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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

鎖定
税收制度是指國家(政府) 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定的各種課税方法的總稱。它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是政府税務機關向納税人徵税的法律依據,也是納税人履行納税義務的法律規範。從一般意義上説,税收制度是由税收主體、税收客體、税率和違章處置等要素構成的。 [1] 
中文名
税收制度
外文名
taxation system
簡    稱
税制
地    區
中國
包    括
税種的設計

税收制度簡介

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
在社會,税收制度的建立,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兼顧國家需要與税源可能的原則。任何一個國家在建立税收制度時,首先要考慮的是保證它的政府支出需要。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需要大量的資金,而税收收入卻是有限的,它不能不受到一定時期税源的制約,這就要求對二者合理兼顧,以求得需要與可能之間的平衡。同時,社會主義國家和納税人之間不存在根本利益的衝突;社會主義公有制使國民收入的創造和國收入的分配都有可能有計劃地進行,從而,為國家需要與税源可能之間的平衡有計劃地進行,從而,為國家需要與税源可能之間的平衡提供了條件。
二是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的原則。税收分配的對象來自社會再生產中創造的物質財富。只有生產規模不斷擴大,生產速度持續增長,税源才會越來越充裕。相反,如果經濟不發展,生產不增長,税源就會枯竭。所以,國家税收制度包括税種的建立、徵税對象的確定和税率的設計等,只有着眼於經濟發展,才能壯大國家的物質基礎。
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
三是公平税負,區別對待的原則。公平税負是指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對同部分、同行業內部的不同生產者課以同等的税收,做到公平税負,藉以強化價值規律的作用,促進競爭,鼓勵先進,鞭策落後,降低勞動耗費,提高經濟效益。區別對待則是指國家根據其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對不同地區、不同產業部門、不同產品在税收上採取的某種差別待遇。一般説來,凡是國家政策需要加以鼓勵或照顧的,税收徵管就應該輕一些,凡是國家政策需要加以限制或特殊調節的,税收徵課就應該一些。公平税負與區別對待辯證統一的關係。只講公平税負,不講區別對待,也就無從體現政策;只講區別對待,不講公平税,則違背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和競爭規律的要求。只有在公平税負基礎上區別對待,才能更好促進經濟發展。
四是簡化税原則。國家税收制度的建立,必須注意適當簡化税制。如果把税種搞得過於複雜,把稽徵和繳納手續定得過於繁瑣,不僅會給納税人帶來額外負擔,不利於經濟核算,而且也會使政府的徵收費用增加,但是,税制的簡化也要適當,要以不削弱税收促進經濟發展,調節各方面經濟關係經濟槓桿作用為前提,不能為簡化而簡化。否則,也將給經濟帶來不良後果。

税收制度課税對象

税收制度課税對象的定義

是指對什麼徵税,是税法規定的徵税的目的物。
課税對象的分類:商品或勞務收益額財產;資源;人身。

税收制度税目

課税對象的具體項目,它具體地規定一個税種的徵税範圍,體現了徵税的度。
税目的兩種設置方法:
(2)概括法

税收制度計税依據

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
是指課税對象的計量單位和徵收標準。分為:
(1)從量税:以課税對象的實物形態為計税單位
(2)從價税:以課税對象的價值形態為計税單位

税收制度納税人

税收制度定義

納税人是税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納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税收制度負税人

是最終負擔國家税款的單位和個人。

税收制度扣繳義務人

是指税法規定的,在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税款並向國庫繳納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税收制度税率

税收制度定義

是應徵税額與課税對象之間的比例,它體現了徵税的深度。

税收制度税率的分類

(1)比例税率定義:是指應納税額與課税對象數量之間的等比關係。比例税率的分類:單一比例税率、差別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有起徵點或免徵額的比例税率。
(2)累進税率定義:是隨徵税對象數額增大而提高的税率。
(3)定額税率定義:對單位徵税對象規定一個固定税額,而不是規定一個徵收比例。
定額税率的分類:①地區差別定額税率②幅度定額税率③分類分級定額税率

税收制度納税環節

税收制度納税環節定義

指對處於運動種的課税對象,選擇應當繳納税款的環節。

税收制度納税環節的分類

一次課徵制;兩次課徵制;多次課徵制

税收制度納税期限

税收制度納税期限定義

是税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繳納税款的法定期限。

税收制度納税期限規定

税收制度減免税

税收制度減免税定義

是税收制度中對某些納税人課税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規定。

税收制度減免税包括

減免税規定;起徵點規定;免徵額規定。

税收制度違章處理

違章處理是對納税人違反税法行為所採取的教育處罰措施,它體現了税收的強制性是保證税法正確貫徹執行、嚴肅納税紀律的重要手段。

税收制度特點介紹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體現形式,它是國家制定的用於調整税收徵納關係的法律規範總和。税法的主要特徵:
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
1.税與法的共存性
2.税法關係主體的單方固定性
3.税法關係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等性
4.税法結構的綜和性
任何税制都必須經過立法,得到國家和政府的確認、保護和推動,才能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兩者的關係:税制決定税法,税法税制服務。
(一)税法的社會經濟作用1.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法律保證2.是國家實現宏觀經濟政策的工具3.是正確處理税收分配關係的準繩4.是國際交往中,貫徹平等互利、維護國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二)税法的法律規範作用1.税法的指引作用2.税法的評價作用3.税法的強制作用4.税法的教育作用

