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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琰

(明朝户部尚書、工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

鎖定
陶琰(1449~1532),字廷信,號逸庵,山西絳州人,明朝成化十七年(1481)進士,官至户部尚書工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卒贈少保,諡恭介。
全    名
陶琰
廷信
逸庵
諡    號
恭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山西絳州
出生日期
1449年
逝世日期
1532年
主要成就
為官清廉儉樸
最高官職
户部尚書、工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太子太保

陶琰生平經歷

成化七年(1471),考中鄉試第一名(解元)。
成化十七年(1481),考中進士丁外艱服闋,授刑部四川司主事
弘治元年(1488),升任刑部山東司員外郎。不久,升任陝西按察僉事
弘治六年(1494),升任陝西按察副使,兵備固原。練士卒,廣芻粟。歷經九年,境內安定。
弘治十四年(1501),調任福建按察使。陶琰在福建清廉耿介,每餐只有一蔬。
弘治十七年(1505),調任浙江布政使。半年積累羨銀三千餘兩,全部進入官帑
正德元年(1506),升任都察院副都御史河南巡撫
正德二年(1507),升任刑部右侍郎。陝西遊擊徐謙揭發御史李高。徐謙是宦官劉瑾的同黨,劉瑾受賄後更是替徐説話,欲置李高於死地。陶琰去查辦此案,弄清真相,為李高申冤。劉瑾得知消息,勃然大怒。假借其他事情將陶琰打入詔獄,罷免他的官職,罰米四百石輸邊,追奪誥命
正德五年(1510),劉瑾被誅,起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鳳陽巡撫
正德六年(1511),轉任南京刑部右侍郎
正德七年(1512),劉七等準備進犯江南,王浩八進犯衢州。進陶琰右都御史,巡視浙江。到任時,劉七等已經被鎮壓,王浩八投降。遇上寧波紹興的海邊颶風大作,居民淹沒數以萬計。陶琰出帑金賑災,大築蕭山會稽海堤五萬餘丈。奏設兵備道守要害,防止王浩八的同黨出沒,遣將擊斬其首領,加俸從一品。築城開化常山遂安蘭溪,境內安定。覆命總督漕運,七次上疏請求歸鄉,得到批准。
正德十六年(1521),明世宗即位,復任原官。陶琰三次總督漕運,軍民習其政,不嚴而肅。加户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嘉靖元年(1522),召拜工部尚書
嘉靖二年(1523),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同年秋,屢次請求退休,得到批准。加太子太保乘傳歸有司每年問候。
嘉靖七年(1528),進階光祿大夫
嘉靖十一年(1532),去世,享年八十四歲。贈少保,諡恭介,諭祭九壇。 [1-2] 

陶琰軼事典故

陶琰清廉儉樸,每餐只有一個蔬菜。每次到任和離任,行李只有三竹笥 [1-2] 

陶琰親屬成員

高祖父:陶子敬
曾祖父:陶伯清
祖父:陶春
父:陶銓,明朝正統十年(1445)進士,官至陝西參議
子:陶滋 [1-2] 

陶琰人物評價

明史》:當正、嘉之際,士大夫刓方為圓,貶其素履,羔羊素絲之節浸以微矣。陶琰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風。南都列卿,後先相望,不其賢乎。琰之督漕,充嗣之守禦,良永之遏錢寧,周金之弭亂卒,所豎立甚偉。至琰子之直節,廷弼、邦靖之篤行,尤無忝其父兄雲。 [1] 
李時:平居嚴毅,人不敢幹以私,自奉節儉,自常祿外一毫不取。雖交遊贈遺,一無所受,每罷歸,行李蕭然,惟三竹笥而巳。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