相請罪,他自己並不參與其事,沒有必要承擔責任。丞相謝罪後,武帝派御史審查這件事。張湯欲圖奏報説丞相知道盜錢之事,丞相莊青翟深感恐懼。丞相府的三位長史因此準備打擊張湯,以罪名陷害他。 [9] 

張湯建議興利

長史朱買臣素來怨恨張湯,張湯當時任小吏,要跪拜者請朱買臣等上前。不久,張湯任廷尉,審理淮南王謀反的案件,排擠莊助,朱買臣對此心懷不滿。及至張湯升任御史大夫,朱買臣以會稽太守升任主爵都尉,處於九卿之位,數年之後,因為觸犯法令被免官,降職為守長史。他曾去拜見張湯,張湯高傲地坐在牀上,他的府丞和掾史對朱買臣也沒有禮貌。朱買臣是楚地的士人;對此深為怨恨,常欲置張湯於死地。王朝,是齊地人,因為懂得方術,官至右內史。邊通,學戰國縱橫家的説人之術,是個性情剛烈強悍的人,兩次任官至濟南王國相。他們的地位都曾比張湯高,不久失去官位,任守丞相長史,只好在張湯麪前委曲求全、張湯多次代行丞相職權,知道這三位長史一向尊貴,所以常故意凌辱他們。
因此三個長史合夥謀劃説:“當初張湯與丞相相約向漢武帝謝罪,不久卻出賣了丞相;如今又欲以宗廟之事彈劾丞相,這是欲留取代丞相的地位。我們知道張湯的不可告人之事。”他們派屬吏逮捕審訊了張湯的友人田信等,説張湯向武帝奏報提出建議,田信都事先知道,因此屯積取利,與張湯平分。他們還説張湯有其他奸邪之事、這些話很快傳到武帝那裏,漢武帝向張湯説:“我有什麼打算,商人都事先知道,加倍屯積貨物,這都是因為有人把我的計劃告訴了他們。”張湯聽後;沒有謝罪,還驚訝地説:“肯定是有人這樣做。”減宣又上奏了魯謁居之事。漢武帝果然認為張湯心中險詐,當面撒謊,派使臣帶着簿籍以八項罪名指責張湯。張湯一一予以否認,不服。於是漢武帝又派趙禹責備張湯。趙禹見到張湯後,責勸張湯説:“閣下怎麼不懂分寸,您審訊處死了多少人,如今人們指控你的事情都有根據,聖上很重視你的案子,想讓你自己妥善處置,為什麼要多次對證呢?”張湯於是上疏謝罪説:“張湯沒有尺寸的功勞,從刀筆吏起家,因得到陛下的寵幸而官至三公,沒有任何可開脱罪責之處。然而陰謀陷害張湯的,是丞相府的三位長史。”於是自殺身死。 [10] 

張湯死後留名

張湯死後,家裏的財產不超過五百金,都是得自皇上的賞賜,沒有其他產業。他的兄弟之子要厚葬張湯。張湯的母親説:“張湯作為天子的大臣,被惡言污衊致死,有什麼可厚葬的!”遂用牛車裝載他的屍體下葬,只有棺木而沒有外槨。漢武帝知道後,説:“沒有這樣的母親,不能生下這樣的兒子。”因此將三位長史處以死罪。丞相莊青翟被迫自殺。釋放了田信。武帝很為張湯之死惋惜。晉升了他的兒子張安世的官職。 [11] 

張湯軼事典故

漢武帝與張湯商量製造白鹿皮幣,詢問大司農顏異的意見。顏異反對,漢武帝不高興。張湯又與顏異不和,正好有人以其他事告發顏異,顏異就被逮捕下獄,由張湯審問。顏異曾和客人對話,客人説法令初下,有不便之處,顏異沒回應,只是稍微譏諷了幾句。張湯就上奏稱顏異作為九卿,見法令不便,沒有明説卻內心誹謗,判處死刑。於是開啓了所謂“腹非腹誹)”的先例,從此公卿大夫也大多阿諛奉承、討好皇帝。 [18] 

