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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茂
鎖定
郎茂人物生平
郎茂北齊時期
及周武帝平齊,上柱國王誼薦之,授陳州户曹。屬高祖為亳州總管,見而悦之,命掌書記。時周武帝為《象經》,楊堅從容謂郎茂曰:“人主之所為也,感天地,動鬼神,而《象經》多糾法,將何以致治。”茂竊嘆曰:“此言豈常人所及也。”乃陰自結納,楊堅亦親禮之。後還家為州主薄。楊堅為丞相,以書召之,言及疇昔,甚歡。授衞州司錄,有能名。尋除衞國縣令。時有繫囚二百,茂親自究審數日,釋免者百餘人。歷年辭訟,不詣州省。魏州刺史元暉謂茂曰:“長史言衞國民不敢申訴者,畏明府耳。”茂進曰:“民猶水也,法令為堤防。堤防不固,必致奔突,苟無決溢,使君何患哉?”暉無以應之。有民張元預,與從父弟思蘭不睦。丞尉請加嚴法,郎茂曰:“元預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罪,彌益其忿,非化民之意也。”於是遣縣中耆舊更往敦諭,道路不絕。元預等各生感悔,詣縣頓首請罪。茂曉之以義,遂相親睦,稱為友悌。
郎茂隋朝時期
隋文帝即位,郎茂自延州長史轉太常丞,遷户部侍郎。時尚書右僕射蘇威立條章,每歲責民間五品不遜。或答者乃雲:“管內無五品之家。”不相應領,類多如此。又為餘糧簿,擬有無相贍。茂以為繁紆不急,皆奏罷之。數歲,以母憂去職。未期,起令視事。又奏身死王事者,子不退田,品官年老不減地,皆發於茂。茂性明敏,剖決無滯,當時以吏幹見稱。仁壽初,以本官領大興令。
隋煬帝即位,遷雍州司馬,尋轉太常少卿。後歲,拜尚書左丞,參掌選事。工法理,為世所稱。時工部尚書宇文愷、右翊衞大將軍於仲文爭奪河東銀窟。郎茂奏劾之曰:“臣聞貴賤殊禮,士農異業,所以人知局分,家識廉恥。宇文愷位望已隆,祿賜優厚,拔葵去織,寂爾無聞,求利下交,曾無愧色。於仲文大將,宿衞近臣,趨侍階庭,朝夕聞道,虞芮之風,抑而不慕,分銖之利,知而必爭。何以貽範庶僚,示民軌物!若不糾繩,將虧政教。”愷與仲文竟坐得罪。茂撰《州郡圖經》一百卷奏之,賜帛三百段,以書付秘府。
於時,帝每巡幸,王綱已紊,法令多失。郎茂既先朝舊臣,明習世事,然善自謀身,無謇諤之節。見帝忌刻,不敢措言,唯竊嘆而已。以年老,上表乞骸骨,不許。會帝親征遼東,以茂為晉陽宮留守。其年,恆山贊治王文同與郎茂有隙,奏郎茂朋黨,附下罔上。詔遣納言蘇威、御史大夫裴藴雜治之。郎茂素與二人不平,因深文巧詆,成其罪狀。帝大怒,及其弟司隸別駕郎楚之皆除名為民,徙且末郡。郎茂怡然受命,不以為憂。在途作《登壠賦》以自慰,詞義可觀。復附表自陳,帝頗悟。
大業十年,追還京兆,歲餘而卒,時年七十五。
郎茂親屬
郎智 | 郎道恩 | 郎基 | 郎茂 | 郎知年 |
北魏 魯郡太守 | 東魏 陽平郡守 | 北齊 潁川太守 贈和州刺史 | 隋朝 尚書左丞 | -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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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史 卷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11-15]
- 2. 隋書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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