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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察
鎖定
- 全 名
- 陳察
- 字
- 元習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蘇常熟
- 出生日期
- 1478年
- 主要成就
- 直言敢諫
- 最高官職
- 僉都御史、南贛巡撫
陳察生平經歷
正德元年(1506),擢南京監察御史。歷任北京監察御史。因得罪劉瑾,罰粟一百五十石輸送邊關。劉瑾被誅,明武宗仍然每日與錢寧、江彬等人玩樂。陳察和同僚請求明武宗務講學,節嗜慾,勤視朝,語甚切直。陳察以養親歸鄉。居家九年,官復原職。明武宗準備親征朱宸濠。陳察請求放棄親征,並下罪己詔。忤旨,奪俸一年。明武宗諭告羣臣再諫,必置極典。不久,巡按雲南。陳察助雲南巡撫何孟春討定彌勒州,以功增秩。
嘉靖初年,出按四川。請求廢除鎮守太監,不聽。錦衣衞百户王邦奇誣告楊廷和、彭澤等,楊言上書力爭。明世宗大怒,親自審問楊言,落其一指。陳察大呼:“臣願以不肖軀易言命,不忍言獨死。”明世宗盯着陳察,陳察不為所動。陳察退朝後具疏申理,且請求讓王邦奇入獄,直聲震於朝野。陳察巡視京營,與給事中王科極陳武定侯郭勳貪橫的罪狀。升任南京太僕少卿。陳察上疏推辭,請求召前任給事中劉世賢等二十餘人。明世宗大怒,大罵陳察市恩要名,貶遠方雜職。給事中王俊民、鄭一鵬論救,皆奪俸。陳察補任海陽教諭。累遷山西左布政使,入為光祿卿。
嘉靖十二年(1533),任僉都御史、南贛巡撫。任官兩年,請求休致,並推薦前任都御史萬鏜、大理寺卿董天錫等十四人可用。吏部請求採納其言。明世宗奪部臣俸,責陳察徇私妄舉,罷職為民。八十三年時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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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察人物評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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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 卷二百三 列傳第九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17]
- 2.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