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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嬪
鎖定
豫嬪人物生平
豫嬪(1816年-1897年),尚佳氏[注 1],正白旗包衣人。閒散人英啓之姐[1],清朝道光帝之嬪。
道光十九年已亥七月初四日(1839.8.12)道光帝專門頒發諭旨,命內務府大臣派人詳細查驗各宮未滿年限就交出的官女子,來針對后妃虐待宮女的現象。同年十月二十二日(1839.11.27),延禧宮玲常在位下交出一名因病出宮的官女子大妞,經查證該女子咽喉疼痛屬實,並有癭袋之症,此前二十幾日前又因污壞活計受責四十大板。
十二月十三日(1840.1.17),玲常在使女大妞因偷拿白絲線一綹而被責打四十板,右腿和左腿傷破。同月初十日,大妞又偷拿青絲線一綹,面上左右腮復受板責八下,大妞亦因而被趕出宮[2]。
道光二十年(1840年)五月某日,另一侍女大妞誤將玲常在所養之小貓踏斃,她的臉因而被人打了數下。及後,大妞又因摘食院內樹上杏兒、餧貓時誤將小貓踏傷而被責過數板。同年五月二十八日,因誤將洗手瓷盆踢有傷璺,兩手受責二十板,均是玲常在自行責打的[3]。可見尚佳氏責打宮女的殘酷,雖宮女有錯在先,但尚佳氏此舉亦不近人情。
清廷規定,各宮責法由首領太監執行,一是為了尊品的一種表現,二是有第三者介入可以避免刻意凌辱。尚佳氏此舉有悖於宮規,又處於清查期間,有迎風而上之嫌,故而引起道光帝的反感。為嚴格宮規,道光二十年庚子六月初二日(1840.6.30),尚佳氏因自行責打宮女而被道光帝降為尚答應。降位同日又交出一名因笨出宮的女子二妞,該女子上年進宮因學做活計粗笨,令太監責打四十大板,本年五月間又因做活計遲誤,兩個手掌各責打五板,胳膊責打數下。經查驗,該宮女右胳膊和左手掌隱約有青腫的症狀,屬於板責,並不是很嚴重”
咸豐十年(1861年)十二月十四日,在避暑山莊的佳嬪等位給咸豐帝進活計吃食。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咸豐帝對先帝妃嬪進行年節賞賜的記錄看,當時得到賞賜的道光帝嬪妃有琳貴太妃、成嬪、彤嬪、祥嬪和蔡常在五位。此時,咸豐帝因為英法聯軍攻入北京而逃到熱河。出逃時只能帶上了以上五位先帝嬪妃,其他人都只能留在北京。
咸豐十一年(1861年)十月初十,同治帝晉尊為皇祖尚貴人。同年十二月,宣宗的妃嬪均搬入壽安宮居住。
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一月十六日,光緒帝再晉尊為皇祖豫嬪。封號“豫”,與清高宗豫妃封號意義不同,滿文記載為“sebjengge”,意為“快樂的”。
同治帝孝哲毅皇后在光緒元年(1875年)二月二十日去世,當天大殮前,咸豐帝之妃嬪麗皇貴太妃、婉貴妃、祺貴妃、玫貴妃、吉妃、禧妃、璷妃、慶妃;道光帝之女壽莊和碩公主(九公主);道光帝之妃嬪佳貴妃、成貴妃、彤貴妃、恆嬪、豫嬪;同治帝之妃嬪慧皇貴妃、瑜妃、珣妃,瑨嬪,光緒帝及各王府主位福晉都紛紛向阿魯特氏棺中贈送禮品,以表達他們對大行皇后的思念。這些贈送的東西極其簡單,一般為荷包、煙壺、玉石墜等小玩意,只表達心意而已
光緒年間,豫嬪與瑾妃之間曾在過節、對方生辰時互送些吃食和針線活計。
豫嬪生於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十一月初二,卒於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八月二十八日,享年八十二歲,乃為宣宗後宮中活到最後、享年最長者!
