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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平

(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實驗中學原校長)

鎖定
陳平,女,漢族,1964年2月出生,廣東省茂名市人,大學本科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實驗中學校長。
2019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 
中文名
陳平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省茂名市
出生日期
1964年2月

陳平履歷

1985年7月至2003年4月,在湛江市第四中學任教;
2003年4月至2005年2月,任湛江市第四中學教務處副主任;
2005年2月至2008年5月,任湛江市第四中學教務處主任;
2008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湛江市第四中學黨總支副書記;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湛江市第四中學黨總支書記;
2014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湛江市霞山實驗中學校長(正科級)。
第九屆霞山區政協委員。

陳平人物事件

陳平審查調查

2019年2月,據湛江市霞山區紀委監委消息:湛江市霞山實驗中學校長陳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陳平依法雙開

2019年8月,日前,經霞山區委批准,霞山區紀委監委對湛江市霞山實驗中學校長陳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平在任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重大事項不請示不報告、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消費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罪;為謀求不正當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錢物,涉嫌行賄罪;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罪
陳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霞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平開除黨籍處分;由霞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