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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人

鎖定
鄒人(Tsou;Cou)在早期的文獻裏稱為“曹人”, 是高山族的族羣之一,日本人稱之為“阿里山番”(指世居阿里山的鄒人),但該族人認為此譯名與他們的族語原意有誤,而於1999年要求正名為“鄒人”。鄒人分佈於南投縣嘉義縣和高雄縣境內,人口約六千多人。該族分為三個語言羣:阿里山羣(鄒語)、四社羣(沙河魯阿語)和簡仔霧羣(卡那布語)。
中文名
鄒人
別    名
曹人
分佈地區
南投縣嘉義縣和高雄縣境內
語言羣
阿里山羣(鄒語)、四社羣(沙河魯阿語)和簡仔霧羣(卡那布語)

鄒人信息介紹

鄒人 鄒人
鄒人又可分為南鄒與北鄒,南鄒指的是南方的”卡那卡那富”與”沙阿魯阿“,北鄒又稱”阿里山鄒”,有”特富野”、”達邦”、”伊姆諸”與”魯富都”社,而四社中的伊姆諸社與魯富都社都於本世紀初因惡疾、部落首長絕嗣而廢社。阿里山鄒人目前有八個村落,來吉、裏佳、樂野附屬於特富野社。新美、茶山、山美附屬於達邦社。
其生產方式以山地耕作為基本,兼以狩獵、捕魚及飼養家畜為輔。狩獵曾一度為主要生產,至今狩獵在祭儀中仍佔有重要地位,但由於受限與保護野生動物觀念的興起、森林公園的設立、獵物的減少等因素,已少有以打獵為生。農作物以小米、早稻、李、梅、桃、生薑、甘薯為主,其中以竹筍為生產大宗。較特殊的作物有香菇、板栗、棕櫚、油桐、山茶、愛玉子等,嗜好品有粟酒、薯酒、竹筒飯與煙草。鄒人生活比較簡樸,或者説比較艱苦,但非常重視祭典和人人能歌善舞卻是一大特色。

鄒人地理分佈

分為阿里山鄒亞族(又分為Tapagu-Tufuja羣和Lututu羣)、卡那布亞族、沙阿魯阿亞族。
人口主要分佈在嘉義縣阿里山鄉,其次為高雄縣三民鄉,另外還零星分佈於高雄縣桃園鄉南投縣信義鄉境內。

鄒人歷史沿革

搗小米的阿里山鄒人婦女 搗小米的阿里山鄒人婦女
阿里山叢書《親近鄒族》認為:阿里山的鄒人最早於三千至四千年前已抵達台灣島活動,鄒人相信所有的人類都是由鄒的天神(hamo)所創造,早在傳説中的大洪水之前,鄒人已活躍在嘉南平原一帶,後因生活習慣及適應狩獵環境,乃逐漸移入深山。衞惠林、餘錦泉、林衡立的《台灣省通志稿卷八同胄志,曹族篇》認為達邦與特富野兩大社,在荷人1650年的《台灣土民户口表》上出現Tapangh和Tivora等地名。王嵩山的《阿里山鄒族的歷史與政治》認為,雖然“種族所屬與社會文化內涵,尚末能被認識,但至少我們已可確切知道370年前這兩地已建立部落。”

