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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年

鎖定
公元1478年,明朝成化十四年,農曆戊戌年(狗年),大事件有楊瑄逝世等等。
中文名
1478年
朝    代
明朝成化十四年
農    曆
戊戌
生    肖
狗年

1478年本年年表

出生
腓力一世教宗克萊孟七世(1478年5月26日-1534年9月25日),原名 Giulio di Giuliano de' Medici,在位期間:1523年11月26日—1534年9月25日。
腓力一世(美男子)(西班牙語:Felipe I el Hermoso,1478年7月22日-1506年9月25日)奧地利大公。他通過與卡斯蒂利亞王位繼承人瘋女胡安娜的婚姻成為該王國的共同統治者之一,是哈布斯堡王朝在西班牙的始祖。
腓力一世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之子,生於布魯日(今比利時境內)。1482年其母親勃艮第的瑪麗去世後,腓力在父親監護下獲得了外祖父勃艮第公爵大膽的查理留下的領地,即所謂勃艮第遺產(包括原勃艮第公國的一部分、尼德蘭和弗朗什孔泰)。
托馬斯·莫爾(St. Thomas More又作Sir Thomas More,1478年2月7日—1535年7月6日)是英國的空想社會主義者,是個聖人也是個作家。《烏托邦》一書的作者。
1478年生於倫敦的一個法學家庭,畢業於牛津大學,曾當過律師、國會議員、財政副大臣、國會下院議長、大法官。1535年反對亨利八世兼任教會首腦而被處死。
逝世 朱利亞諾·德·梅第奇
羅倫(1431年-1478年),字彝正,號一峯,江西永豐人。明朝成化二年,與上對策萬餘言,直斥時弊、名震都下,擢進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兩年後告病回鄉,不復仕。於金牛山著書講學,學者甚眾。卒後追贈左春坊諭德,諡文毅。著有《一峯集》。《明史》有傳。
朱利亞諾·德·梅第奇 Giuliano de' Medici (1453年-1478年4月26日) 是“痛風者”皮耶羅·德·梅第奇的次子。在其父去世後,他和兄長洛倫佐·德·梅第奇一起統治佛羅倫薩。
在1478年的復活節謀殺中,朱利亞諾身中19刀當場死亡。
他的私生子朱利奧由其兄長收養長大,後來成為教皇克雷芒七世。
朱瞻墡(1424年-1478年),明仁宗第五子、母誠孝昭皇后張氏 。永樂22年(1424年)受封。宣德四年(1429年)到封地長沙,因英宗第七子吉簡王朱見浚入主王府。在正統元年(1436年)遷徙到封地襄陽(今湖北襄樊)。
鄭麟趾(朝鮮語:정인지,1396年-1478年),字伯雎(백저)[1],號學易齋(학역재),是朝鮮王朝‎初期的文臣及學者,本貫河東,曾任領議政,是著名的理學家,曾於世宗時期負責教育工作。著有《高麗史》(고려사) ,亦是《訓民正音》(훈민정음)的八位編者之一。《訓民正音解例》及《龍飛御天歌》的序文亦是他的作品。

