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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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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託管,社會學術語,是耕種者同種植大户或合作組織之間一種土地流轉的形式。
中文名
土地託管
所屬學科
社會學

土地託管什麼是土地託管

土地託管是土地流轉的一種形式,是指部分不願耕種或無能力耕種者把土地託給種植大户或合作組織,並由其代為耕種管理的做法。土地託管現象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進程中產生的新成果。通過規模化的土地託管,有利於實現土地的集約化經營,便於機械化耕作及現代化的農業生產管理,符合中央制定的土地流轉政策。 [1] 
土地託管的實質是為了掌握下游資源,恢復供銷合作社的服務業務,帶動整個基層社的發展,而不是為了盈利。開展這項工作將給縣級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帶來生機。

土地託管土地託管的特點

與其他農業經營方式相比,土地託管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土地託管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化服務
它具有在農業生產各個環節上統一經營的服務功能,既可以為獨立經營的農產服務,也可以為生產型的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經營主體服務,是一種以社會化服務為主導,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新的統分結合的經營方式。
2、土地託管的適用性比較靈活
農户可以託管某一環節,也可以全部託管。託管組織既可以以全託的形式受讓農產的土地,進行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經營,也可以以社會化服務帶動各種經營主體進行大規模的現代農業生產。
3、土地託管的組織形式較為靈活
它完全實行合作組織“加入自願,退出自由”的原則,所補充的是原有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中“統一經營”的缺位因素。
4、土地託管組織成立的門檻較低
組織者可以是普通農民,也可以是一個村集體的合作經濟組織,還可以是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土地託管土地託管的優勢

1、不改變土地經營權,所有權。入社自由,退社自由。
2、通過託管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集中到了合作社,實現了土地的規模化經營,規模化可以得到政府的補貼,利益按照入社土地分配。
3、為社員採購農資,按照最低的價格優先供應。全程託管,植保收費低於人工50%以上,機械化耕種低於市場價10%以上。
4、成員以農民為主體,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
5、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最大利益。

土地託管土地託管的模式

開展的土地託管模式,大體上可以歸納為四類:
1、“半托”型合作模式,也叫菜單式託管
一些季節性在外打工和家庭勞動力不足或缺少技術的農户,按照自己的實際需要,自願選擇服務項目,託管組織提供服務,服務結束後由農户驗收作業質量,託管組織和農民結算服務費用。
2、“全託”型合作模式,也叫全程託管
主要是常年外出打工或無勞動能力的農户,將土地委託給託管組織全權管理,託管組織實行從種到收全程服務。全程託管又可分為收益型全託和服務型全託兩種。收益型全託是指農民將土地委託託管組織全權管理,每年給農民定額的租金或分紅。服務型全託是產前、產中、產後的“一條龍服務模式,託管組織收取服務費,並向農户保證達到定額的產量。
3、承租型合作模式
多年外出打工或舉家外出多年的農户,與託管組織達成協議,並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農户將土地經營權流轉到託管組織,由託管組織統一經營。
4、土地入股模式
農民用土地作股加入托管合作社,參與合作社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不同土地託管組織經營的業務各有側重,有的是各種土地託管模式同時運作,有的只運作其中一種模式。但總體來看,運行較好的是半托管模式,其中又以播種、收割和病蟲害防治最受農民歡迎。

