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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於義

(清代官員)

鎖定
劉於義(1675年-1748年),字喻旃,號蔚岡,江蘇武進(今屬常州市)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進士,初任庶吉士,散館後任翰林院編修。雍正元年(1723年)劉於義入值南書房,隨後任侍講學士。雍正四年(1726年)任倉場侍郎。雍正八年(1730年)劉於義調任吏部侍郎。一年後的雍正九年(1731年)年初,被任命為直隸河道總督,隨後劉於義被擢升為刑部尚書,但仍兼任河道總督的職務。雍正十年(1732年)七月,劉於義被調往陝西,署理陝甘總督一職。次年,劉於義被授予吏部尚書職務,仍然兼署陝甘總督。雍正十三年(1735年),出任欽差大臣。乾隆初年劉於義因包庇屬下而被革職,但在隨後不久的乾隆五年(1740年)被起用,歷任署理直隸布政使福建巡撫户部尚書、吏部尚書兼協辦大學士、署理直隸總督。乾隆十三年(1748年),劉於義在養心殿奏事,由於跪得太久,站起時撲倒在地而去世,年七十三,諡文恪。
本    名
劉於義
喻旃
蔚岡
所處時代
清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蘇武進(今屬常州市)
出生日期
康熙十四年(1675年)
逝世日期
乾隆十三年(1748年)
主要成就
官至直隸總督
諡    號
文恪

劉於義人物生平

劉於義早期經歷

康熙十四年(1675年)劉於義出生於江蘇武進(今屬常州市)。劉於義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中進士,初任庶吉士,散館後任翰林院編修 [1]  在任編修期間,其所撰寫的文稿很符合皇帝的心意,備受嘉獎。 [2]  雍正元年(1723年)劉於義入值南書房,先是擔任中允一職,隨後任侍講學士,並出任山西學政,主管一省教育工作。 [3] 

劉於義體恤百姓

劉於義在山西任職期間,發現山西沒有過多的糧食儲備,所以每至青黃不接之時,百姓就要忍飢挨餓。看到這樣的情況,劉於義上疏雍正帝,奏請每年從耗羨中拿出四萬兩白銀,用於在太原平陽潞安大同四地買米貯倉,於春天評價賣給缺糧食的百姓,到了秋天再買入一定的糧食。雍正帝命令時任山西巡撫伊都立視當地情況酌情辦理。 [4]  劉於義的做法,很大程度上緩解了百姓的疾苦。

劉於義無私執法

雍正四年(1726年)劉於義出任倉場侍郎 [5]  然而倉庫官吏以次米偷換好米,並將好米盜賣進而賺取私利,這在當時已經成為一種積習。自身清正廉潔的劉於義不吃這一套,並對此加以嚴厲整頓。劉於義嚴格檢查出、入米的數量,並隨時抽查餘米定數,不給倒買倒賣者任何可乘之機。一時間,倉場多年的陋習弊病得以徹底整治。 [6] 
雍正八年(1730年)劉於義調任吏部侍郎 [7]  在任上,劉於義奉命同侍郎牧可登一道,到山東檢查賑災情況。到了山東之後,劉於義認真核查各項賑災進展,並同時任山東按察使唐綏祖一道,彈劾濟南知府金允彝袒護鄒平縣知縣袁舜裔虧空一案,最終二者都受到相關制裁。 [8] 

劉於義善於治河

雍正九年(1730年),劉於義被任命為直隸河道總督 [9]  在任上,劉於義發現北運河通漕花銷過大,建議將漕米留在天津,以減少津貼,但給地方官留下米耗的百分之一作為日常開支用度。 [10]  在治河中,劉於義多次親赴工地,實地勘驗。侍郎何國宗建議建雞心閘口十四座用於阻攔河水。而劉於義則認為“阻水當停。並請展壩面,使無礙水道。”劉於義的上述治河方法均被雍正帝採納。 [11] 

劉於義任職陝甘

雍正十年(1732年)七月,劉於義被調往陝西,署理陝甘總督一職。 [12]  次年,劉於義被授予吏部尚書職務,仍然兼署陝甘總督。 [13]  在署理陝甘總督任上,劉於義悉心公務,先後向朝廷奏請諸多關於用兵、設防的建議,均得到皇帝認可。 [14] 

劉於義從政低谷

乾隆三年(1738年),時任大學士兼兵部尚書查郎阿彈劾承辦軍需道沈青崖等人私運侵帑,而劉於義涉嫌包庇屬下,後經查實,劉於義被革職,並賠償麥稞價銀三萬餘兩。 [15] 

劉於義再度起用

劉於義被革職後,乾隆帝念及劉於義於雍正初年對甘肅具有巨大貢獻,屯田、築堡、安置流民、運送軍馬糧草,其皆有功。 [16]  於是劉於義在乾隆五年(1740年)被起用,任署理直隸布政使一職。 [17]  兩年後,擔任福建巡撫 [18]  乾隆八年(1743年)升任户部尚書,次年調任吏部尚書兼協辦大學士 [19]  乾隆十年(1745年),劉於義短暫署理直隸總督,加太子太保銜。 [20]  在隨後的三年時間中,始終擔任直隸河督一職。在任上,劉於義勘定還鄉河裁灣曲直,築運薊河西堤,疏浚張青口支河、新安新河,拓寬廣利渠,開挖望都至安肅排水溝 [21]  疏通天津賈家口、靜海蘆北口、慶雲馬頰河、鹽山宣惠河,引塌河澱洪水入薊運河。 [22]  直至乾隆十二年(1747年)劉於義才被調回京師。 [23] 