1478年歷史大事

四川松潘苗民起義
成化十三年(1477)十一月,四川松潘苗民起義,憲宗詔令四川巡撫都御史張瓚前往征討。成化十四年三月,張瓚率兵分道攻其寨,斬一千零七十餘人,攻下白草壩、西坡、禪定等大寨,又攻疊溪(今四川松潘南)、茂州(今四川茂汶)等地,斬二百一十八人,四月班師。
罷納銀納馬納草事例
成化十四年(1478)三月初四日,十三道監察御史屠滽等上言:近見巡撫寧夏右僉都御史賈俊奏稱邊儲無措,欲將河南陝西山西等處兩考吏典及在京各衙門辦事者俱令納銀免考,即與冠帶,民間子弟納銀許允知印承差等官,三年六年考滿納銀,免其赴部考績,户部準擬,詔許通行。以往陝西亦有納馬納草事例,至今朝論不以為是。堂堂天朝,富有四海,應量入為出,用一省百,邊儲軍需何患不足,而為此賣官鬻爵之事?乞痛革前弊,另圖長策,以使邊備不乏,名器不濫。憲宗詔令:御史所言極是,宜一切罷之勿行。
復開遼東馬市
成化十四年(1478)三月二十四日,巡撫遼東都御史陳鉞上奏:永樂年間遼東設馬市三處。其一在開原(今遼寧)南關以待海西女直,其二在開原城東五里,其三在廣寧(今遼寧北鎮),皆以待朵顏三衞。正統間因泄漏邊事已罷其二,只有開原南關馬市存。近年朵顏三衞飢困屢請復開,朝廷不許。如若復開,則可收朵顏之心,而於我亦有利。憲宗允行。
武舉條例的制定
成化十四年(1478)五月十八日,兵部尚書餘子俊等議上武舉條例:欲選武臣,其嫡子就儒學讀書習射;九月鄉試,三月會試;初場試射,二場試論判語,三場試策;四月一日殿試,賜武舉及弟,出身有差,恩榮次第,錄名勒碑,亦如進士科制。時汪直用事,欲以建白為名,但其素不知書,其心腹吳綬乃代之撰草,奏請武舉設科,鄉、會、殿試如文科例,憲宗準其奏,命兵部集議,於是餘子俊英國公張懋等文武大臣及科道官議之,眾皆知其不可,亦不敢違,遂上此條例。憲宗乃令兵部移文天下教養數年,俟有成效,巡按提舉等官具奏處置。
是年,河決開封,壞護城堤數十丈。廣西太平府地七震。四川鹽井衞地連震,坍屋,人畜多死。
餘子俊上言申明條例
成化十四年(1478)正月二十二日,兵部尚書餘子俊等奏申明條例十事:謹選法,嚴紀功,重爵賞,息爭端,革吏弊,重敕令,重地方,順夷情,省驛傳,謹軍政,憲宗依允施行。
刑簡逝世
刑簡(?-1478),字居敬,陝西咸寧人,景泰五年(1454)進士,授刑部主事,擢真定(今河北正定)府知府,有治績,擢浙江左參政,尋升順天(今北京)府尹,崇尚節儉,再升南京大理寺卿,尋拜户部右侍郎,成化十四年(1478)五月初五日以疾卒於官。廉介有守,無矯言飾行。
汪直巡遼東邊
副都御史陳鉞出巡遼東之後,數次掩殺建州衞女真人以封賞進官,激起遼東騷亂。成化十四年(1478)三月,朝議遣重臣前往撫安,憲宗命兵部左侍郎馬文升前往。六朋,建州聽撫。但汪直欲將此功歸於己,固請行邊,憲宗准奏,於是汪直帶王英等人,快馬飛馳前往遼東,陳鉞遠迎至郊外,拜伏在地,以豐盛的筵席和豪華的住所招待汪直,並大肆行賄,遠近騷然。
楊瑄逝世
楊瑄(1425-1478),字廷獻,江西豐城人,景泰五年(1454)進士,授御史。天順初上奏彈劾曹吉祥石亨而獲罪,戍遼東鐵嶺衞,未至赦還,復謫南丹衞(今廣西賓陽北)。成化初召還,尋遷浙江海道副使,修築海塘,築海鹽堤岸三千三百丈。十餘年政績卓然,進按察使,西湖水舊可灌溉田十六萬頃,至時堵塞過半,楊瑄請浚,功未成而於成化十四年(1478)七月初一日卒,年五十四。海鹽人立祠祀之。
楊福冒稱汪直伏罪
成化十四年(1478)七月,江西人楊福以貌似汪直,乃假冒汪直之名,自芫湖歷蘇州、常州,再由杭州抵紹興、寧波,所到之處,有市及市舶宦官皆小心侍候,不敢違命,威福大張。抵福州後,為鎮守太監盧勝所覺,逮治斬罪。時汪直勢震天下,故有人乘借其名而擾民。
黃景隆虐死獄囚
成化十四年(1478)十月二十四日,巡按江西監察御史沃(半頁)上奏説:吉安府獄中自成化十一年至十三年病故囚犯計三百八十七人,多系知府黃景隆凌虐致死而假稱病故。憲宗乃命刑部郎中屠勳錦衣衞百户楊綱往會巡按御史並都布按三司查勘。勳等查後報曰:死者共四百十七人,其中無罪而被致死者百有六人。於是逮黃景隆入京,成化十五年三月,黃景隆死於獄中。
李衍治理黃河
成化以來,黃河之患很少。成化五年(1469)六月,黃河在開封杏花營決口。成化七年,明廷命王恕工部侍郎,總理河道。成化十四年,黃河在開封決口,毀壞護城堤五十餘丈。同年十一月,巡撫河南都御史李衍上言説:河南屢有河患,皆因下游壅塞所致,宜於開封附近疏浚,憲宗詔其參酌施行。但李衍主持修浚河道,不久即復塞。
申在外武官私役軍士之禁
成化十四年(1478)十二月二十三日,户部郎中劉道以公幹至大寧都司(今河北保定)還,上言説:茂山(今河北易縣)、保定等衞官私役軍士有至百餘人者,乞量品給定額,曉諭四方都司衞所以為禁約。事下兵部,尚書餘子俊説:此例已定,京營山海等處凡都指揮可役六人,指揮四人,千百户二人,帶俸者不在此例,私佔五人以下者降一級,五人以上者降二級,甚者除名謫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