光緒二十三年丁酉九月十八日(1897.10.13)寅時,奉移慕東陵,九月二十二日辰時,豫嬪金棺奉安慕東陵。其葬位在慕東陵最後一排最西端。因為去世的最晚,所以儘管是嬪,卻葬在了最後排最西端,與乾隆帝的晉妃情況一樣。
豫嬪參考信息
- ^《道光帝玲常在出身與名號考補》:內務府閒散人等英啓呈為懇祈劇情代奏恭謝天恩事。本月十六日奉旨:尚貴人晉封為豫嬪。欽此。閒散人英啓系豫嬪之胞弟,聞命之下不勝感激之至,謹率闔族人等恭叩天恩。伏乞大人代為轉奏。謹呈。
- ^《奏為宮內交出偷竊女子一名驗得有傷情形事》:總管內務府謹奏,為奏聞事。道光十九年七月初四日奉旨:嗣後凡遇各宮未滿年限交出女子,著總管內務府大臣派員詳細查驗後據實具奏等因,欽此。本月十四日,由敬事房交出延禧宮偷竊絲線出宮之官女子大妞一名交出,臣等當即派員詳細查驗,現據該員等稟稱,查得:延禧宮交出女子一名,據稱,年十五歲,於本年七月初五日進宮,在玲常在下當差。本月初三日,因偷拿白絲線一綹,受責四十板,右腿傷破,現在結痂,左腿僅只青腫。又於初十日偷拿青絲線一綹,面上左右腮復受板責八下,今日交出等語。現驗得該女子面上左右腮俱有青腫並未傷破等因。稟覆前來,謹將臣等遵旨查明緣由據實奏聞。謹奏。奉旨:知道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內務府檔案,檔號05—0709—042)
- ^《奏為查驗延禧宮交出女子一名情形事》:總管內務府謹奏,為奏聞事。道光十九年七月初四日,奉旨:嗣後凡遇各宮未滿年限交出女子,著總管內務府大臣派員詳細查驗後據實具奏等因,欽此。本月初一日,由敬事房交出延禧宮因笨出宮之女子大妞一名,臣等當即派員詳細查驗,茲據該員稟稱,查得:延禧宮交出女子一名,據稱年十六歲,於上年十一月初五日進宮,在玲常在下當差。進宮後,因學做活計粗笨,曾令太監責過四十板。本年五月間,不記日期,因過門楹,誤將小貓踏斃,臉上打過數下。後因摘食院內樹上杏兒,兩手責過數板。又因餧貓時誤將小貓踏傷,過日貓斃,責過左右胳膊十數板。又因貓抓伊手,將貓打傷,責過手掌十餘板。過日貓斃,並未責打。五月二十八日,因誤將洗手瓷盆踢有傷璺,兩手受責二十板,均系主位自行責打的等語。現驗得該女子面上青腫之處,委系板責,傷痕並不甚重等因等因。稟覆前來,謹將臣等遵旨查明緣由據實奏聞。謹奏。奉旨:知道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內務府檔案,檔號05—0713—028)
豫嬪註釋
- ^尚氏,內務府正白旗漢姓人,在《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卷七四,被“附載於滿洲旗分內之尼堪姓氏”。尼堪,滿語漢人意。清初,隸屬滿洲旗分的尼堪以其來源,大致劃為三類:撫順(撫西)尼堪、台尼堪、尼堪。俱詳《清朝通志·氏族志》。其中,除台尼堪隸屬八旗滿洲外,撫順尼堪和尼堪兩類多隸屬內務府。其共同特徵:先世均為遼東漢人;入旗時間久遠,一般在八旗漢軍成立前;因與滿洲人關係密切,被收入《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作為“附載於滿洲旗分內之尼堪姓氏”,他們可以被視為八旗內部滿洲化程度最高的漢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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