張湯歷史評價

  • 汲黯:“張湯智足以拒諫,詐足以飾非,務巧佞之語,辯數之辭,非肯正為天下言,專阿主意。主意所不欲,因而毀之;主意所欲,因而譽之。好興事,舞文法,內懷詐以御主心,外挾賊吏以為威重。” [12] 
  • 狄山:“若御史大夫湯,乃詐忠。湯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詆諸侯,別疏骨肉,使籓臣不自安,臣固知湯之詐忠。” [13] 
  • 司馬遷:“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為聲。然郅都伉直,引是非,爭天下大體。張湯以知陰陽,人主與俱上下,時數辯當否,國家賴其便。趙禹時據法守正。杜周從諛,以少言為重。自張湯死後,網密,多詆嚴,官事浸以秏廢。九卿碌碌奉其官,救過不贍,何暇論繩墨之外乎!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為儀表,其污者足以為戒,方略教導,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質有其文武焉。雖慘酷,斯稱其位矣。” [14] 
  • 班固:“馮商稱張湯之先與留侯同祖,而司馬遷不言,故闕焉。漢興以來,侯者百數,保國持寵,未有若富平者也。湯雖酷烈,及身蒙咎,其推賢揚善,固宜有後。” [13] 
  • 司馬貞:“太上失德,法令滋起。破觚為圓,禁暴不止。奸偽斯熾,慘酷爰始。乳獸揚威,蒼鷹側視。舞文巧詆,懷生何恃!” [14] 
  • 錢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若湯之殺顏異,真可謂無辭矣。使有可議,寧當至腹誹乎?益足以驗異之賢,而湯之巧詆兇殘無狀也。自古小人用事,必先設法以鉗人之口。腹誹且死,況敢有公言?卿大夫諂諛取容一律而從湯矣。為人君者,曷亦謹所信任哉!後二年,湯竟有罪自殺。因歷觀酷吏傳,少有得其死者。殺人之事習熟於君之耳目,即教君以殺已之道也。出爾反爾,信哉是言。” [15] 
  • 王世貞:“張湯之於安世,父子也。其才智強記同,然而湯刻而憸,安世慎而共,湯膽大安世小。若是乎燻蕕也,然而有不可曉者,湯廉而安世貪也。” [16] 

張湯家庭成員

張湯兒子

張湯孫子

張湯墓葬發現

2002年,西北政法大學在建設長安校區時,發掘張湯的墓葬。為紀念此事,西北政法大學在墓葬遺址上建造了具有典型漢代風格的考古發掘紀念碑、中國法制文物與法律文化展覽館與紀念亭。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為“廉亭”題名。
張湯墓 張湯墓
墓為長斜坡墓道土洞式,坐東朝西,平面大致呈“甲”字形,墓道後連接甬道、墓室。此墓雖已經盜擾,但出土了特點較為明顯的西漢中期星雲紋銅鏡和武帝五銖錢等文物。最為珍罕的是,出土物中有2枚精緻的雙面穿帶印,一枚印文為“張湯臣湯”,一枚為“張君信印”,印面徑為1.8釐米,即古之所説“方寸之印”。此兩印的出土表明墓主應為張湯,結合出土器物和墓葬形制考古者推斷此墓葬時代為西漢中期武帝之時。西漢杜陵所轄範圍包括今長安區,即今張湯墓葬在西漢杜陵範圍內,此墓的發現與西漢御史大夫張湯墓的故籍地望相符。同時此墓中棺木痕跡表現為一棺葬,與《漢書·張湯傳》中“載以牛車,有棺而無槨”的記載相吻。墓中隨葬物品多為日常生活的小器件,不見漢墓常見的陶器和其他貴重器物,也與《漢書》中“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它贏”、“何厚葬之”的記載相同。
市文物局孫福喜等人綜合上述分析,斷定此墓就是西漢張湯墓。這一發現在一定程度上驗證了《漢書》記載的正確性。史載張湯死於漢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故其墓葬時代也應為元鼎二年左右。準確的墓葬年代的確定,為以往靠器物組合斷定相對年代的漢墓分期斷代,也為關中地區漢墓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精確的標尺。 [17] 