鄒人社會組織

有的部落分化出新部落之後,新部落在組織上不脱離與原部落的關係,而維持着或緊或松的從屬關係。鄒人的大社與小社的關係則屬於此種類型。 [1] 
鄒人的社會組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份
鄒人 鄒人
大社(hosa) :由幾個氏族聯合組成。氏族(aemana) :由幾個聯合家族組成。可能有血緣關係,也可能沒有血緣關係,同一氏族之間禁止通婚。
聯合家族(ongo-no-emo) :由幾個單一姓氏的家族組成,共有耕地、共有河流漁區、共有小米祭祀小屋(又稱粟祭屋)。
單一姓氏家族(emo) :例如特富野社的安家是本家,由安家分出武家與洋家。而鄭家與田家又是安家的養子,因此安、武、鄭、洋、田等五家為同一氏族,不得通婚。達邦社的莊家與温家、杜家與楊家共同一個小米祭屋,屬於聯合家族,亦不能通婚,獵區、漁區可共同使用。由聯合家族推派的長老共同主持長老會議是鄒人部落的最高決策單位。頭目依長老會議的指示分派工作,賦予每一個聯合家族責任與義務。
鄒人的領袖由單一氏族世襲
鄒人沒有階級制度,卻有幾個特殊地位的人物
頭目(peogsi) :由其一家族固定承襲。
徵帥(eozomu) :爭戰、獵首的指揮官,有可能是頭目,如果戰事頻繁,會有好幾個徵帥。
勇士(maotana) :在戰場上有特殊功勳的族人。

鄒人政治制度

鄒人 鄒人
阿里山鄒人的政治領域以部落(hosa)為基本單位,界分出對內及對外的人際與羣際之關係,運用種種謀略及政治知識與能力,形成決策、造就行動與達致結果。鄒人社會由頭目、軍事領袖和巫師所控制。在社會結構上明顯的結構特色為“許多附屬單位圍繞一個主要中心。部落內的政治組織有部落領袖、祭司、軍事領袖、刑官、部落長老會議及氏族的首長几種權威形態。
這些形態有明確的階層性的社會結構,明顯地呈現在氏族與世系羣的親屬結構、大社與小社的部落組織結構、世襲的當權世系羣與其他世系的上下關係、宗教信仰上的神統結構,以及初步的小社會對大社與分支對宗家的納貢的經濟結構之上。並且認為在不同的權威形態之中,鄒人已有行政權力、決策權力、軍事權力、宗教祭祀權力的分化現象。
鄒人的大社(大部落)與小社(小部落)都由若干父系氏族組成。小社歸大社統轄。各社之組織由領袖氏族為首,諸氏族長老組成部落長老會議,以一位世襲領袖(其所在氏族即為領袖氏族)為部落首長,即長老會議與男性部落民大會有召集人或主席。其下有4位輔佐者:一名世襲的部落司祭,一名因戰功晉升的軍事首長,一名刑官,一名外交官。他們都是經濟部落首長提名,由部落會議任命的。部落首長還有權指派幾名氏族長老移住各小社擔任小社領袖。

鄒人經濟

鄒人達邦社小米祭 鄒人達邦社小米祭
在傳統中,鄒人為一父系社會,行山田燒墾,以小米和甘薯等為主食,而以獸肉、魚肉為輔。土地為部落或氏族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除了簡單工具之外,生產均依賴人力。生產的主要目的在於自用,除了自己生產所得與共享性的分配所得之外,饋贈及物物交易是得到非自產必須品的另一種方式。鄒人的基本社會單位與經濟單位為世系羣,部落組織分大社和小社,整個社會由頭目、軍事領袖和巫師所控制。
傳統的鄒人社會在結構上呈現出一個主要中心,周圍環境數個旁支,中心與旁支彼此有明顯的高低階序關係的特徵。這種結構原則,不但在傳統的山田燒墾和漁獵的經濟過程中得到支持,同時更透過父系氏族的親屬聯結、男子會所與年齡組織的運作,以及對部落首長所代表的整體部落價值的輸誠效忠,而得到其整合和延續。
而現在由於禁止狩獵的法令限制,迫使鄒人口外流,由於阿里山區為高山茶及山葵的種植區,許多鄒人的朋友開始在保留地上種植山葵並跟平地的茶農學習種茶的技術,這兩項高經濟作物使得一些年輕人迴流至部落。除了茶葉與山葵,桂竹筍、竹高筍、高麗菜也是經濟作物之一。另外,也有族人研究花卉的種植,尤其是高單價的香水百合更是新興的精緻農業,受到族人的青睞。

