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摊余成本
- 外文名
- amortized cost
- 类 型
- 概念
- 类 别
- 定理
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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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或金融负舟全担债的摊余成本:
(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三)扣除已发生抹主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期末摊余成放厦桨本酷谅说试=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浆巴记的折现值。
①实际利率法摊销判抹局是折现的反向处理。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 现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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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溢价发行证券为例:
100×10%×(P/A,i,5) + 100×(P/F,i,5) = 125
第一年年末摊余成本
=125+125*4.33%-100*10%
=120.4125
这个数值作为下一期的期初摊余成本,最后一期倒挤实际利息使得最终还款等于票面面值。
期末摊余成本= 期初摊余成本 - 本期摊销额 = 初始实际成本 - 累计摊销额
每期摊销额=实际成本×实际利率 - 票面面值×票面利率
期末摊余成本= 期初摊余成本 + 本期摊销额 = 初始实际成本 + 累计摊销额
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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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若仅仅是公允价值的暂时性下跌,那么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时,不需要考虑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的金额,此时摊余成本不等于账面价值。
(2)贷款。已经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摊余成本也不等于账面价值,因为其摊余成本要加上应收未收的利息。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综合收益 (差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
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根据“新准则”第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对于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及贷款和应收账款、满足三十三条规定的金融负债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息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的公式为: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减值损失(或无法收回的金额)。实际利息率的公式为:实际利率=将未来合同现金流量折现成初始确认金额的利率。
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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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假设大华股份公司2005年1月2日购入华凯公司2005年1月1日发行的五年期债券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14%,债券面值1 000元。公司按105 359元的价格购入100份,支付有关交易费2 000元。该债券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利息,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根据上述公式,按6%的利率测试:
本金:100 000×0.55839(n =10,i=6%)
= 55 839
利息:7 000×7.36(年金:n =10,i=6%) [1]
=51 520
本息现值合计 107 359
根据实际利率,编制溢价摊销表,如表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58.46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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