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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
(東亞傳統重量單位)
鎖定
- 中文名
- 斤
- 別 名
- 觔
- 地 區
- 東亞
- 類 型
- 質量單位
- 算 法
- 兩斤等於一公斤
- 起 源
- 周代
斤基本釋義
斤,重量單位。
斤起源
中國古代有個官職叫「司馬」,司馬主要掌管軍事,其中因為糧秣管理需要秤重,於是「司馬」就和重量單位扯上關係。
斤古代單位
中國的鋝雖有輕重兩種説法,大概通行的是重的一種,即三鋝重二十兩。這由毛公鼎銘中的"取三十鋝"可以證明那裏的鋝不可能只有十一銖多重。
在戰國時期只有兩種重量單位,即斤和鎰,一斤為十六兩;一鎰為二十兩。從當時文獻中的記載看來,這兩個單位是亂用的。這兩個單位同鋝和勻似乎沒有正式的聯繫,這是一件難以解釋的事。
斤現代單位
現代的「斤」按照各地使用習慣,與公制有如下換算:
中國大陸1斤 等於 500克(g)
香港澳門1斤 約等於 605(g)
台灣1斤 等於 600克(g)
現時香港法律規定一斤等於一百分之一擔或者十六兩,即 604.78982 克(g)
台灣市集常用台製:1台斤= 600 克。
斤古今換算
斤資料一
西漢每斤,258.24克;東漢每斤,222.73克;魏晉每斤,222.73克;南齊每斤,334.10克;梁、陳每斤,222.73克;北魏每斤,222.73克;東魏每斤,445.46克;北齊每斤,445.46克;北周每斤,250.66克;隋朝每斤,668.19克;唐朝每斤,596.82克。
從有“斤”這個概念開始,一直到民國結束,歷朝歷代的“斤”統統是16兩,而不是10兩。有了“斤”的重量,再去算“兩”的重量輕而易舉,一律除以16就是。
斤資料二
西漢成書的《淮南子》中載:12粟為1分,12分為1銖,12銖為半兩,24銖為1兩,16兩為1斤,30斤為1鈞,4鈞為1石。《孔叢子》中記載:“二十四銖為兩,兩有半曰捷,倍捷曰舉,倍舉曰鋝,鋝謂之鍰,二鍰四兩謂之觔,觔十謂之衡,衡有半謂之秤,秤二謂之鈞,鈞四謂之石,石四謂之鼓。”
秦統一度量衡後,反映在衡制方面為五權法:即銖、兩、斤、鈞、石,非十進位制。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漢承秦制,據《漢書·律曆志》記載:“權者,銖、兩、斤、鈳、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本起於黃鐘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24銖),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這就是用黃鐘律管所容一千二百黍的重量(7.8克)來定義衡器的單位兩的量值。自漢以後至隋代相承不變。唐代重量單位:“累、銖、錢、兩、斤、鈞、石”,非十進位。宋代以較驗樂尺積累法中之分、釐、毫、絲、忽(均以十進位)五個名位,用來命名重量單位以下的小數名稱,清未重定度量衡時,重量小權單位止於毫,斤以上不命名。民國18年(1929)《度量衡法》市用制又止於絲,斤以上加石,100斤為石。
序號 | 原序號 | 器物名稱 | 朝代 | 實測(克) | 説明 |
1 | 1 | 高奴禾石權(青銅) | 戰國·秦 | 30750 |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56.25克 |
2 | 2 | 寶雞鐵石權 | 戰國·秦 | 31929 |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66.075克 |
3 | 3 | 兩詔鈞銅權 | 秦 | 7573 | 重一鈞(30斤)(秦)每斤合252.433……克 |
4 | 8 | 兩詔(斤)銅權 | 秦 | 247.5 | 重一斤(秦) |
5 | 11 | 鐵石權 | 秦 | 28000 | 重一石(120斤)(秦)每斤合233.333……克 |
從以上五個秦國標準權重看,即使在同一個朝代,不同時期、不同地點也有不同的標準。
序號 | 原序號 | 器物名稱 | 朝代 | 實測(克) | 説明 |
1 | 21 | 咸陽陶權 | 西漢 | 3750 | 重一秤(15斤)(西漢)每斤合250克 |
2 | 35 | 石頭權 | 西漢 | 2550 | 重一衡(10斤)(西漢)每斤合255克 |
3 | 36 | 堯上鐵權 | 東漢 | 225 | 重一斤(東漢)每斤合225克 |
4 | 46 | 素面金缽盂 | 唐 | 573 | 重十四兩三錢(唐)每斤約合641.119克(573*16/14.3) |
5 | 47 | 純銀礪軸 | 唐 | 525 | 軸重一十三兩(唐)每斤約合646.154克(525*16/13) |
這些古代重量單位及進位關係是:12銖為一龠,兩龠(24銖)為兩,16兩為斤,10斤為衡,15斤為秤,2秤為鈞,4鈞為石,4石為鼓,200斤為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