鄒人節日祭典

阿里山鄒人舞蹈 阿里山鄒人舞蹈
鄒人重要祭典有小米祭(即豐年祭)、馬雅斯比祭、粟收穫祭、年終大祭、成年禮等,主要為祭戰神。而是否舉辦及何時舉辦;均由長老和頭目聚會決定。豐年祭每年八月十五或二月十五起舉行3天,視收穫情形,一年舉行1次或2次;依傳統習俗規定,必須在會所舉行。會所平時為青年訓練與部落守衞中心。凡成年的未婚青年都要住宿會所。阿里山達邦會所為一座木造房屋,房前有一棵大榕樹,被視為神樹。祭儀包括象徵性的敵首祭、家族團結祭、路祭及建祭,統稱為豐年祭。參,與者皆盛裝出席,以戴花入場,砍樹枝除罪惡為序幕,展開一連串虔 誠的儀式,最後以最吸引人的輪舞作為結束。歌舞時無性別種族之 分,只要有興趣者,皆可下場狂歡,將整個豐年祭帶入最高潮。
馬雅斯比祭一般在外出取得重大成果凱旋歸來、男子會所興建或修建會所或大豐收時舉辦。演變迄今已成為豐富的綜合性祭典,內容包括迎神祭、男嬰初登會所禮、成年禮、送神禮、婦女引火祭、家祭、歌舞祭等。祭儀必備的祭品有聖火、山豬、米酒、木槲蘭(鄒人神花)、赤榕樹(神樹)、樹皮籤條、糯米飯、茅草等。參與人員則必須盛裝,包括皮帽、禽尾羽、腰刀、槍、矛、皮套、山豬牙環、頭飾等,氏族長老則另戴臂鈴。最吸引人的歌舞祭一般要進行2-3天,有時也邀請遊客加入同樂,但因遊客往往破壞祭典的神聖性,曾經拒絕參觀,不過顧耳遊客帶來的經濟效益,開放參觀的時候較多。祭典均有特富野和達邦兩大社輪流舉辦。地點在鄒人聖所庫巴(男子會所)或稱為公廨的會所,婦女和遊客不準進入,因為庫巴是政治、文化及信仰中心。庫巴的茅草屋頂種有木懈蘭,柱子蛀蝕後另加新柱,舊柱仍保留,以示傳承不息。內有火器、聖物神櫃和裝敵人首級的敵首籠。庫巴前的聖樹是戰神來去的天梯。

鄒人生命祭儀

鄒人出生

鄒人是父系社會,重視男性。婦女懷孕後,照常工作,但不能參加祭儀工作,不能接觸武器與獵具、不捕魚、不殺昆蟲。

鄒人成年儀禮

鄒人成年禮是在軍神敵首祭終了後,要升入青年級的少年則排列在會所入口,然後走上會所,由老人持杖擊打臀後,並大聲教誨,然後至各氏族家繞一週後到首領家門口,由首領手持大酒杯,各人逐次飲酒少許後歸家,更換青年應穿戴的冠服後,再入會所廣場參加舞蹈。

鄒人婚姻

鄒人傳統婚禮 鄒人傳統婚禮
鄒人婚姻為男娶女嫁,但成婚後女婿需至岳家服役一段時期。服役期間一到六年不等,若兩家皆有子女則行交換婚
正式婚禮較為簡單,男女兩家事先釀酒制糕,男女雙方與父母相互飲酒後,攜新娘回家,之後即舉行酒會,全氏族人共餐共飲來慶賀。

鄒人葬禮

鄒人死亡分善死及惡死兩種。善終者在彌留狀態時,須從牀上移至房子中央的月桃席上並易盛裝。待其氣絕後,行曲肢葬。由同族男子挖掘墳墓,將屍體用布包裹後埋葬,穴上蓋石板,掩土踏實,行屋內葬。

