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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佑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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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佑黨籍,也稱“元祐黨人”。北宋元豐八年(1085)宋神宗去世,年僅九歲的哲宗繼位,由宣仁太后同處分軍國事,同年司馬光任宰相,全面廢除王安石變法、恢復舊制。前後歷時九年。至此,支持變法的政治派別,被時人稱之為“元豐黨人”,反對變法一派,則被稱之為“元祐黨人”。
中文名
元祐黨籍
別    名
元祐黨人
起源朝代
北宋
逝去時間
北宋元豐八年(1085)

元佑黨籍背景介紹

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哲宗親政,用章敦為相,再一次起用變法派人士,全面恢復變法新政,嚴酷打擊元佑黨人,前後歷時六年有餘。蘇軾蘇轍黃庭堅等人皆遭流貶。元符三年(1100),宋哲宗去世。宋徽宗趙佶繼位,向太后垂簾聽政。其間,再次起用元佑黨人,廢除變法新政。九個月後,向太后患病歸政,宋徽宗正式執掌大權。崇寧元年(1102)宋徽宗用蔡京為相,重又崇奉熙寧新政。崇寧元年(1102)九月,宋徽宗令中書省進呈元佑中反對新法及在元符中有過激言行的大臣姓名。蔡京以文臣執政官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範純仁韓維、蘇轍、範純禮陸佃等二十二人,待制以上官蘇軾、範祖禹晁補之、黃庭堅、程頤等四十八人,餘官秦觀等三十八人,內臣張士良等八人,武臣王獻可等四人,共計一百二十人,分別定其罪狀,稱作奸黨,並由徽崇親自書寫姓名,刻於石上,豎於端禮門外,稱之“元佑黨人碑”。不許黨人子孫留在京師,不許參加科考,而且碑上列名的人一律“永不錄用”。後來,更增“元祐黨人”為三百零九人,其中陸佃、章惇曾布等為新黨。蔡京手書姓名,發各州縣,仿京師立碑“揚惡”。 參看《元佑黨籍碑》

