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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國家税務局

鎖定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是適應國家分税制的財政體制,由原山西省税務局分設而來,經國家税務總局批准,於1994年7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山西省國家税務局是山西省主管國家税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廳級全職能局,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税務總局山西省税務局在太原市正式掛牌。原國税、地税機構職責和工作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税務機構承繼。 [1] 
中文名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4年7月28日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政府機構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國税概況

山西省國税系統始建於新税制改革的1994年,負責增值税、消費税、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税、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税和車輛購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自組建以來,全省國税系統在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大力組織收入,税收收入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推進依法治税,税收徵管步入了法治化軌道;推行税收徵管改革,新型税收徵管模式基本建立;加強税收信息化建設,推進税務管理現代化;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塑造了山西國税新形象,為我省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應有的貢獻。2008年全年組織國税收入990.8億元。目前,省局內設13個處室,另設機關黨辦、離退辦以及8個事業單位、2個直屬機構。全省國税系統共設置11個市局、122個縣(市、區)局、12個開發區税務分局;各級國税機關共轄事業單位164個,直屬機構146個,派出機構260個。截至2008年底,全省國税系統在職幹部職工12277名。負責徵收管理的各類納税人為23.2萬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為3.8萬户。我省税源結構的主要特點是税源集中,絕大多數税收來源於煤、焦、電、冶金等行業,並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業。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

國家税務總局國税函〔2005〕468號文件批覆同意,山西省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山西省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山西省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山西省國税系統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税源和國家税務總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山西省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本系統的税收執法情況;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山西省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税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税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税收理論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家税務總局核定山西省國家税務局系統編制總數12423名,其中行政編制10770名,事業編制29名,事業編制控制數1624名。山西省國家税務局系統現有正式幹部職工12308人,其中:黨員7597人,團員378人,黨員比例佔到61.7%;研究生107人,大學本科4985人,大專4833人,大專以上學歷佔到82.8%;廳級幹部10人,處級幹部220人,科級幹部2078人,科級及以上幹部佔到19%。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局長致辭

