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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相

鎖定
許相(?~189年),字公弼,汝南平輿人 [4] 許敬之孫,許訓之子。 [2] 
許相諂事宦官,得以封侯,位列三公 [2]  ,歷任司空、司徒。 [6] 
中平六年(189年),劉辯即位後,張讓等宦官殺死大將軍何進,偽詔任命樊陵為司隸校尉、許相為河南尹。 [12]  後何進舊部起兵報仇,樊陵、許相被袁紹袁隗所殺。
全    名
許相
公弼
所處時代
東漢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汝南郡平輿縣
逝世日期
189年
官    職
司空、司徒、少府

許相人物生平

許相,汝南平輿人,出身汝南許氏。許相的祖父許敬、父親許訓,在漢朝都做過三公。 [2] 
漢靈帝劉宏時,許相擔任侍中,並因為諂媚宦官而被封為列侯。 [2]  [3] 
中平二年(185年)十月,時任光祿大夫(一作光祿勳)的許相擔任司空。 [4]  [5] 
中平四年(187年)五月,許相擔任司徒。 [1]  [6-7] 
中平五年(188年),樊陵擔任太尉。 [8]  當時涼州叛亂,大軍出征,軍調不足。許多富殖之人花錢買官,有的人起家便擔任州郡長官。黃琬上表:“太尉樊陵、司徒許相,都是竊據名位、留戀爵祿之人,他們苟進無恥,始終沒有對國家起到匡救的作用,必定出現覆公折足之患。應該將他們罷免遣散,以清治路。軍費雖然緊急,但禮義、廉恥是國家之大本,如果選用不合適的人,使隼飛在高城之上,為國家招惹事端,這就像揹着石頭去救溺水者一樣,不可不察。” [9] 
同年八月(一作九月),許相被免官。 [10-11] 
中平六年(189年),張讓段珪等宦官殺死大將軍何進。當時許相擔任少府,張讓等人偽詔以前太尉樊陵為司隸校尉,許相為河南尹。 [12]  [13] 
不久後,何進的舊部起兵報仇。司隸校尉袁紹與太傅袁隗矯詔召樊陵、許相前來,將他們抓捕斬殺。 [14-15] 

許相人物評價

黃琬:“太尉樊陵、司徒許相,皆竊位懷祿,苟進無恥,終無匡救之益,必有覆公折足之患。” [16] 

許相親屬成員

許相祖父

許敬,位列三公。 [2] 

許相父親

許訓,位列三公。 [2]  [4] 

許相軼事典故

許相因諂事宦官,得以位列三公、封侯。他曾多次派人請族兄弟許劭,但許劭厭惡許相品行不端,始終沒有去見他。 [2] 

許相相關爭議

關於張讓等宦官殺死何進後對許相的任命,《後漢書》和《後漢紀》都記載宦官以樊陵為司隸校尉、許相為河南尹。 [12]  [13] 
三國志》則只記載宦官任命許相為司隸校尉,並未記載樊陵。 [17] 
參考資料
  • 1.    後漢書靈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12-27]
  • 2.    《後漢書 卷六十八 郭符許列傳第五十八》:劭從祖敬,敬子訓,訓子相,併為三公,相以能諂事宦官,故自致台司封侯,數遣請劭。劭惡其薄行,終不候之。
  • 3.    《後漢書 卷七十八 宦者列傳第六十八》:呂強字漢盛,河南成皋人也。少以宦者為小黃門,再遷中常侍。為人清忠奉公。靈帝時,例封宦者,以強為都鄉侯。強辭讓懇惻,固不敢當,帝乃聽之。因上疏陳事曰:臣聞諸侯上象四七,下裂王土,高祖重約非功臣不侯,所以重天爵明勸戒也。伏聞中常侍曹節、王甫、張讓等,及侍中許相,併為列侯……
  • 4.    李賢注《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二年……冬十月庚寅,司空楊賜薨,光祿大夫許相為司空。【相字公弼,平輿人,許訓之子。】
  • 5.    《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光祿勳許相為司空。
  • 6.    《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四年……五月,司空許相為司徒,光祿勳沛國丁宮為司空。
  • 7.    《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四年……五月,司空許相為司徒,光祿勳丁宮為司空。
  • 8.    李賢注《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五年……太尉曹嵩罷。五月,永樂少府樊陵為太尉。【陵字德雲,胡陽人也。】
  • 9.    《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七》:中平末,涼州叛,大將軍出征,軍調不足,富殖之徒多以財為官者,或起家為州郡。琬由是奏“太尉樊稜、司徒許相皆竊位懷祿,苟進無恥,終無匡救之益,必有覆公折足之患。宜皆罷遣,以清治路。軍費雖急,禮義廉恥,國之大本也,苟非其選,飛隼在墉,為國生事,此猶負石救溺,不可不察。”
  • 10.    《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五年……八月,初置西園八校尉。司徒許相罷,司空丁宮為司徒。
  • 11.    《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九月,司徒許相策免,司空丁宮為司徒,光祿勳劉弘為司空。
  • 12.    《後漢書 卷六十九 竇何列傳第五十九》:於是尚方監渠穆拔劍斬進於嘉德殿前。讓、圭等為詔,以故太尉樊陵為司隸校尉,少府許相為河南尹。尚書得詔板,疑之,曰:“請大將軍出共議。”中黃門以進頭擲與尚書,曰:“何進謀反,已伏誅矣。”
  • 13.    《後漢孝靈皇帝紀下卷第二十五》:於是尚方監渠穆拔劍斬進。珪、讓偽詔以故太尉樊陵為司隸校尉,故司空許相為河南尹。
  • 14.    《後漢書 卷六十九 竇何列傳第五十九》:袁紹與叔父隗矯詔召樊陵、許相,斬之。
  • 15.    《後漢書 卷八 孝靈帝紀第八》:司隸校尉袁紹勒兵收偽司隸校尉樊陵、河南尹許相及諸閹人,無少長皆斬之。
  • 16.    後漢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1-22]
  • 17.    《三國志 卷六 魏書六 董二袁劉傳第六》:紹既斬宦者所署司隸校尉許相,遂勒兵捕諸閹人,無少長皆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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