鄒人傳統歌舞歌謠

鄒人的傳統歌舞經十幾年來有系統的整編,已經有豐碩的成果。阿里山鄉每一個民村都組織有歌舞團。歌舞團曾應邀參與了各種活動場合演出,也曾到大陸及外國演出。這其中最重要的創作是歌謠,他們獨鍾於瀑布的聲音,族人前往學歌的瀑布有發安、彩紅、神秘和裏佳瀑布。
鄒人的古歌謠旋律起伏形式和多音性質,確像飛瀑和山林形成的特殊共鳴,令人蕩氣迴腸。以馬雅斯比祭中最特殊的迎神曲和送神曲,所用的幾乎都為延長的母音,有人猜測這是鄒人的古語言,至今仍保留有原始特色。且原始歌謠多以詞、樂;舞合一的方式呈現,如果不是邊唱邊舞就唱不出來。歌舞隊應邀演出可以得到些許車馬費,但不足以養家餬口。平常仍要投入農耕,或從事竹編手工藝等。

鄒人服飾

服飾 服飾
鄒人以狩獵為生,皮衣、皮帽是上山的主要裝扮。男子盛裝的打扮為紅色的長袖上衣、胸衣與遮陰布加上山羌皮帽。女子以頭巾纏發,黑裙、藍色長袖上衣、刺繡精美圖案的胸衣為主。目前頭巾的形式已很少使用,而改為帽子形式的簡便頭飾。皮革之揉皮和製革,以藤編的置物籃或揹負獵物用的網袋為主。

鄒人皮帽

鄒人在獸皮上使用非常廣泛,可從服飾看出其獨特工藝的表現而獸皮取材多半來自山羌、山羊、鹿皮縫製成皮衣、背心、披肩、鞋子及男子盛裝時的綁腿。甚至族人也將獸皮製成皮帽,帽頂上預留小洞綁帝雉尾羽。
皮帽象徵的意義:一、代表成年的族人 二、責任與意志。

鄒人熊皮帽飾帶

男子盛裝參加祭儀戴上皮帽,還要在帽外繫上熊皮製的飾帶,不但看起來色澤光豔,而且略帶剛毅之氣。據部落老人説:熊皮飾帶代表着族人男子狩獵時的勇猛。

鄒人建築

鄒人住家大部分為單室,也就是隻有一到二個房間。房屋的建造材料大部分都是木頭的,屋頂是曲線的半橢圓球形。男子從七、八歲到結婚前都在集會所接受各種訓練。
男子集會所是典型的茅草蓋頂幹欄式建築。地板以竹排橫架,會所內最多僅可容十人橫卧,二十人坐,是很有特色的建築。穀倉為架空式小屋,有時亦利用田間休憩小屋搭牀,做為放置糧食之處。

鄒人神話傳説

鄒人 鄒人
每一個民族都有它口耳相傳的民間故事,每個民間故事都有某些傳統,如思考的方式,生活的趣味,或是對事物的一些看法等等。民間故事也反映了民族的一些習俗、信仰、或是社會情況。這些都是一個民族整體文化的一部分。鄒人部落神話主要有創世神話、洪水神話、太陽神話及矮人傳説,其中,矮人傳説較為普遍。
創世神話鄒人的創世神話中由Hamo創造人類和其他事物。巨人神話是創世神話的常見形式。巨人是許多民族神話中常有的人物,有些民族以為先有巨人,然後才有神祗,即巨人是最早的一代,不少民族神話中創世者即巨人,如盤古、或苗族始祖等等。

鄒人洪水神話

王嵩山在《阿里山鄒族的歷史與政治》認為,洪水的故事表現人羣分類、族羣分野的原初形態、解釋信仰與各種衝突之起源、人際與羣際關係的特殊狀況,神話與傳説在權力繼承及其合法化中鋪陳基礎。