張湯影視形象

參考資料
  • 1.    《漢書》:張湯,杜陵人也。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還,鼠盜肉,父怨,笞湯。湯掘燻得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並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父見之,視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父死後,湯為長安吏。
  • 2.    《漢書》:周陽侯為諸卿時,嘗系長安,湯傾身事之。及出為侯,大與湯交,遍見貴人。湯給事內史,為甯成掾,以湯為無害,言大府,調茂陵尉,治方中。
  • 3.    《漢書》:武安侯為丞相,徵湯為史,薦補侍御史。治陳皇后巫蠱獄,深竟黨與,上以為能,遷太史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已而禹至少府,湯為廷尉,兩人交歡,兄事禹。禹志在奉公孤立,而湯舞知以御人。始為小吏,乾沒,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內心雖不合,然陽浮道與之。
  • 4.    《漢書》:是時,上方鄉文學,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讞疑,必奏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法廷尉挈令,揚主之明。奏事即譴,湯摧謝,鄉上意所便,必引正監掾史賢者,曰:“固為臣議,如上責臣,臣弗用,愚抵此。”罪常釋。間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為此奏,乃監、掾、史某所為。”其欲薦吏,揚人之善、解人之過如此。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吏深刻者;即上意所欲釋,予監吏輕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即下户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裁察。”於是往往釋湯所言。湯至於大吏,內行修,交通賓客飲食,於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調護之尤厚,其造請諸公,不避寒暑。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而深刻吏多為爪牙用者,依於文學之士。丞相弘數稱其美。
  • 5.    《漢書》: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獄,皆窮根本。嚴助、伍被,上欲釋之,湯爭曰:“伍被本造反謀,而助親倖出入禁闥,腹心之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上可論之。其治獄所巧排大臣自以為功,多此類。繇是益尊任,遷御史大夫。
  • 6.    《漢書》:會渾邪等降,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卬給縣官,縣官空虛。湯承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鋤豪強併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旰,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天子事皆決湯。百姓不安其生,騷動,縣官所興未獲其利,奸吏並侵漁,於是痛繩以罪。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鹹指湯。湯嘗病,上自至舍視,其隆貴如此。
  • 7.    《漢書》:匈奴求和親,羣臣議前,博士狄山曰:“和親便。”上問其便,山曰:“兵,兇器,未易數動。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乃遂結和親。孝惠、高後時,天下安樂,及文帝欲事匈奴,北邊蕭然苦兵。孝景時,吳、楚七國反,景帝往來東宮間,天下寒心數月。吳、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天下富實。今自陛下興兵擊匈奴,中國以空虛,邊大困貧。由是觀之,不如和親。”上問湯,湯曰:“此愚儒無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御史大夫湯,乃詐忠。湯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詆諸侯,別疏骨肉,使籓臣不自安,臣固知湯之詐忠。”於是上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山曰:“不能。”曰:“居一縣?”曰:“不能。”復曰:“居一鄣間?”山自度辯窮且下吏,曰:“能。”乃譴山乘鄣。至月餘,匈奴斬山頭而去。是後羣臣震讋。
  • 8.    《漢書》:湯客田甲雖賈人,有賢操,始湯為小吏,與錢通,及為大吏,而甲所以責湯行義,有烈士之風。湯為御史大夫七歲,敗。
  • 9.    《漢書》:河東人李文,故嘗與湯有隙,已而為御史中丞,薦數從中文事有可以傷湯者,不能為地。湯有所愛史魯謁居,知湯弗平,使人上飛變告文奸事,事下湯,湯治論殺文,而湯心知謁居為之。上問:“變事從跡安起?”湯陽驚曰:“此殆文故人怨之。”謁居病卧閭里主人,湯自往視病,為謁居摩足,趙國以冶鑄為業,王數訟鐵官事,湯常排趙王。趙王求湯陰事。謁居嘗案趙王,趙王怨之,並上書告:“湯大臣也,史謁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奸。”事下延尉。謁居病死,事連其弟,弟系導官。湯亦治它囚導官,見謁居弟,欲陰為之,而陽不省。謁居弟不知而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共變李文。事下減宣。宣嘗與湯有隙,及得此事,窮竟其事,未奏也。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至前,湯念獨丞相以四時行園,當謝,湯無與也,不謝。丞相謝,上使御史案其事。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丞相患之。三長史皆害湯,欲陷之。
  • 10.    《漢書》:始,長史朱買臣素怨湯,語在其傳。王朝,齊人,以術至右內史。邊通學短長,剛暴人也。官至濟南相。故皆居湯右,已而失官,守長史,詘體於湯。湯數行丞相事,知此三長史素貴,常陵折之。故三長史合謀曰:“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湯陰事。”使吏捕案湯左田信等,曰湯且欲為請奏,信輒先知之,居物致富,與湯分之。及它奸事。事辭頗聞。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輒知,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湯不謝,又陽驚曰:“固宜有。”減宜亦奏謁居事。上以湯懷詐面欺,使使八輩簿責湯。湯具自道無此,不服。於是上使趙禹責湯。禹至,讓湯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為?”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之功,起刀筆吏,陛下幸致位三公,無以塞責。然謀陷湯者,三長史也。”遂自殺。
  • 11.    《漢書》: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它贏。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惡言而死,何厚葬為!”載以牛車,有棺而無槨。上聞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盡按誅三長史。丞相青翟自殺。出田信。上惜湯,復稍進其子安世。
  • 12.    《史記· 汲鄭列傳第六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11-05]
  • 13.    《漢書·張湯傳第二十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1-29]
  • 14.    《史記·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1-29]
  • 15.    錢時·《兩漢筆記》
  • 16.    《王弇州崇論卷之二》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4-09-14]
  • 17.    南郊發現西漢名臣張湯墓(圖)   .西安晚報[引用日期2014-01-29]
  • 18.    《漢書 卷二十四下 食貨志第四下》:……大農顏異誅矣。初,異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倉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説。湯又與異有隙,及人有告異以它議,事下湯治。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論死。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
  • 19.    張湯  .學習強國[引用日期2023-05-31]
  • 20.    張湯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05-31]
  • 21.    孟祥靜作,中華歷史文脈故事,秦漢,帝國崛起[M],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2021.01,第156頁
  • 22.    賈俊俠,著,西安曲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編,西安歷史名人[M],西安,西安出版社,2016.01,第40頁
  • 23.    陝西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陝西省志第79捲上人物誌[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03.第33頁
  • 24.    《黃河文化百科全書》編纂委員會編;李民主編;王星光,楊靜琦,張誠等副主編.黃河文化百科全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2000.第5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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