元佑黨籍元祐黨籍

蔡京從一個屢遭謫貶的一般官吏,一躍而位極人臣,他的心中止不住的得意。但是,作為一個心存奸巧的人,他的政治野心是沒有止境的。蔡京當政不久,又一次野心勃勃地向權力發起挑戰。
蔡京上奏宋徽宗説:“陛下欲繼承父兄之志,臣懇請按照熙寧制度,設立部省講議司,以完成陛下心願。”
蔡京這一建議,是想為自己撈取更多的政治資本。在宋神宗熙寧年間,為了適應變法的需要,特意設置了“制置三司條例司”這一新機構,專門主持變法事宜,有很大的權限,甚至凌駕於宰相之上。蔡京奏請設立的“都省講議司”與“制置三司條例司”權力相當。他提出這個建議,是為了獲取更大的權力,可是,宋徽宗並沒有看穿蔡京的險惡用心,看了奏摺,反而誇獎蔡京是“王安石再世”。於是,宋徽宗下詔設立“都省講議司”,並讓蔡京負責這方面的事務。
設立“部省講議司”之後,蔡京便將心腹吳居厚、王漢之等人安插進來,徹底把持了朝政。從此,朝中官吏的任免、國家財政的收支以及宗室事務,都先由“部省講議司”決定,然後奏請宋徽宗批准了事。除此之外,蔡京還以“都省講議司”作為幌子,聲稱不但要恢復熙寧之法,而且還要將宋神宗想改變但還未來得及實施的事情也加以實施。結果,熙寧新法被蔡京弄得面目全非,正如後人所評説的那樣:“名為道用熙寧新法,卻未有一事合乎新法。”實際上,新法對於蔡京來説,只不過是藉以利用的一種手段而已。他的骨子裏充滿邪惡和陰謀。屯裏員外郎孫馨是蔡京的好友.他對蔡京很瞭解。有一次,孫馨對蔡京説:“蔡相公,你的確是大富大貴之人,然而你的德行比不上你的才華,恐怕會貽誤天下。”
蔡京卻不以為然地説;“我現在被聖上重用,貴為宰相,願公助我。”
孫馨見蔡京不把自己的勸告放在心上,嘆了口氣,懷着良好的願望説:“相公如果確實能謹守祖宗之法,以正確的言論輔佐人主,讓文武百官崇尚節儉,絕口不提兵戰之事,那將是大宋王朝的幸運。”
蔡京對於孫馨的直言並不生氣,卻再也不言語什麼,二人使不歡而散。
大權在握的蔡京,一直對守舊派大臣懷恨在心,雖然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守舊派當時大部分已經死去。果如孫馨所言,蔡京有才無德,他將自己手中的權力當作利劍,斬向守舊派,欲置之死地而後快。早在崇寧元年(1102)九月,蔡京被授予右相官職還不到兩個月,便上奏徽宗説:“陛下,司馬光等人破壞先聖之法,應該把他們視為奸黨,載其官爵,方才符合陛下細述先聖之法。”
在蔡京的遊説之下,宋徽宗下詔説:“將元祐年間守舊派及議論過激之人,列籍呈上。”
於是,別有用心的蔡京將文彥博、司馬光等二十二人,蘇軾等三十五人,秦觀等四十八人。武臣王獻可等四人,總共一百零九位大臣以他們的所謂罪狀—一列出並呈報宋徽宗,上奏説:“請陛下御書刻石,以示後人。”
書法頗有造詣的宋徽宗欣然提筆,寫下了“元祐黨籍碑”五個大字(按:此話為作者隨口説出,趙氏應該書寫了全文),讓石匠刻好之後立於文德殿端禮門。
蔡京又暗示同僚上奏宋徽宗説:“近來臣等出京城到州府境內,在陳州(今河南淮陽)有士人問及瑞禮門石刻元佑奸黨姓名,他們的姓名雖已頒行天下,但天下士人卻未盡知。近在畿內尚且如此,更不要説邊遠之地了。乞陣睿旨,以御書奸黨姓名刻石於路府州軍,示天下之人。”
宋徽宗允准了這個奏議;但自己沒有再以御筆書寫,而讓蔡京代筆,命令地方官府按照這個刻石立碑。被刻上黨人碑的官員,重者關押,輕者貶放遠地,非經特許,不得內遷徒。 [2] 
此後,蔡京又不斷想出鬼花樣陷害他人。宋哲宗元符末年,曾發生了一次日食現象,當時朝中的官員見天出異象,都認為是變法所致。時隔數年,蔡京舊事重提,竟牽連了五百多人,並奏請宋徽宗將這些人列為“邪類”,將他們除官做為責罰。
崇寧三年(1104),蔡京上奏宋徽宗重新將元佑黨人以及後來所定的邪類,合為一籍,認定三百零九人為“黨人”,第二次刻石立於朝堂東壁,井下令讓察京書寫一遍,在地方官府刻石立碑。
蔡京寫好之後,上奏道:“臣奉陛下詔書寫元佑奸黨姓名。陛下御書刻石,已立於朝堂東壁,永為萬世子孫之戒。又詔臣書之,將以頌之天下。臣為揚陛下美意,仰承陛下紹述先聖之志,謹書元佑奸黨姓名,同文本一起奏於陛下,懇請陛下閲之。”
宋徽宗對蔡京的書法讚不絕口,並把它頒行天下。宋徽宗與蔡京的做法,引起當時許多有良知的人士的反對。在當時的永興軍(今陝西西安),官府請一個叫安民的石匠去刻字,他推辭説:“草民是愚昧之人,本不知立碑之意。但象司馬相公這樣的人,天下人都説他正直,現在卻説他是奸邪之輩,草民不忍刻他名字。”
永興軍的官員大怒,想定他的罪,安民哭泣着請求:“官府的差使,草民不敢再推辭,只請求在碑石之本不刻寫草民賤名,草民恐留罵名於後世。”
