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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
鎖定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作品原文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版本之一
青玉案⑴·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⑵
三年枕上吳中路⑶。遣黃耳⑷、隨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⑸。莫驚鷗鷺,四橋盡是⑹,老子經行處⑺。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版本之二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
三年枕上吳中路。遣黃犬、隨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莫驚鷗鷺,四橋盡是,老子經行處。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版本之三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
三年枕上吳中路。遣黃犬、隨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莫驚鴛鷺,四橋盡是,老子經行處。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註釋譯文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詞句註釋
⑴青玉案:詞牌名。雙調六十七字,上下闋各六句五仄韻。
⑵賀方回:即賀鑄,字方回,北宋詞人。伯固:即蘇堅,字伯固,號後湖居士,北宋詩人。吳中:今江蘇五縣,屬蘇州,蘇堅故鄉。
⑶三年:作者元祐四年(1089)至六年(1091)守杭州,蘇堅為屬官,首尾三年。枕上:意即夢中。
⑷黃耳:一作“黃犬”。此句用典。《晉書·陸機傳》:晉之陸機,蓄一犬,曰“黃耳”。機官京師,久無家音,疑有不測。一日,戲語犬曰:“汝能攜書馳取消息否?”犬喜,搖尾。機遂作書,盛以竹筒,系犬頸。犬經驛路,晝夜亟馳。家人見書,又反書陸機。犬即就路,越嶺翻山,馳往京師。其間千里之遙,人行往返五旬,而犬才二旬餘。後犬死,機葬之,名之曰“黃耳冢”。
⑸松江:吳淞江的古稱。呼小渡:呼喚小舟擺渡。
⑹四橋:蘇州的四座名橋。《蘇州府志》卷三十四《津樑》:“甘泉橋一名第四橋,以泉品居第四也。”
⑺老子:老年人的自稱。此作者自指。猶老夫。
⑻輞(wǎng)川圖:唐詩人王維有別墅在輞川(今陝西藍田南),曾於藍田清涼寺壁上畫《輞川圖》,表示林泉隱逸之情志。
⑼右丞:指王維。王維曾官尚書右丞。
⑽天已許:天公必會允許。一説指朝廷已准許。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白話譯文
三年來我做夢都想回吳中,如今讓黃犬代我傳書隨你去。當你走到松江渡口叫渡時,千萬莫驚動水中鴛鴦白鷺。蘇州四橋全都是我當年經行遊覽去處。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創作背景
此詞當為蘇軾於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八月在揚州時所作。此前三年,即元祐四年至六年(1089—1091),蘇軾在杭州擔任太守,蘇堅是他的屬官,監杭州商税,兩人交往頗密。此時因蘇軾被召還京,蘇堅告別蘇軾回吳中故居,蘇軾為之送行而作此詞。
此詞《樂府雅詞拾遺》捲上作蔣璨詞,《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五十九引《桐江詩話》以及《陽春白雪》卷五均作姚志道詞。唐圭璋《宋詞互見考》謂此説法乃流傳之誤,當為蘇軾詞。朱本、龍本、曹本俱編於宋哲宗元祐七年(1092),薛本、鄒王本謂作於是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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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作品鑑賞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整體賞析
這是一首送人之作。此詞一方面作者為送客而作,一方面自己客居他鄉,是為客中送客之作。在眾多的送別詞中,蘇軾的這首《青玉案》可謂別具一格。
上片抒寫作者對蘇堅歸吳的羨慕和自己對吳中舊遊的思念。“三年枕上吳中路”寫蘇堅隨蘇軾三年為官未歸,枕頭上都牽繞着回家的道路,展現了自己思鄉心切,也表達了對友人歸家的理解和關切之情。接着用“黃犬”這一典故,表達出盼伯固回吳後及時來信。“呼小渡”數句細節傳神,虛中寓實,給對方一種“伴你同行”的親切感。“若到松江呼小渡,莫驚鷗鷺“表現了詞人對吳中故地眷戀之深。如果説“若到”二句是從對方入手,那麼“四橋”二句就是從己方入手,意謂友人將去的家鄉也曾是作者遊歷的地方。作者以“老子”自稱,語氣幽默詼諧,顯出朋友之間的親暱與坦誠。
下片寫詞人思歸心切,就蘇堅之“歸”,抒説己之“歸計”,間接表達對官海浮沉的厭倦。過片以對王維《輞川圖》的仰慕開篇,直言記得王維的詩句,暗許送友思歸之意。“作個歸期天定許”一句,奇境別開,明知不可歸而猶言“天定許”,思歸之情,倍見殷切。“小蠻針線”則顯出宦遊天涯之可哀,情真意切,其意境絕非柳永“針線閒拈伴伊坐”(《定風波·自春來慘綠愁紅》)之類小兒女語所可比擬。“歸期天定許”寫蘇軾迫切思歸與親人愛侶團聚,特借白居易所寵愛的善舞妓人小蠻喻指其愛妾朝雲。朝雲親手縫製的春衫“曾濕西湖雨”,為“天註定”做一註腳:天公有情,為朝雲之相思而灑淚雨,淋濕作者春衫。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名家點評
清代況周頤《蕙風詞話》卷二:“東坡詞《青玉案·用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歇拍雲:‘作個歸期天應許。春衫猶是,小蠻針線,曾濕西湖雨。’上三句,未為甚豔。‘曾濕西湖雨’是清語,非豔語。與上三句相連屬,遂成奇豔、絕豔,令人愛不忍釋。坡公天仙化人,此等詞猶為非其至者,後學已未易模仿其萬一。”卷三:“《天籟詞》,《永遇樂·同李景安遊西湖》雲:‘青衫盡付,濛濛雨濕,更著小蠻針線。’用坡公《青玉案》句‘春衫猶是,小蠻針線,曾濕西湖雨’。而太素,語特傷心。其言外之意,雖形骸可土木,何有於小蠻針線之青衫。以坡公之‘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比之,猶死別之與生離也。”
青玉案·和賀方回韻送伯固歸吳中故居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宋代文學家、書畫家。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蘇洵子。嘉祐進士。宋神宗時曾任祠部員外郎,因反對王安石新法而求外職,任杭州通判,知密州、徐州、湖州。後以作詩“謗訕朝廷”罪貶謫黃州。宋哲宗時任翰林學士,曾出知杭州、潁州等,官至禮部尚書。後又貶謫惠州、儋州。北還後第二年病死常州。南宋時追諡文忠。與父蘇洵、弟蘇轍合稱“三蘇”。在政治上屬於舊黨,但也有改革弊政的要求。其文縱橫恣肆,明白暢達,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在藝術表現方面獨具風格。詞開豪放一派,對後世很有影響。擅長行書、楷書。能畫竹,也喜作枯木怪石。詩文有《東坡七集》等。詞集有《東坡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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