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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9年

鎖定
公元前29年,公曆閏年,共366天,52周零2天;其中公元前30年2月14日~公元前29年2月3日為農曆辛卯年(兔年),公元前29年2月4日~公元前28年2月21日為農曆壬辰年(龍年),該年閏十月建始四年。
中文名
公元前二九年
外文名
Twenty-nine BC
公    曆
公元前29年
世    紀
公元前1世紀
年    代
20年代
春    節
2月4日
天    數
閏年,共366天
中    歷
黃帝紀年2669年
壬辰年時間
前29年02月04日~前28年02月21日
立    春
2月6日
生    肖
干    支
壬辰
農曆立春
雙春
上一年
公元前30年
下一年
公元前28年

公元前29年所處朝代

西漢:公元前202年2月28日至公元9年1月14日。

公元前29年歷史紀事

罷中書宦者
漢祿設中謁者令。武帝時因遊宴後廷,樂不思出,則尚書無由奏事,於是移前廷詔奏至後庭辦理。由中書掌前後庭的傳達,侵奪了中謁者的職權,故並稱中書謁者。
置令,簡稱中書令。宣帝時,任宦官弘恭中書令石顯為僕射。元帝即位後,弘恭死,石顯代為中書令,專權用事。建始四年(公元前29)春,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
河決東郡金堤
建始四年(公元前29)四月,大雨連下十餘天,黃河水暴漲,東郡金堤(一名千里堤,今河南浚縣西南)決口,大水淹沒館陶(今山東臨清西南)等四郡三十二縣,農田十五萬餘頃,毀環官亭、房屋四萬所。
烏孫兵圍西域都護
建始四年(公元前29)十一月,烏孫兵圍西域都護段會宗段會宗上書請了西域諸國兵和駐敦煌的漢軍以解圍。成帝詔陳湯計議。
陳湯認為圍攻段會宗烏孫軍隊不足以戰勝西域都護,不必徵發西域諸國兵和敦煌漢軍援救。烏孫兵乃烏合之眾, 能久攻,不久當通兵。至第四天,果然傳來軍書,告知烏孫之圍已解。

公元前29年文化紀事

揚雄作《反離騷
揚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今屬四川)人。少而好學,級通經書訓詁,博覽諸子百家,善作辭賦,經常模擬鄉前輩司馬相如之作。
成帝初年,有感於屈原文過相如而不容於世,每讀《離騷》,未嘗不流涕。以為人之能否在合適時勢中成就志向,完全依賴命運的安排,不必如屈原那樣不得志於時即投水自盡。因仿騷體作《反離騷》,自岷山投於江流以吊屈原。又作《廣騷》、《畔牢悉》,文何以於世,從此知名。

