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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

(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和犯罪學教授)

鎖定
周密(1923年-2007年),字思考,男,1923年7月生,原名周俊斌,河南省鄧州市人。
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和犯罪學教授。
中文名
周密
原    名
周俊斌
籍    貫
河南省鄧州市人
性    別
出生日期
1923年7月
逝世日期
2007年6月23日

周密主要貢獻

犯罪學教程(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教材)/周密,1990-10-1版
商鞅刑法思想及變法實踐/周密,2002-6-15版
宋代刑法史/周密,2002-4-1版
中國刑法史綱/周密,1998-10-1版
中國古代的侵佔罪立法 /黃喬穩
破產犯罪之立法研究 /陳志元
國外保密法規選編
Law in Motion
刑事法學大辭書

周密主編專著

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原因和對策
美國經濟犯罪和經濟刑法研究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保密法比較研究;

周密學術思想

1. 關於刑法思想。主要有三點:一為犯罪的概念。他認為犯罪是一切危害社會的、具有行為人主觀意識的,應當受到刑罰懲處的違反刑法的行為。二為犯罪構成的理論,應包括動態的定量分析達到靜態的定性分析,以認定犯罪。三為認定犯罪的操作進程,可從社會行為的六性即客觀性、及物性、危害性、主觀意識性、違法性、應受懲罰性着手逐一進行審查分析,以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
2. 關於中國刑法史學思想。一是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犯罪觀認為:犯罪是一種歷史的社會現象,絕不是自古以來就有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隨着生產力的發展提高,社會上出現了私有財產和人們思想伴生出私有觀念,犯罪現象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但當社會發展到社會物質財富極大豐富和人們思想覺悟極大提高,世界進入共產主義社會後,犯罪這種社會現象就必須會自然消亡。二是人類社會的發展是有歷史規律的,治理社會和國家的方略也是有章可循的。我國社會的歷史發展是經由五個不同階段,依次嬗變至今的。其方略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第一階段是原始社會末期實行的是以刑弼教的德治;第二階段是奴隸制社會實際的是法不成文的禮治;第三階段是封建制社會實行的是寓禮於刑的法治;第四階段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實行的是西形、中質的刑治;第五階段是社會主義社會實行的是法、人結合的法制。
3. 關於犯罪學思想。他認為,犯罪學以研究犯罪產生的根源和原因為核心,故而有稱其為犯罪原因學,但社會主義犯罪學不僅以犯罪原因的研究為限,而要在此基礎上制定出有針對性的切實有效的各種對策,防患於未然,實現社會大治;犯罪是一種極為複雜的社會現象,其產生的根源和原因尤為複雜,它是由多層次、多方面、多渠道、多因素相互作用造成的。
4. 關於刑事訴訟法學思想。他認為,刑事訴訟法學所追逐的中心目的是司法公正、公平保護當事人雙方的正當權利。刑事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處於被動地位。故應重視對其訴訟權利的保護;而刑事被害人則處於訴因的被害地位。前者是加害人,後者則是被害人。兩者相比較,對於被害人則應給予更多的保護和關注。然而在立法、司法,乃至刑訴法學的研究中則情況相反,現行刑訴法雖有改進,但仍不盡如人意。?
5. 關於刑事證據學思想。他認為,在立法、司法和科學研究上沒有給予旁證以應有的法律地位和注意,不利於刑事偵查、預審、批捕,起訴和審判。因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的取得,往往是很不容易的,而旁證只要給予足夠的注意是“俯拾即是”的。我國《唐律》和英國刑訴法都有此明確規定,應當補缺,以防止被告人的無證不供。

周密人物經歷

近代周密照片 近代周密照片
周密,字思考,男,1923年7月生,原名周俊斌,河南省鄧州市人。1948年參加革命,1949年原中原大學畢業後參軍。後轉業地方曾任廣西省宜州市人民法院院長等職。1953年改從法學教育工作,歷任北京大學教員、講師、副教授和教授,並任日本東京明治大學客員教授。先後參加國務院行政法規整理和最高人民法院辯護工作。後又參加刑訴法草案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的起草工作與監獄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起草的諮詢工作。另對河南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領導幹部先後做兩次普法《講座》。曾率北大刑法代表團前後四次到美國德國新加坡等國考察訪問。
另對河南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領導幹部先後做兩次普法《講座》。曾率北大刑法代表團前後四次到美國德國新加坡等國考察訪問。多次參加法學國際研討會,併成為在布魯塞爾召開的第一屆世界法律會議的法律與文化專門小組成員和主報告人之一。同時兼任國家保密局顧問、中國犯罪學研究會高級學術顧問、中國行為法學會專家委員會委員,英國高級法學研究會終身榮譽研究員等學術兼職。
除個人專著外並與他人合作編寫教材、專著、辭書、法規選編等。
中國共產黨黨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密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07年6月23日凌晨逝世,享年83歲。 [1] 

周密獲獎記錄

獲獎約20項,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英國高級法律研究所盾牌獎和世界名人勳章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