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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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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萬寧市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政府辦公地址:萬城鎮紅專中街。
現任萬寧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王三防 [8] 
中文名
萬寧市人民政府
性    質
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地    點
海南省
市    長
王三防 [1-2] 

萬寧市人民政府歷史發展

1928年6月6日,中共萬寧縣委在第四區加榮村召開全縣工農兵代表大會,成立萬寧縣蘇維埃政府。1932年,縣蘇維埃政府因其領導人在肅反中被殺害而解體。
1941年10月10日,萬寧縣民主政府在六連嶺加索村宣佈成立。縣府駐地為六連嶺加榮、加索、上城和田頭一帶農村。內設秘書、一科(民政)、二科(財糧)、軍事科。1944年春,成立樂(會)萬(寧)聯合縣民主政府,內設秘書、民政科、財糧科和軍事科。1947年6月21日,樂萬縣民主政府分立,析出萬寧縣民主政府。內設秘書一科(民政)、二科(財糧)、教育科、建設科、保衞科和參謀。1949年下半年,改稱萬寧縣人民政府。內設民政科、財糧科、保衞科和參謀。
1950年5月1日,萬寧縣人民政府從北大柚樹村遷駐萬城鎮。內設機構有政府秘書室、民政科、財政科、文教科、税務局、人事科、糧食局和公安局。1951至1953年,增設建設科、農建科、郵電局、工商科、統計科。1953年撤銷建設科。
1954年4月26日,成立萬寧縣人民委員會,委任縣長,縣人民政府自然消失。原政府秘書室改為縣人委辦公室,增設水產科、工業科、手工業科、財委、交通科,撤銷工商科。1955至1957年,先後增設林業科、商業科(後改稱商業局)、計劃委員會、熱作科、墾荒科、農業科、畜牧科、服務局、老區建委,財委(後改稱財貿部)、文教科(改稱文教局),農業科後改稱農業局,統計科併入計委,工業科、手工業科和交通科併為工交局。1958年撤銷農建科和老區建委。
1958年12月,瓊東、樂會、萬寧三縣合併為瓊海縣。逾一年,復析出萬寧縣,同時恢復原有的直屬科局級行政工作機構,並作如下調整:增設外貿局、勞動局(後與民政科併為民政勞動局)、物資局、物價局和水文氣象局;從工交局析建手工業局和交通委員會,財政科改稱財政局、水產科改稱水產局,畜牧科改稱畜牧局,税務局併入財政局、服務局併入商業局,熱作科併入外貿局。
1960年,增設農業辦公室、農機局、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太陽河工程管理局。人事科、林業科和墾荒科分別改稱人事局、林業局和農墾局。1961年,增設人委監察室和僑務局;析民政勞動局為民政局和勞動局,從財政局和工交局分別析出税務局和工業局,水利科和外貿局分別改稱水利局和外貿基地局。1962年,再從計委析出統計科後改稱統計局,財貿部複稱財委,撤銷農機局。1963年,增設工商局、衞生局和文化局。水文氣象局、文教局、水利局和財委分別改稱為氣象站、教育局、水電局和財貿辦。畜牧局併入農業局。1964年,增設經濟委員會,恢復農機局,裁減外貿基地局。1965年,設五料熱作局,人事局改稱人事科。1966年,設農業生產委員會,水產局、林業局、商業局、工交局、五料熱作局、農機局和農業局均改局為科,教育局、衞生局、文化局併為文教辦,財政局、税務局和工商局合併為財税科,手工業局併入工交科,物價局併入計委。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縣人委及其屬下各工作機構漸致癱瘓。1968年4月24日,縣革命委員會成立,10月對原縣直屬行政工作機構進行改組。設政工組、辦事組、生產組和保衞組等“4大組”,分轄21個辦公室(組),縣人委及其屬下工作機構自然消失。政工組下設機構先後有縣革委會報道組和政工、組織、宣傳、文教、知青、專案和統戰等辦公室。辦事組下設機構有秘書辦公室,後改為行政辦公室。生產組於1971年和1972年分別設立民政、農業、財貿和生產組和計劃、工交等辦公室。保衞組於1970年設第1、2、3、4、5、6辦公室。1973年,上述“4大組”及其屬下機構全部撤銷。在此之前,曾於1969年成立財貿革委會和設立郵政局,1971年設立電信局,恢復糧食局和水電局,1972年設立農林局,恢復財政局、衞生局、工商局、商業局、水產局、農機局、交通局和工業局。