鄒人太陽神話

鄒人的太陽神話是屬於太陽引起災禍被消滅型即射日型。如鄒人的一支:沙洛瓦方言的四社部落,傳説由於古時候太
陽過熱,人們種在地裏的青芋不長大。有兩個男人用麻絲捻成繩子,綁在自己家屋裏的柱子上,爬繩子上天去射太
陽。太陽流出了血,血很燙。其中一個男人跳入水裏,結果被太陽熱量燒滾的血水燙死。另一個人躲進黑暗的巖窟一年,生活得十分辛苦。後來人跟野獸們商量,用牲禮祭拜太陽。可是蚯蚓躲進地下,魚羣浸在水裏,不願送牲禮。
只有人跟野獸們,備送牲禮祭拜,才跟太陽講和。
鄒人神話傳説中太陽的數目為1個。通過和大陸地區各民族神話傳説中太陽的數目比較。

鄒人矮人傳説

鄒人 鄒人
鄒人矮人傳説之一:古時矮人住在黑暗中。如果有人在分獸肉而不夠的話,那就是矮人拿走的。矮人傳説之二:黃昏時有一個小孩不停地哭。他媽媽就對他説,“小孩不停地哭就把他丟在外頭,讓矮人帶走!”她真的把他放在外頭,真的把他留在那兒。剛好矮人把小孩帶走,到黑暗中去了。有人聽到小孩被帶走的哭聲。
鄒人矮人傳説之三:有個女人住在Iskiana。她爬上Lauea樹去摘樹枝,並把摘下的樹枝丟在地上。矮人就將那些樹枝接了去。她知道矮人會捉她。她不停地喊叫。可是沒人聽得見,沒有任何人聽得見。女人沒法子,只好下來。她下來了,矮人捉住她。她滾來滾去。女人從矮人的雙腿中爬過去。矮人放屁,那時他(忍不住)笑出來,也鬆手了。他一鬆手,她就跑了。他繼續追她,但並沒追上。他就把劍行向她。在鄒人部落(北鄒)有關矮人的傳説中,鄒人普遍地存
在畏懼矮人的心裏,都把矮人當作最可怕的敵人。例如,大人嚇唬愛哭的小孩會被矮人帶走。

鄒人歷史故事

巴尼是鄒人“卡那卡那富人”傳説中的大力士。在日本人還沒有佔領台灣之前,卡那卡那富人與大埔鄉的平埔族人,因為土地的問題,經常爭吵不休,仇恨甚深。
二族人為了要明確的劃分土地界限,平息紛爭,就約定以比武的方式來解決;按約定的規則:地點訂在大埔鄉(現今大埔橋附近)。
雙方各推派一名勇士,以迭石板決定勝負,勝者即有作主發言及劃分土地的權力。於是兩族人按規定的時間赴約進行比賽,第一塊石板先由平埔族人順利的迭到了指定的石塊上,接着巴尼也不負眾望的把第二塊石板迭到了第一塊石板上,第三塊石板輪到由平埔族人迭到第二塊石板上,那知石板又大又重,平埔族人因力量不足而無法成功。
就在這個時候,巴尼向前一步,馬步一蹲,兩手一抬,並大叫一聲:喝!很輕鬆的就把第三塊巨石迭到第二塊石板上了。
因此,卡那卡那富人便做了如下的規定:以累堆的石塊為界限,達那歐茲(現稱為青山段)及裱糊山以東至瑪雅峻(今日的三民鄉)為卡那卡那富人的耕地狩獵區,平埔族人不可越雷池一步;大埔台地(原為卡那卡那富人耕地)租給平埔族人耕種,附帶條件是每逢節慶到大埔狩獵或路過時,平埔族人須準備豐盛酒菜或禮物接待。這附帶條件還沿用到台灣光復後的50年代!由於巴尼替卡那卡那富人爭了一口氣,也使卡那卡那富人與平埔族人的紛爭自此平息,兩族人從此得以安居樂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