土地託管土地託管的作用

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一步補充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這種經營方式從總體上看,是一種鬆散的組織方式,它沒有固定的成員,完全繼承了合作組織“加入自願,退出自由”的原則,所補充的是原有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中的一些缺位或者統一經營的虛弱層面。與其它經營方式比較,它是一種以社會化服務為主導,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新的統分結合的經營方式。
2、有利於發展農業社會化大生產
從它的基本走向看,由於廣大的農户有着對農業相關服務的迫切需求,所以它服務的潛在羣體是巨大的。由於它具有在農業生產各個環節上統一經營的服務功能,就可以在它服務的範圍內以標準化的方式對農產品生產過程進行統一管理,從而實現生產流程的標準化和農產品的標準化,增強農業的競爭力。
3、有利於提高農民尤其是糧農的組織化程度
與其他方式比較,它既適用於高產高效的農業種植,也適用於普通糧食作物的生產。在市場經濟下,由於農民高度的經營自主權,很多地方出現了“非糧化”的傾向,這對於糧食安全有着潛在的威脅。而這種社會化服務的經營方式,可以減少分散農户的管理成本機會成本,並通過科技投入、科技普及,解決糧食主產區農產粗放經營甚至撂荒的問題,促進糧食產量的穩步提高。
4、有利於重新整合農村資源
一個地方越落後,就越缺少農户需要的服務,這樣,很多農村陷入了一種越貧困越缺少服務,資源流失越嚴重的惡性循環之中。這種經營方式的介入,可以使農民得到急盼的服務,實現收入的增長,進而增強農業的吸引力,凝聚更多發展現代農業的資源。同時,由於農民可以以全託、半托等形式加入合作社,經營者就可以以較大的規模經營土地,農民可以放心地走出土地從事非農產業的經營,也可以在農業內部進一步分工,實現農村資源更高效率的重新配置。

土地託管土地託管的意義

一是有利於引領普通農户參與農業現代化進程。隨着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農業勞動力呈現出老齡化、兼業化趨勢,有的地區出現了農業勞動力短缺。發展農業生產託管,可以通過服務組織的專業化服務將先進適用的品種、技術、裝備等要素導入農業生產,切實解決小農經濟經營方式粗放、生產效率低下等問題; [1] 
二是有利於促進服務規模經營發展。開展農業生產託管,通過服務組織提供專業化、規模化服務,形成了既不流轉土地經營權,又能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新路徑,滿足了一些農户繼續從事家庭經營的願望,同時讓農户分享到規模經營的收益。
三是有利於促進農業節本增效。通過開展託管服務,服務組織可以集中採購農業生產資料,降低農業物化成本;可以採用先進農作技術,充分發揮農業機械裝備作業能力,降低生產作業成本;可以採用新品種、實行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產量和品質,實現農業節本增效。
四是有利於推進農業綠色生產發展。農業綠色發展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專業化的農業生產託管服務組織技術裝備先進,統防統治、科學施肥等綠色生產技術的應用推廣能力強,可以有效克服部分農户缺乏科學使用農資、綠色防控病蟲害等先進技術的困難,實現“一控兩減三基本”目標任務,促進農業綠色生產和可持續發展。

土地託管未來發展方向

1、加強對土地託管模式實施效果的宣傳和正確引導
土地託管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在我國很多地區的認知度還不高,對土地託管的概念並不瞭解,對託管方不信任,對其參加土地託管後的收益是否能大於不參加的收益還持有懷疑態度,這些都成為農户不入托的主要原因,影響了土地的集中連片和規模化經營。因此,需要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宣傳有關土地託管增收致富的典型,把土地託管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宣傳到户,把土地託管的好處進行展示。地方政府(市級、縣級)應在其所轄區域內積極協助和配合合作社能夠以多種方式獲得相應的託管土地,並負責協調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通過相關法律程序使得合作社的土地權益獲得保障,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廣泛發揮村幹部和黨員的作用,讓他們為農户進行宣傳和培訓,讓農户深知土地不僅僅是農民就業和生存的保障,還是一筆豐厚的資產,合理利用這一資產,能夠有效地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户進行土地託管的比例。
2、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土地託管專業合作社將入托的土地集中起來以後,他們還需要對土地進行統一整理、道路鋪設、改善農田水利設施等,這些建設如果僅依靠合作社的力量完成,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恐怕難以承受。如果依靠市場力量完成,將會加大託管方的成本,削弱他們的積極性,不利於土地託管的展開。因此,應加大對託管方的扶持,建立相應的投入機制,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特別是在託管合作社將土地集中後,需要大型機械進行規模化經營,這對託管者的經濟實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應適當對農機購置補貼項目、現代農機裝備推進項目等向合作社傾斜。 [2] 
3、防範土地託管專業合作社的自然災害風險
在土地託管服務過程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受損,土地託管都將難以開展,一旦發生重大的自然災害,就會對託管方形成較大的風險。因此,相關部門應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明確土地託管應堅持的基本原則、依據並制定相應的規範性流程,建立土地託管的風險防備機制和託管糾紛的處理協調機制。在保障雙方效益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土地託管服務,增加農民收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