1973年,設立郵電局、農林水辦公室、熱林局、科技局、熱作局、物資局、工業辦公室、科教辦公室、縣革委會辦公室、體育運動委員會、恢復民政局、教育局、文化局、公安局、計劃委員會和勞動局,改農林局為農業局,財貿革委會為財貿辦公室,撤銷郵政局和電信局。1974年,設立二輕局,熱作局併入熱林局。1976年,恢復外貿局。1977年,設立基本建設局,從熱林局析出熱作局。1978年,設立社隊企業局。1979年,設立僑務辦公室、科學技術委員會和計劃生育辦公室,恢復民族事務委員會和人事科,改氣象站為氣象局,改熱作局為林業局。1980年,設立檔案科,恢復統計局、物價局和老區建設辦公室,從財政局析置税務局,改人事科為人事局,裁撤工業局和科技局。1981年,設立外經委和司法局,恢復經濟委員會,撤銷縣革委會辦公室。
1981年12月,成立縣人民政府,縣革命委員會自然消失。1990年,縣人民政府設科局級行政工作機構68個,期間撤銷4個,尚存64個:政府辦公室、民族事務委員會、僑務辦公室、外事辦公室、縣誌辦公室、審計局、監察局、人事局、經濟合作局、旅遊局、經濟開發區工作辦公室、計劃生育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老區建設辦公室、扶貧辦公室、口岸辦公室、體育運動委員會、檔案局、計劃委員會、勞動局、物價局、統計局、物資局、經濟委員會、農機局、交通局、二輕局、公路分局、郵電局、環境資源局、標準計量局、鄉鎮企業辦公室、農業委員會、農業局、林業局、水電局、水產局、氣象局、熱作局、國土局、海洋局、糖業辦公室、三防辦公室、畜牧業局、建設委員會、財貿辦公室、外貿局、商業局、糧食局、財政局、税務局、工商局、煙草專賣局、太陽河工程管理局、教育局、文化局、衞生局、廣播電視局、公安局、林業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民政局、司法局和安全局。撤銷的是環保局、礦務局、房產局和外經委。 [9] 
1990年4月28曰,萬寧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54個。1995年,全省市縣黨政機構改革,改革後萬寧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20個。1996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萬寧撤縣設市(縣級市),8月27日第十屆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關於萬寧撤縣設市後機構、職務、名稱更改的決定,原萬寧縣人民政府改為萬寧市人民政府。1998年,萬寧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20個。 [10] 

萬寧市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佈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八)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十)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一)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4] 

萬寧市人民政府現任領導

市長:王三防 [5] 
副市長:陳華強、葉楠楊志斌沈德安梁一強李瑞軍符婷婷鄭忠發 [5]  、譚亞勇 [11-12] 

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

萬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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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人民政府下轄鄉鎮農場人民政府(管理委員會)
萬寧市萬城鎮人民政府
萬寧市龍滾鎮人民政府
萬寧市和樂鎮人民政府
萬寧市後安鎮人民政府
萬寧市大茂鎮人民政府
萬寧市長豐鎮人民政府
萬寧市禮紀鎮人民政府
萬寧市北大鎮人民政府
萬寧市三更羅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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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人民政府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萬寧市人民政府入選第32屆奧運會和第十四屆全運會先進集體。 [3] 

萬寧市人民政府地理位置

萬寧市人民政府位於萬寧市萬城鎮紅專中路26號市委市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大樓。 [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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