劉於義人物結局

乾隆十三年(1748年),劉於義在養心殿奏事,由於跪得太久,起立時誤踩衣袂,摔倒而逝,年七十三,諡文恪。 [24] 

劉於義史籍記載

清史稿·劉於義傳》
《清高宗實錄》

劉於義家庭成員

高祖:劉應明,邑廩生
曾祖:劉啓美,邑庠生
祖父:劉漢卿,官至陝西褒城知縣
父:劉一夔。
長子:劉復,官至浙江督理糧儲漕務道。
次子:劉益。
孫:劉寅賓,乾隆九年舉人

劉於義人物評價

《清史稿》評價:“劉於義督軍儲、策水利,皆秩秩有條理。” [25] 
參考資料
  • 1.    《清史稿·劉於義傳》: 劉於義,字喻旃,江蘇武進人。康熙五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 2.    《清史稿·劉於義傳》:在翰林文譽甚著,凡有撰擬,輒稱旨。
  • 3.    《清史稿·劉於義傳》:雍正元年,命直南書房,遷中允。再遷侍講,督山西學政。
  • 4.    《清史稿·劉於義傳》:歲飢,無積貯,奏請歲以耗羨四萬於太原、平陽、潞安、大同買米貯倉,春糶秋補,上命巡撫伊都立酌量舉行。
  • 5.    《清史稿·劉於義傳》:四年,一歲四遷,擢倉場侍郎。
  • 6.    《清史稿·劉於義傳》:倉吏積習,鬻正米以購篩颺耗米抵額。於義嚴出入 ,稽餘米定數,宿弊一清。
  • 7.    《清史稿·劉於義傳》:八年,遷吏部侍郎。
  • 8.    《清史稿·劉於義傳》:命與侍郎牧可登如山東察賑,並按按察史唐綏祖劾濟南知府金允彝袒鄒平知縣袁舜裔虧空,論如律。
  • 9.    《清史稿·劉於義傳》:九年,授直隸河道總督。
  • 10.    《清史稿·劉於義傳》:奏天津截留漕糧,省津貼諸費,但給地方官耗米百之一。
  • 11.    《清史稿·劉於義傳》:又奏青龍灣諸地,侍郎何國宗議建雞心閘十四阻水,當停。並請展壩面, 使無礙水道。均如議行。
  • 12.    《清史稿·劉於義傳》:十年,署陝西總督。
  • 13.    《清史稿·劉於義傳》:十一年,授吏部尚書,仍署總督。
  • 14.    《清史稿·劉於義傳》:累疏言甘、涼為軍需總彙,糧草價昂,兵餉不敷養贍。請酌借耔糧農器,於瓜州諸地開墾屯種,耕犁以馬代牛,並募耕夫二百,教回民農事。又於赤金、靖逆之北湃帶湖及塔兒灣築 台堡為保障,安家窩鋪口別開渠供灌溉。又疏請甘、涼設馬廠,牧長、牧副,視太僕寺條例,歲十一月,察馬匹孳生多寡,為弁兵升降賞罰。均如所請行。
  • 15.    《清史稿·劉於義傳》:三年,查郎阿劾承辦軍需道沈青崖等私運侵帑,辭連於義。上遣侍郎馬爾泰會查郎阿按治,於義坐奪官, 並責償麥稞價銀三萬餘兩。
  • 16.    《清史稿·劉於義傳》:甘肅自康熙末至雍正初,虧帑金一百六十餘萬,文書散缺。於義奉命察核,逮任總督,部署西師往返,凡四年,屯田築堡,安集流移 ,輸送軍糧戰馬,其勞最多。
  • 17.    《清史稿·劉於義傳》:五年,起署直隸布政使。
  • 18.    《清史稿·劉於義傳》:七年,授福建巡撫。
  • 19.    《清史稿·劉於義傳》:八年,調山西,召補户部尚書 。九年,調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 20.    《清史稿·劉於義傳》:十年,署直隸總督,加太子太保。
  • 21.    《清史稿·劉於義傳》:複議還鄉河裁灣取直,築運薊河西堤;挑張青口支河、新安新河;拓廣利渠,望都至安肅開溝。
  • 22.    《清史稿·劉於義傳》:引塌河澱漲水入薊運河;疏天津賈家口、靜海蘆北口諸河;及慶雲馬頰河 、鹽山宣惠河。
  • 23.    《清史稿·劉於義傳》:十二年夏,報二、三次工竟。召還。
  • 24.    《清史稿·劉於義傳》:十三年二月,奏事養心殿,跪久致僕,遽卒。賜祭葬,諡文恪。
  • 25.    清史稿· 列傳九十四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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