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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外國公司

鎖定
受控外國公司是指那些在避税地設立的由本國居民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外國公司
在美國税法中,對受控外國公司的定義為:凡有選舉權股票的50%以上被美國股東掌握的外國公司,即是受控外國公司。
美國股東,在這裏係指任何美國公民或具有美國居民身份的個人、合夥組織或法人實體,握有該外國公司有選舉權股票的10%或10%以上者。這樣一個美國股東,在他的應税所得額中,必須把該外國受控公司(CFC)應分配給他的所得額包括在內,即使尚未分配也要計入。這是美國國內税收法典F分部規定的。
受控外國公司(CFC)一詞,在英國也用於涉及及避税措施的同類法律條文中。CFC是設於英國境外的公司,受控於(按照相應的法律定義)英國居民公司者。根據某些定義,英國居民公司,如握有低税地區居民身份受控外國公司的股權,可依法就其來自該受控外國公司的應分配利潤徵税。此種條款的制訂,目的就是防止在低税地區積累利潤不予分配。
中文名
受控外國公司
外文名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
簡    稱
CFC
含    義
在避税地設立的由本國居民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外國公司

受控外國公司税制框架

綜觀各國受控外國公司税制,雖然各自的具體規定存在着差別,但是其基本框架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受控外國公司定義。在如何界定某一外國公司是否屬於受控外國公司問題上,主要有控制標準、實際控制標準、推定擁有標準;
2.受控外國公司税制適用的地域範圍。有的國家將受控外國公司規則適用於全球範圍的受控外國公司,而大多數國家則適用於特定區域。各國對避税港或低税區界定方法有名義税率考察法、實際税率考察法、實繳税額對比法列舉法
3. 受控外國公司税制適用的所得範圍。對於界定哪些所得適用受控外國公司税制,存在着交易法和實體法的區別;
4.受控外國公司所得的計算、歸併及虧損處理;
5.重複徵税的處理。大多數國家對於劃歸給本國納税人的受控外國公司所得負擔的外國税收都給予抵免待遇;
6.受控外國公司税制適用的例外。這種例外主要包括積極活動例外、行業例外和小額例外。

受控外國公司反避税規則

受控外國企業反避税規則:
為了防止企業在低税率國家或地區建立受控外國企業,將利潤保留在外國企業不分配或少量分配,逃避國內納税義務,我國參照國際上一些國家的做法,引入了受控外國公司的反避税措施,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了明確。
一是明確了構成受控外國企業的控制關係。具體包括:
(一)居民企業或者中國居民直接或者間接單一持有外國企業10%以上有表決權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該外國企業50%以上股份
(二)居民企業,或者居民企業和中國居民持股比例沒有達到第(一)項規定的標準,但在股份、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對該外國企業構成實質控制。
二是明確實際税負偏低的判定標準。即實際税負明顯低於新企業所得税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税率水平,是指低於新企業所得税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税率的50%。
三是明確中國居民的含義,即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其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税的個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