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零税率

鎖定
流動資產選擇説是西方一種從資產選擇角度研究匯率的理論。該理論強調在短期內,投資者對各種資產組合的調整必然引起資金在國際間的大量流動,從而使匯率發生重大影響。資產選擇分析,是1959年由美國經濟學家H·馬克威茨首次提出來的。他在《有價證券選擇》一書中對包含有多種有價證券的案卷進行了具體分析,並闡明瞭分析技術。60年代後,由於國際金融資本的大量積累和金融資產日趨多樣化,各國中央銀行和各大金融機構、跨國公司均擁有大量外幣金融資產和歐洲貨幣存款。由於利率、國際收支、通貨膨脹和經濟增長各種因素的關係,各國貨幣比價經常變動,於是保持什麼和保持多少外幣資產以獲取最大收益且風險較小,就成為投資者關心的重要問題。在70年代浮動匯率制實行以後,託賓作了大量研究,才使這一學説引起理論界的高度重視。 [1] 
中文名
零税率
別    名
税率為零
內    容
以零表示的税率
對    象
納税人

目錄

零税率簡介

税率亦稱“税率為零”。指對某種課税對象和某個特定環節上的課税對象,以零表示的税率。從理論上説,零税率與免税是不同的。免税是指對某種課税對象和某種納税人,免除其本身負擔的應納税額,而外購的貨物或勞務仍然是含税的。税率為零不僅納税人本環節課税對象不納税,而且以前各環節轉移過來的税款亦須退還,才能實現税率為零。但在實際工作中,税率為零的含義在不同税種上的使用,並不嚴格。如所得税往往對應納税所得額的免税金額部分以零税率表示,當然所得税並無轉移税額的問題。再如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規定税率為零的投資項目僅指免掉投資項目本身應納税額,其外購各種商品和勞務,實際上都是含税的,並不退還其已納增值税税額。

零税率定義

真正體現零税率理論上定義的,是增值税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税率,即納税人出口產品不僅可以不納本環節增值額應納税額,而且可以退還以前各環節增值額的已納税款。增值税的免税規定,只是免除納税人本環節增值額的應納税額,納税人購進的貨物和勞務中仍然是含税的。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税率,目的在於獎勵出口,使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以完全不含税的價格參與競爭。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