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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憲

(明朝南京工部尚書)

鎖定
張憲(1446~1511),字廷式,號省庵,德興縣(今屬江西)人,明朝成化八年(1472)進士,官至南京禮部尚書、南京工部尚書
本    名
張憲
廷式
省庵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德興縣
出生日期
1446年
逝世日期
1511年
主要成就
官至南京禮部尚書、南京工部尚書

目錄

張憲人物生平

張憲師從給事中祝先生(號約齋),受同鄉、兵部尚書孫公的器重,孫公曾對人説:“張某,台輔器也”。
成化四年(1468)舉人,成化八年(1472)進士觀政刑部,留意法例,得到尚書侍郎的賞識。吏部選拔科道,張憲意外落選,眾皆疑愕。過段時間後,授考功司主事,原來是吏部尚書尹旻讀到張憲的試卷,非常欣賞,欲留其自助。在考功司,歷任員外郎郎中,十四年間為官廉慎,勤如一日。
弘治初年,升山東左參政。興墜典,釋冤系,孜孜政務。宗聖公曾子)墓在嘉祥,蕪穢弗治,張憲充滿歉意説:“事有似緩而實急者,此類是也。”命有司趕緊修築並修葺其祠。遼東僻遠,學政不修,張憲利用督餉之暇,到黌舍諸生講説,張憲喜好以經術吏治
五年後,升浙江右布政使鎮守太監縱左右虐民而攫其財,張憲廉訪得其人並繩之以法。岳飛祠在西湖,原來有祭田二頃,為權貴所據,張憲檢核退還,並訪其苗裔使佔借倚郭得食其租入,以世其蒸嘗焉。歷任順天府府尹,升工部右侍郎,總理易州山廠
明武宗即位,諸邊告急,户部言足邊賴鹽課,而其法久壞,請遣重臣釐正之。於是命張憲兼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管理兩浙八閩。九年考滿,升右都御史,仍督其事。事情將要完成,而權宦劉瑾專政,議革巡撫,召張憲還朝。張憲畏懼張瑾勢力,徘徊於道。久之,始至,又久之,始得蒞院事。未幾,復改南京都察院。歷一年,遷南京禮部尚書,劉瑾終惡張憲不歸附自己。剛到一個月,內批致仕
正德五年(1510)九月,劉瑾被誅,張憲最先召用,改任南京工部尚書
正德六年(1511)二月二日,卒於位,享年六十六,明武宗聞訃嗟悼,命禮部賜祭,工部營葬事皆如制。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