公元前29年通鑑記載

孝成皇帝上之上建始四年(壬辰,公元前二九年)
春,正月,癸卯,隕石於亳四,隕於肥累二。
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三月,甲申,以左將軍樂昌侯王商為丞相。
夏,上悉召前所舉直言之士,詣白虎殿對策。是時上委政王鳳,議者多歸咎焉。谷永知鳳方見柄用,陰欲自託,乃曰:“方今四夷賓服,皆為臣妾,北無燻葷、冒頓之患,南無趙佗、呂嘉之難,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諸侯大者乃食數縣,漢吏制其權柄,不得有為,無吳、楚、燕、梁之勢。百官盤互,親疏相錯,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洞洞屬屬,小心畏忌,無重合、安陽、博陸之亂。
三者無毛髮之辜,竊恐陛下舍昭昭之白過,忽天地之明戒,聽晻昧之瞽説,歸咎乎無辜,倚異乎政事,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陛下誠深察愚臣之言,抗湛溺之意,解偏駁之愛,奮乾剛之威,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人人更進,益納宜子婦人,毋擇好醜,毋避嘗字,毋論年齒。推法言之,陛下得繼嗣於微賤之間,乃反為福;得繼嗣而已,母非有賤也。後宮女史、使令有直意者,廣求於微賤之間,以遇天所開右,慰釋皇太后之憂愠,解謝上帝之譴怒,則繼嗣蕃滋,災異訖息!”杜欽亦仿此意。上皆以其書示後宮,擢永為光祿大夫。
夏,四月,雨雪。
秋,桃、李實。
大雨水十餘日,河決東郡金堤。先是清河都尉馮逡奏言:“郡承河下流,土壤輕脆易傷,頃所以闊無大害者,以屯氏河通兩川分流也。今屯氏河塞,靈鳴犢口又益不利,獨一川兼受數河之任,雖高增堤防,終不能泄。如有霖雨,旬日不霽,必盈溢。九河故跡,今既滅難明,屯氏河新絕未久,其處易浚;又其口所居高,於以分殺水力,道里便宜,可復浚以助大河,泄暴水,備非常。
不豫修治,北決病四、五郡,南決病十餘郡,然後憂之,晚矣!”事下丞相、御史,白遣博士許商行視,以為“方用度不足,可且勿浚。”後三歲,河果決於館陶及東郡金堤,氾濫兗、豫,入平原、千乘、濟南,凡灌四郡、三十二縣,水居地十五萬餘頃,深者三丈;壞敗官亭、室廬且四萬所。
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尹忠以對方略疏闊,上切責其不憂職,自殺。遣大司農非調調均錢穀河決所灌之郡,謁者二人發河南以東船五百?叟,徙民避水居丘陵九萬七千餘口。
壬戌,以少府張忠為御史大夫。
南山羣盜傰宗等數百人為吏民害。詔發兵千人逐捕,歲餘不能禽。或説大將軍鳳,以“賊數百人在轂下,討不能得,難以示四夷;獨選賢京兆尹乃可。”於是鳳薦故高陵令王尊,徵為諫大夫,守京輔都尉,行京兆尹事。旬月間,盜賊清;後拜為京兆尹。
上即位之初,丞相匡衡復奏:“射聲校尉陳湯以吏二千石奉使,顓命蠻夷中,不正身以先下,而盜所收康居財物,戒官屬曰:‘絕域事不覆校。’雖在赦前,不宜處位。”湯坐免。後湯上言:“康居王侍子,非王子。”按驗,實王子也。湯下獄當死。
太中大夫谷永上疏訟湯曰:“臣聞楚有子玉得臣,文公為之仄席而坐;趙有廉頗、馬服,強秦不敢窺兵井陘;近漢有郅都魏尚,匈奴不敢南鄉沙幕。由是言之,戰克之將,國之爪牙,不可不重也。蓋君子聞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竊見關內侯陳湯,前斬郅支,威震百蠻,武暢西海,漢元以來,征伐方外之將,未嘗有也。今湯坐言事非是,幽囚久系,歷時不決,執憲之吏欲致之大辟。昔白起為秦將,南拔郢都,北坑趙括,以纖介之過,賜死杜郵;秦民憐之,莫不隕涕
今湯親秉鉞席捲,喋血萬里之外,薦功祖廟,告類上帝,介冑之士靡不慕義。以言事為罪,無赫赫之惡。《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者也。’夫犬馬有勞於人,尚加帷蓋之報,況國之功臣者哉!竊恐陛下忽於鼙鼓之聲,不察《周書》之意,而忘帷蓋之施,庸臣遇湯,卒從吏議,使百姓介然有秦民之恨,非所以厲死難之臣也!”
書奏,天子出湯,奪爵為士伍。會西域都護段會宗烏孫兵所圍,驛騎上書,願發城郭、敦煌兵以自救;丞相商、大將軍鳳及百寮議數日不決。鳳言:“陳湯多籌策,習外國事,可問。”上召湯見宣室。湯擊郅支時中寒,病兩臂不屈申;
湯入見,有詔毋拜,示以會宗奏。湯對曰:“臣以為此必無可憂也。”上曰:“何以言之?”湯曰:“夫胡兵五而當漢兵一,何者?兵刃樸鈍,弓弩不利。今聞頗得漢巧,然猶三而當一。又《兵法》曰:‘客倍而主人半,然後敵。’今圍會宗者人眾不足以勝會宗。唯陛下勿憂!且兵輕行五十里,重行三十里,今會宗欲發城郭、敦煌,歷時乃至,所謂報讎之兵,非救急之用也。”上曰:“奈何?其解可必乎?度何時解?”湯知烏孫瓦合,不能久攻,故事不過數日,因對曰:“已解矣!”屈指計其日,曰:“不出五日,當有吉語聞。”居四日,軍書到,言已解。大將軍鳳奏以為從事中郎,莫府事壹決於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