律回春暉漸,萬象始更新。我們已告別碩果累累的2010年,滿懷勝利的喜悦,踏着新春的節拍,邁入2011年新的征程!在這辭舊迎新的時刻,我謹代表山西省國税局黨組向全省國税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及家人致以誠摯的問候和良好的祝願!祝大家新年愉快、闔家歡樂、萬事如意、幸福安康!
剛剛過去的201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和落實全省國税系統六年發展規劃的收官之年。在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國税系統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依法治税、管理強税、人才興税“三大戰略”為主線,突出抓好組織收入、強化税種管理、實施信息管税、優化納税服務等各項工作,充分發揮税收籌集財政收入、調控經濟和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服從服務於全省轉型跨越發展,以優異的成績譜寫了山西國税事業的新篇章。
一年來,我們堅持為國聚財,為民收税,認真貫徹“依法徵税,應收盡收,堅持不收過頭税,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税,堅決落實各項税收優惠政策”的組織收入原則,保障了税收收入持續較快增長,組織收入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全省國税收入累計完成1014.71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05.26 %,比上年增長14.73 %,增收130.25億元,為我省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提供了強大的財力支撐。與此同時,我們着眼於促進全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不折不扣地落實結構性減税政策和各項税收優惠政策,1-11月共辦理減免抵退税102.84億元,其中出口退免税17.08億元,給企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我們紮實推進依法治税,堅持“內外並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依法行政工作逐步深入、税收風險防範機制基本建立、發票違法犯罪有效遏制、税法宣傳深入人心,營造出公平公正、和諧共贏的良好税收環境。我們不斷創新管理強税,牢固樹立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深入推進專業化、信息化管理,以“四位一體”互動管理平台為基礎的信息管税體系正在形成、重點行業税源專業化管理初具規模、納税服務深入拓展、税法遵從度顯著提高,税收徵管質量和效率得到有力提升。我們繼續引深人才興税,認真貫徹學習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全省領導幹部大會精神,深入開展“山西大發展、國税怎麼辦”大討論;有條不紊推進了全省國税系統機構改革,調整後的各級領導班子戰鬥力明顯增強;大規模開展幹部教育培訓,針對性推進按需施教、因材施教,幹部隊伍綜合素質大幅提升;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及《税務系統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八不準”》,反腐倡廉工作呈現新氣象;大力加強國税機關自身建設,積極參與政風行風評議活動,行風建設和文明和諧創建碩果累累,國税部門風清氣正、廉潔高效的良好形象牢固樹立。
首破千億結碩果,再踏征程促轉型。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0週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是我省全面推進轉型跨越發展,實現再造一個新山西宏偉目標的關鍵之年。做好2011年的國税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全省國税系統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全國税務工作會議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牢記為國聚財、為民收税的神聖使命,圍繞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税收的工作主題,以服務轉型跨越發展為主線,堅持依法行政,抓好核心業務,強化隊伍建設,乘勢而上,奮發有為,圓滿完成各項國税工作任務,為再造一個新山西做出新的貢獻。
新年要有新氣象,新年要有新作為。在新的一年裏,全省國税幹部要以更加昂揚向上的鬥志,更加求真務實的作風,更加飽滿的精神狀態,在轉型跨越的激越號角聲中,全力以赴、再接再厲,奪取國税事業科學發展新勝利。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謀劃和落實“十二五”時期税收發展思路;要始終堅持依法行政,進一步提高税收法治水平;要全面貫徹落實好國家各項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措施,着力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大力改進和優化納税服務,努力構建和諧的税收徵納關係;要積極實施税源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税收徵管質量和效率;要不斷完善內部行政管理,始終保持機關運轉規範高效;要切實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積極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回首過去,我們豪情滿懷;展望未來,我們任重道遠。在新的一年裏,讓我們站在新起點,踏上新徵程,堅定信念,矢志不渝,奮力實現國税事業“十二五”良好開局,以更加昂揚的鬥志和更加紮實的工作,開創山西國税更加璀璨的明天。 [2]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內設13個行政處(室),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設置2個直屬機構,8個事業單位;下轄11個市國家税務局,122個縣(市、區)國家税務局。
(一)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責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內設13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税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進行税政調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擬定税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税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税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税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鑑定及彙編工作;承辦重大税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税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3.流轉税管理處
負責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税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税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税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税防偽税控;負責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等税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4.所得税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税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税政業務;對分管税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税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税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5.徵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税收徵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税務登記、徵管質量考核、納税申報和税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負責組織徵管軟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徵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應用工作。
6.計劃統計處
編制、分配税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税款入庫工作;制定税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税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税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税源;進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觀分析;負責税收票證的印製和管理。
7.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8.國際税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税收協定執行、反避税、涉外税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税收監管等國際税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税務事項。
9.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税檢查。
10.人事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政審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1.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税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
12.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税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税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13.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巡視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視組人員管理、後勤保障;研究、組織、協調本省的巡視工作;承辦總局巡視辦、省局黨組和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羣工作。
(二)直屬機構設置及職責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税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税源企業和税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税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税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税收檢查情況進行復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税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税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税收專項檢查工作。
2.直屬税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省屬以上企業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税户税務登記及納税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税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税源管理跟蹤監控、税收宣傳、納税輔導、税收調研、納税服務、日常檢查、户籍管理、政策送達、税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税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三)事業單位設置及職責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設8個事業單位,其中太原培訓中心、忻州培訓中心、五台培訓中心級別為副處級,其他單位級別均為正處級。
1.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與綜合數據庫;參與組織應用軟件開發和税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衞、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3.税收科學研究所
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和任務;組織全系統税收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推廣;跟蹤經濟和税收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有關税收調研成果的評選和獎勵;承擔税務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4.註冊税務師管理中心
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註冊税務師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税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並對其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註冊税務師的後續教育和税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註冊税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5.山西省税務幹部學校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6.太原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7.忻州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8.五台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税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四)所屬機構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按照行政區劃,設11個市國家税務局,為全職能局,級別為正處級。
7.忻州市國家税務局
11.運城市國家税務局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劉培平(黨委書記、局長)
張鵬飛(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朱東宏(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晉芳(黨委委員、副局長)
司新山(黨委委員、副局長)
沙宏(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李淵(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3]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 

山西省國家税務局税局地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水西門街67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