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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財政局

鎖定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4號),設置萬寧市財政局,為萬寧市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萬寧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萬寧市萬城鎮人民中路210號

萬寧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擬訂財税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市財力的建議,提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建設財税政策措施和意見建議。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家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擬訂本市財政、財務和會計管理的制度,並督促執行。執行市委市政府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決策部署。
(四)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本市部門預決算,編制市本級政府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草案,彙編全市預決算草案。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市本級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和執行等情況。負責市本級預決算公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補貼相關工作。
(五)按國家統一部署組織實施税收制度,落實國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規,指導監督財税政策的貫徹和執行。
(六)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財政票據管理。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管全市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組織推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管理本市財政資金賬户和預算單位賬户,負責財政工資統發管理、市本級部門(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組織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八)負責我市政府性債務和政府隱性債務管理,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和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擬定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及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十)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地方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牽頭實施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十一)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十二)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三)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我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貫徹落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負責財政資金內部控制和管理工作。制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牽頭組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工資統發和會計集中核算等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督促指導鎮級財政工作。
(十八)職能轉變
1.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對資產評估結果審核備案。參與國有企業改制。
2.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3.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4.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測算、分析、預警、嚴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指導防範化解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提出違規舉借隱性債務問責建議。
5.劃入原由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相關行政職能。 [4] 

萬寧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文件督辦、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本系統人員信息管理、工資錄入、審核等工作。擬訂機關內部工作制度。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出國政審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員教育管理、黨風廉政建設和工青婦以及機關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組。負責全市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非税收入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全市非税收入預決算工作,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工作及統計分析非税收入預算執行情況。負責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貫徹執行中央、省非税收入改革方案和實施意見。負責指導全市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工作。負責指導彩票公益金管理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
(三)預算組。研究提出本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擬訂市本級預算編制政策,組織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審核彙總全市年度預算草案。管理市本級預算指標。辦理預算追加、調整事項。組織開展預算公開工作。承擔省與市、市與鎮財政結算工作。負責市對鎮級轉移支付工作。承擔市本級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指導鎮財政預算編制工作。組織有關税源調查、統計、分析,參與擬訂年度税收計劃。協調有關部門推進税制改革。參與擬定重點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補貼相關工作。負責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四)國庫組。組織市本級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工作。擬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負責市本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財政總決算、行政事業單位決算和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工作,彙總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統一管理本市財政資金賬户。負責國庫資金調度和上下級財政資金對賬。統計分析財政庫款情況。統一管理市本級財政會計檔案。組織開展財政決算公開工作。
(五)行財組。承擔行政、國防與政法、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教育、環保、科技、應急部門等方面工作經費保障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相應經費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年度預、決算。管理行政、國防與政法、教育、科技等專項資金。
(六)農業農村組。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有關工作,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承擔熱帶農業、水利發展、財政專項扶貧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業務。負責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管理工作。
(七)社會保障組。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支出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貫徹實施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八)企業組。承擔交通、旅遊和文體、商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本市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編報本市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承擔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資金、水庫移民扶持等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九)政府採購管理組。依法依規擬定本市政府採購管理辦法並監督管理。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承擔政府採購電子化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市本級預算部門和單位政府採購預算。對政府採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統計彙總政府採購信息。
(十)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組。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類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組織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資產清查、報表統計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審核執法執勤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車輛編制。
(十一)國有企業資產監督管理組。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授權監管的國有資本依法履行出資人的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推動產權、股權交易,以管資本為主,加快優化國有資本佈局,完善規則投資監管。突出資本運營,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加快推進國有企業主業定位、資源整合和專業化重組,落實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精簡監管事項,增強企業活力;負責所監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監督管理。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貫徹落實並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製度和激勵約束辦法,指導所監管企業開展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負責組織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完善所監管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制度。建立健全國有企業財務決算審計監督工作制度並開展審計質量監控,對國有企業資產重大損失等問題開展專項核查;推進落實所監管企業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十二)會計組。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負責代理記賬機構行政審批指導和監督工作。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實施情況。指導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等培訓工作。
(十三)網絡和信息系統管理組。負責財政信息化網絡平台管理和維護。負責財政信息化網絡和系統的安全運行。負責相關財政業務信息系統操作指導和培訓工作。
(十四)預算績效和監督管理組。承接和執行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體系、預算績效指標和績效標準體系、預算績效管理約束機制。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和重點財政預算項目績效評價。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及其他會計事項相關工作。承擔內控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5] 

萬寧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2021年7月1日,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