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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水務局

鎖定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4號),設置萬寧市水務局,為萬寧市主管全市水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萬寧市水務局行政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市三防辦主任1名(副科級,由市水務局1名副局長兼任),副主任1名(股級);科員和辦事員14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3名。
中文名
萬寧市水務局
辦公地址
萬寧市萬城鎮人民西街202號
性    質
政府機構

萬寧市水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水務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依法擬定本市水務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全市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與回用等水務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重要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等涉水規費徵收;負責河道採砂的規劃管理,實施採砂登記許可、核發準採證書和採砂管理費的徵收;發佈全市水資源公報;指導全市水資源信息系統工作。
(三)組織制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監測水庫的水量、水質;協助飲用水源地的保護工作。
(四)組織審查或審批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指導、監督全市重點水務工程項目建設;組織擬定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組織、指導全市蓄水、供水、排水、灌溉、防洪(江海堤圍)等水務工程設施的建設、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全市河道的管理和保護;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江河綜合治理以及開發利用。
(六)組織協調以防洪、灌溉、供水為主的水力發電工程以及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及運行。
(七)負責全市城鎮供水、農村飲水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城鎮供水、排澇、中水回用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城鎮供水價格核定工作。
(八)指導、監督、管理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和年度計劃,制訂用水定額及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治理;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
(十)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牽頭負責全面實施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指導、監督重要江河、湖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十一)依法負責全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監督水利工程建設。協調處理水事糾紛。
(十二)負責水務科技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水務工作的對外交流活動,負責指導全市水務隊伍建設和管理。
(十三)負責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庫及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檢查指導各鎮(區)水務工作。 [2] 

萬寧市水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全局文秘、人事、行政管理。負責會議
組織、電子政務、信息綜合、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定和實施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調配和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幹部服務和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水務系統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節能減排、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水務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學推廣、承辦水務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擬定並實施水務法制建設規劃;承辦人大、政協議案提案;承辦有關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二)規劃計劃與監督組。擬定全市水務發展規劃、計劃;
編制、擬定各類水務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按規定對水務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等經濟調節意見,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全市水利經濟工作;編制本部門經費預算,負責水務專項資金、水務綜合統計,及時做好本部門資金的籌措及撥款工作;按規定檢查指導、監督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資金使用及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和培訓;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障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編制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新增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審核工作。
(三)水資源和河湖管理組。承擔全市水資源統一規劃、管
理、開發利用、保護和水務行業安全生產、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參與農業灌溉用水價格核定;負責全市大中型灌區計劃用水工作、節約用水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水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普法教育工作;組織編制節水用水規劃,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小型水務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等規費徵收;負責河道採砂的規劃管理及監管,實施採砂登記許可、核發準採證書和採砂管理費的徵收;監測水庫水量、水質;承擔全市水資源公報的發佈工作;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治理;協調處理水事糾紛,指導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道管理範圍劃定、河口管理與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採砂工作,指導河道採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四)建設管理和安全監管組。指導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
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按權限負責水庫、水閘、堤防及江河治理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和竣工驗收;組織實施水利管理體制改革和水利建設市場準入制度;制定和組織實施保護河道、水庫等水域及岸線、河堤、海堤的規章制度與水利行業技術標準;監督指導城市防洪工程建設、江河綜合治理及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對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的監督檢查,組織參與重大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水務行業工程質量及運行安全生產的指導監督;指導水庫、江(海、河)堤、水電站大壩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生產;組織調查和處理水務工程安全生產的違規違法事件;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庫及水工程調度工作。
(五)城鎮水務管理組。負責承擔城鎮和農村水務的綜合管
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城鄉供水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指導全市城鎮供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的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城鎮供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的發展規劃;負責小型供水項目初步設計、開工審批;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城鎮供排水、污水處理、市政消防栓、中水回用等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審查城鎮水務企業的資質;參與城鎮供排水與污水處理價格核定工作;指導城鄉供水和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3] 

萬寧市水務局現任領導

萬寧市水務局局長:蘇祥華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