永興軍的官員聽了安民的請求,見他也有些骨氣,只好答應了他的請求。
前後兩次刊石立碑,把守舊派整得很慘,蔡京內心總算有點好過了。但蔡京並未就此罷手,為了徹底在輿論上消除守舊派的影響,蔡京上奏宋徽宗説:“陛下,奸黨之中,詩文流傳民間者不在少數,臣怕這些詩人會對百姓產生壞影響,於紹述先聖不利。”
宋徽宗覺得有理,立即下詔説:“為正天下視聽,將蘇洵、蘇軾、蘇轍、黃庭堅、張耒、晁補之、秦觀、馬涓等人的文集,以及範祖禹《唐鑑》、範鎮《東齋記事》、劉攽《詩話》、文瑩《湘山野錄》等書籍的刻版,悉行焚燬。”幸虧有一些詩文在民間保留了下來。否則,今天的人們,恐怕難以再去吟誦蘇軾的“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這樣震撼人心的詞句了。
蔡京打擊報復守舊派的同時,對變法派內的一些人也進行迫害,以顯示他的不可一世。王安石的學生陸佃,以及變法派人物李清臣等人,因得罪了蔡京,竟也被打入“元佑黨籍”,備受摧折。
章敦曾反對宋徽宗繼承皇位,蔡家為討得宋徽宗的歡心,便上奏説:“陛下,章敦是奸邪之輩,目中無君,不恭不敬,請陛下把他一列為奸黨。”宋徽宗沒有明確表態。於是,蔡京便自作主張,將章敦當作黨人對待,連其子孫也受到牽連。
自蔡京拜相以來,受到其排擠迫害的朝中大臣,幾乎超過一千,其中主要是宋哲宗元佑年間的守舊派。“元祐黨籍”成了蔡京黨同伐異,排擠打擊政敵的一把利劍。在蔡京的專權下,宋徽宗的前堂上充滿了奸邪之臣,朝政日益腐敗下去。
北宋元豐八年(1085)宋神宗去世,年僅九歲的哲宗繼位,由宣仁太后同處分軍國事,同年司馬光任宰相,全面廢除王安石變法、恢復舊制。前後歷時九年。至此,支持變法的政治派別,被時人稱之為“元豐黨人”,反對變法一派,則被稱之為“元祐黨人”。
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哲宗親政,用章敦為相,再一次起用變法派人士,全面恢復變法新政,嚴酷打擊元佑黨人,前後歷時六年有餘。蘇軾、蘇轍、黃庭堅等人皆遭流貶。
元符三年(1100),宋哲宗去世。宋徽宗趙佶繼位,向太后垂簾聽政。其間,再次起用元佑黨人,廢除變法新政。
九個月後,向太后患病歸政,宋徽宗正式執掌大權。
崇寧元年(1102)宋徽宗用蔡京為相,重又崇奉熙寧新政。九月,宋徽宗令中書省進呈元佑中反對新法及在元符中有過激言行的大臣姓名。蔡京以文臣執政官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範純仁、韓維、蘇轍、範純禮、陸佃等二十二人,待制以上官蘇軾、範祖禹、晁補之、黃庭堅、程頤等四十八人,餘官秦觀等三十八人,內臣張士良等八人,武臣王獻可等四人,共計一百二十人,分別定其罪狀,稱作奸黨,並由徽崇親自書寫姓名,刻於石上,豎於端禮門外,稱之“元佑黨人碑”。不許黨人子孫留在京師,不許參加科考,而且碑上列名的人一律“永不錄用”。後來,更增“元佑黨人”為三百零九人,其中陸佃、章敦、曾布等為新黨。蔡京手書姓名,發各州縣,仿京師立碑“揚惡”。(參看《元佑黨籍碑》)
王安石早已不在。 他要是看到這些,會作何想法?其實,後來的所謂新法舊法,早已不重要了,不過就是各種政治力量彼此打壓的棍棒而已。他的變法案一步步陷入中國幾千年來一直沒有找到合理的解決方案的政壇弊病——
朋黨之爭。
另摘:“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以同利為朋”?——以元祐兩例看宋代朋黨及其對世風的戕害

元佑黨籍歷史文物

元祐黨籍事件,目前遺存廣西桂林七星巖摩崖宋刻《元祐黨籍碑》(1198年)以及廣西柳州融水真仙岩碑刻《元祐黨籍碑》(1211年,碑跋述為宋刻,學者考證疑為明後復刻)兩件珍貴實物。 [1] 
參考資料
  • 1.    方學志,宋“元祐黨籍”碑兩種重刻本的甄別[J].廣西地方誌,2001,1(6):49-53
  • 2.    《宋史·蔡京傳》載:“時元祐羣臣貶竄死徒略盡,京猶未愜意,命等其罪狀,首以司馬光,目曰'奸黨’,刻石文德殿門,又自書為大碑,遍班郡國。初,元符末以日食求言,言者多及熙寧、紹聖之政,則又籍範柔中以下為邪等,凡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皆錮其子孫,不得官京師及近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