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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綜合收益
鎖定
其他綜合收益相關規定
企業在編制利潤表時,應當在利潤表“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和“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下增列“每股收益”項目。企業在編制合併利潤表時,除應當按照上述做法進行調整以外,還應當在“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下單獨列示“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和“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
其他綜合收益內容
(一)屬於其他綜合收益的情況包括以下情況:
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也包括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重分類日公允價值與賬面餘額的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部分。以及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對於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進行攤銷或於處置時轉出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減少。
二是確認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加或減少。這裏需區分兩種情況:
(1)對合營聯營企業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確認的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導致的其他綜合收益的增加,不是資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論是在投資單位的個別報表還是合併報表,均應歸屬於其他綜合收益。
(2)對子公司投資,在編制合併報表時,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綜合收益而在合併報表中按權益法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和少數股東權益的變動才是其他綜合收益,子公司因權益性交易導致的資本公積或留存收益的變動使得合併報表按權益法相應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和少數股東權益的變動不是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如:
(二)不屬於其他綜合收益的情況:
四是在編制合併報表時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子公司除淨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導致投資單位相應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如對子公司投資,在編制合併報表時,採用權益法核算,對於子公司因權益性交易產生的資本公積或留存收益的變動而相應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的變動。
八是其他權益性交易導致的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如:
(1)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東擁有的對子公司的股權,母公司在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因購買少數股權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與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併日)開始持續計算的淨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資本公積不足衝減的,調整留存收益,此處理導致的合併財務報表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不屬於其他綜合收益。
(2)母公司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部分處置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合併財務報表中處置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應享有子公司淨資產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
(5)企業購買上市公司,被購買的上市公司不構成業務的,購買企業按照權益性交易的原則進行處理導致的合併報表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增減變動。
按照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記入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而導致的資本公積的增加。或者,上市公司的股東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贈予(或低價轉讓給)激勵對象。根據要求應視為股東先將股份贈予(或轉讓)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零價格(或特定價格)向這部分股東定向回購股份。然後,按照經證監會備案無異議的股權激勵計劃,由上市公司將股份授予激勵對象。上市公司接受股份贈予參照接受大股東捐贈的處理原則,即按權益性交易原則確認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增加。九是與上述事項相關的所得税的影響,針對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
其他綜合收益示例
例題1.甲公司購入乙公司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2015年12月1日,購買時成本100萬元,2016年12月31日,該股票公允價值120萬,計算該投資對2016年損益的影響,並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該股票變動額為120-100=20萬元,但是計入權益賬户“其他綜合收益”中,對2016年損益的影響=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
貸:其他綜合收益 20
例題2.甲公司外幣業務採用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按月計算匯兑差額。購入境外股票1000股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2015年12月1日,購買時每股2美金,購買日匯率1:6.2;2015年12月31日,該股票價格為每股2.5美金,當日即期匯率為1:6.15。
要求計算該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額、匯兑損失或收益、以及其他綜合收益入賬金額,並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該投資公允價值變動額=1000*(2.5-2)*6.15=3075(元)
形成匯兑損失=1000*2*(6.15-6.2)=-100(元)
其他綜合收益入賬金額=1000*2.5*6.15-1000*2*6.2=2975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975
貸:其他綜合收益 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