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間接致癌物
鎖定
間接致癌物也稱
前致癌物,是經過
酶的代謝激活後,產生壽命很短的中間代謝產物,稱為近似致癌物。最後分解為帶正電的親電基團——親電子反應物,即稱為
終致癌物。
- 中文名
-
間接致癌物
- 別 名
-
前致癌物
- 實 質
-
致癌物
- 特 點
-
體內經過代謝激活後才有致癌作用
間接致癌物簡介
黴變的花生
大多數的致癌物不是其原型致癌(
直接致癌物),而是需要在哺乳動物體內經過代謝激活後才有致癌作用,這些致癌物又稱間接致癌物。
終致癌物可與生物大分子如
DNA、
RNA、
蛋白質相結合,而造成DNA損傷,但這種損傷是可以修復的,如未經修復,則成為致癌的啓動因子。被啓動的細胞經免疫防禦可以停上向癌變發展。
間接致癌物分類
間接致癌物往往不能在接觸的局部致癌,而在其發生代謝活化的組織中致癌。前致癌物可分為天然和人工合成兩大類。
間接致癌物天然
天然物質及其加工產物在
國際抗癌聯盟(IARC)1978年公佈的34種人類致癌物中佔5種,取黃麴黴毒素、環孢素A、煙草和煙氣、檳榔及酒精性飲料。
間接致癌物人工合成
人工合成的包括有:多環或雜環芳烴[如
苯並(a)芘、苯並(a)蒽、3-甲基膽蒽、7,12-H甲苯並(a)蒽、二苯並(a,h)蒽等];單環芳香胺(如鄰甲苯胺、鄰茴香胺);雙環或多環
芳香胺(如2-萘胺、聯苯胺等);喹啉(如苯並(g)喹啉等);
硝基呋喃;
偶氮化合物(如二甲氨基偶氮苯等);鏈狀或環狀亞硝胺類幾乎都致癌。但隨着烷基的不同,作用的靶器官也不同;烷基肼中二甲肼可致癌,肼本身有弱致癌力;
甲醛和
乙醛;氨基甲酸酯類中的
乙酸、
丙酯和
丁酯均致癌,其中,以
氨基甲酸乙酯(烏拉坦,亦稱脲烷)致癌能力最強,
鹵代烴中的
氯乙烯的致肝癌作用已受到廣泛注意。其特點是誘發肝血管肉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