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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4號),設置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主管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員和辦事員16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3名。 [1] 
中文名
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萬寧市萬城鎮縱一路東100米
上級部門
萬寧市政府
行政編制
20名

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家、省委省政府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執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政策規定,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章制度,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統籌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健全人力資源開發機制和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機制,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和人力資源市場監管。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四)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全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創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職業技能培訓規劃,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中級以下職業資格證書的發放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
(五)組織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做好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及其補充保險(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障卡推行應用工作。
(六)承辦因病或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特殊工種的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初審;負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七)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九)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宏觀調控政策和離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長效機制,負責國有企業薪酬監測並開展監督檢查。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扶貧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勞動用工的綜合管理工作。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推動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實施,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保護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
(十二)在人事勞動管理權限內綜合管理我市表彰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4] 

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機要保密、綜合性文稿起草、文書檔案、政務公開、公務用車管理、政務督查、會務組織、資產管理和財務等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幹部管理、幹部考核、獎懲評定、教育培訓工作,牽頭開展績效考核工作;協調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社會綜合治理、計劃生育、信訪維穩、應急管理、定點扶貧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牽頭新聞宣傳和輿情應對工作,負責微信平台等宣傳載體信息管理。組織、開展本部門法律顧問相關工作,協調專家諮詢工作;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本部門權力清單調整和行政審批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佈工作;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表彰獎勵工作;牽頭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行風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黨組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組。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開招聘和考核招聘工作;承擔市政府直屬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和公開招聘方案的核準或備案;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幹部年度統計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事業單位人事調配、退休審核、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確認、喪葬費撫卹金審核、遺屬供養等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落實國家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福利政策,承辦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福利審核工作;負責“三支一扶”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牽頭開展事業單位人員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統計數據和工資福利數據統計審核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國家表彰獎勵、國務院榮譽稱號以及省級評比達標表彰在本市的推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負責審核和決定事業單位到齡退休人員名單;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查閲和傳遞服務工作。
(三)社會保險組。組織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牽頭組織對相關社會保險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依法監督檢查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執行、管理、收支等情況;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風險防控政策,負責受理和辦理基金(資金)案件的舉報投訴,參與查處市內重大社會保險基金(資金)案件,做好應對預案,保持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指導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養老、工傷和失業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業務,開展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社會保障卡推廣應用等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徵地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政策落實工作並指導監督;承擔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備案受理工作;承辦因病或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特殊工種的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初審;負責工傷認定、工傷預防、工傷康復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負責超過全省繳費基數上限的審批及相關險種費率基數管理監督工作。
(四)就業與勞動關係組。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管理;指導做好就業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落實就業援助和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等重點羣體就業創業政策;抓好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欠薪等事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扶貧工作;落實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政策,實施技能類職業資格制度,監督管理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落實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監督職業培訓、職業能力開發、職業技能競賽和技能人才服務工作;承擔技能人才引進、技能人才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承擔技能人才信息採集更新和分析發佈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計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政策;健全人力資源開發機制和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機制,完善信息發佈、數據統計等相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落實國有企業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規範企業裁員行為;負責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制度實施的協調推進工作;指導勞動標準實施工作;指導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保護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政策;執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的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工效掛鈎等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健全勞動保障舉報投訴機制,組織查處勞動用工違法違規案件和應對涉及勞資糾紛的羣體性突發事件,組織協調處理跨區域案件;組織開展全市性勞動保障專項執法督查工作;指導市級就業經辦機構執行失業保險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5] 

萬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21年7月1日,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