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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税額

鎖定
應納税額是指企業按照税法的規定,經過計算得出的應向税務機關繳納的所得税金額。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 適用税率 - 減免税額 - 抵免税額。
中文名
應納税額
外文名
Tax liability
類    型
税收術語
含    義
企業應向税務機關繳納的所得税額
公    式
應納税所得額× 適用税率 - 減免税額 - 抵免税額
具體計算
按照納税人不同計算有所區別

目錄

應納税額定義

對於有境外所得的企業而言,由於對其境外所得已繳納的所得税税額可以按規定從其應納税額中抵免,因此這類企業實際向税務機關繳納的企業所得税税額可能不等於其應納税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關於應納税額的條款
企業所得税法第三章 應納税額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税所得額乘以適用税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税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税額後的餘額,為應納税額。
税法 税法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税税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税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税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税額後的餘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應税所得。
第二十四條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税税額中屬於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額,在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1] 

應納税額舊税法

1.舊税法中應納税額的概念:
“納税人應納税額,按應納税所得額計算” (內資)
“應納的企業所得税,按應納税的所得額計算” (外資)
2.舊税法的計算方法: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税率
=(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税率

應納税額計算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 適用税率 - 減免税額 - 抵免税額
=(收入總額 - 不徵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項扣除 -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税率 - 減免税額 - 抵免税額
公式中的減免税額和抵免税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税法和國務院的税收優惠規定減徵、免徵和抵免的應納税額
納税人不同計算有所區別
一般納税人
納税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税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税勞務),應納税額為當期銷項税額抵扣當期進項税額後的餘額。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
因當期銷項税額小於當期進項税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小規模納税人
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税勞務
小規模納税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税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不得抵扣進項税額。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銷售額×徵收率
納税人進口貨物
納税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税價格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税率計算應納税額,不得抵扣任何税額。
組成計税價格=關税完税價格+關税+消費税
應納税額=組成計税價格×增值税税率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税額=銷售額×税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税額=銷售數量×單位税額
自產產品:組成計税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税税率)
委託加工:組成計税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税税率)
進口產品:組成計税價格=(關税完税價格+關税)÷(1-消費税税率)
營業税:營業税應納税額=營業收入額×營業税率
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應納税所得額 = 收入總額 - 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或:應納税所得額 = 利潤總額 + 納税調整增加額 - 納税調整減少額
實行核定應税所得率徵收方式的,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所得額 == 收入總額 × 應税所得率
成本費用支出額
或:應納税所得額 == ————————— × 應税所得率
1 — 應税所得率
應税所得率按税法規定的行業標準計算。
企業所得税應納税額的計算:
企業所得税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 = 應納税所得額 × 税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