税收制度税制體系

税收制度概念

税制體系是指一國在進行税制設置時,根據本國的具體情況,將不同功能的税種進行組合配置,形成主體税種明確,輔助税種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補的税種體系。

税收制度主要因素

(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二)國家政策取向(三)税收管理水平

税收制度現狀

2008年個税的免徵額,從1600元調到了2000元,現在是3500元,税收制度的改革過程當中,國家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都是圍繞着減負來進行的。但是與此同時,中國也聽到另外一種不同的聲音。《福布斯》雜誌説,中國的税負水平排在世界第二位。中國的税負到底是重還是不重,這實際上就引出了理論上常説的兩個概念:一個叫法定税負,就是一個國家的税收制度的規定,是怎樣的税收水平;另外一個叫實徵税負,就是憑藉政府的徵收能力真正能夠徵收到的税收。
《福布斯》雜誌所以帶給中國的結論是不一樣的,它實際上依據的是前一種標準――法定税負水平。另外一種的實徵税負,也是國際通用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用來比較各國的税負差異的。這種指標就是一個國家政府實際徵税的額度佔它當年GDP的比重。比如説2007年中國總共收的税收額度加總求和是49449億,而當年GDP總額是24.9萬億,實徵税負水平只不過20%上下,處於世界上中等偏低的水平。
綜合個人所得税是個税改革方向
現在個税免徵額已經提升到3500元,有些朋友問,有沒有可能個税的起徵點提高到4000元、5000元,或者更高一些?是否有可能中國這樣的一個減除額,還能進一步提升?現在的個税免徵額是一刀切的,但是收入相同的兩個人,他的家庭負擔可能會不同。比如説工資收入比你高,一個月一萬,你只有五千塊錢工資收入,但是你同時卻有一萬塊錢的利息所得。當分類去計徵的時候,是很難先進行收入的比較,然後課徵不同的税收的。
那麼怎麼才能做到公平呢?
最公平的辦法,是以人為單位,把所有的收入加總之後再確定徵税的額度。那是什麼所得税呢?那叫做綜合個人所得税。這是個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當個人所得税制按綜合計徵辦法來徵收的時候,諸如負擔人口、住房貸款利息支出、醫療費用的高低、偶然發生的某些意外損失等等問題,都可以進入到扣除的領域了,而不是簡單的只扣除那3500塊錢,這應該作為中國個人所得税改進的一個方向。
以美國為例,美國的個人所得税有一項很具體的免税規定,就是如果你個人花錢的目的是為了去賺錢,那這些所花的錢是可以用來抵税的。當老師的買了服裝可以用來抵税,因為老師需要在很多人面前去講課,一套好的西裝是他工作的需要。在這樣一些原則指導下,為賺錢而花的錢可以從個人收入中間抵扣掉,不用交税。這些都體現了西方的個人所得税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個理念。
物業税將作為財產税開徵的先導
國家以後可能開徵收物業税。物業税的本名叫房地產税,一旦涉及到房地產的税收的時候,在歸類上是把它放到財產税的系列當中去的,也就是説,課徵物業税的同時,實際上就等於課徵了財產税。那麼如何來看待財產税?在當前中國的税收制度體系當中,還沒有嚴格意義上的財產税存在,沒有財產税意味着什麼?那意味着政府缺乏對貧富差距進行調節的手段。
在收入這樣的一個環節,有個人所得税去調節;在消費這個環節,有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去調節;但是一旦到了財產環節,幾乎沒有任何的税種可以去調節。所以從構建和諧社會、拉近貧富差距這個角度來説,太需要開徵財產税了。物業税是作為財產税的先導,應該是在不久的將來會開徵的一個税種。現在都是説房價太高,很多地方政府把房地產很快地發展起來,價格也就很快地漲起來。為什麼呢?
這跟目前的税制很有關係。現在一次就把幾十年的税錢收了,而國外的物業税是通過細水長流、每年每年地收,可以減少買房子的成本。如果地税或者是物業税是一年一年收的話,這個税就可以平攤下去,而現在等於一次性把七十年的税全收了,所以也就造成中國現在房價非常高。如果現在加快物業税改革,我覺得是把這個目前房地產的問題扭轉過來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當政府在某一個税種上加大税負的時候,勢必會在其他税種上採取相應地減少措施,且總的淨效是減而不是增,可以對此不必有太多的擔心。
參考資料
  • 1.    嶽松.財政與税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