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萬寧市民政局

鎖定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4號),設置萬寧市民政局,為萬寧市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萬寧市民政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員和辦事員11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 [1] 
中文名
萬寧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萬寧市萬城鎮縱一路東100米

萬寧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民政工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計劃。
(二)負責全市社會組織依法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會組織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落實社會福利機構扶持保護辦法;指導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市福利彩票發行和參與本級福利資金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全市捐助工作。
(五)負責全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兒童救助保障、婚姻習俗改革工作;負責推進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六)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八)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支持發展安全生產行業協會和註冊安全工程師服務機構,強化自治自律和組織管理。
(九)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着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和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全市城鄉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負責全市特困供養人員供養工作和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服務管理;負責全市城鄉救助體系建設的協調和日常工作。
(十)負責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及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負責鎮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標誌的設置及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建設工作措施和辦法,推動基層羣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能力建設。
(十二)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三)檢查、指導各鎮民政事務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十五)職能轉變。市民政局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全市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1.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2.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公佈行政區劃信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圖。 [3] 

萬寧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民政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二)民間組織和社會福利事務室。負責監督實施社會組織管理的政策規章;負責辦理審批社會組織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度檢查;監督社會組織活動,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會福利機構設立、變更申請審批和經營性公墓申辦材料報送工作。負責編制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落實扶持保護政策和政府對福利單位的資助辦法;負責婚姻、收養、救助、殯葬等服務機構管理和改革工作;負責棄嬰、兒童收養審批、救助保障工作;負責本級福利彩票資金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社會救助室。負責全市社會救助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工作制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組織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情況;編制全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年度需求計劃;負責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規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市特困供養人員供養工作和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服務管理;負責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和社會救濟工作。
(四)基層政權社區建設和區劃地名室。負責落實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協助省廳完成鎮和村(居)組織幹部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鎮村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本市轄區內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行政界線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收集整理、編錄工作。 [4] 

萬寧市民政局現任領導

萬寧市民政局局長:鍾進軍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