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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太素

鎖定
茹太素,山西澤州人,明朝洪武三年(1370)舉人,官至户部尚書
別    名
茹尚書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山西澤州
逝世日期
1389年
主要成就
直言敢諫
最高官職
户部尚書

茹太素人物生平

洪武三年(1370)舉人,上書符合明太祖的心意,任監察御史
洪武六年(1373),升任四川按察使,以公平著稱。
洪武七年(1374)五月,被徵召為刑部侍郎。他向皇上寫信説“:中書省裏裏外外共有百餘個官署,都接受御史、按察使的監督,但御史台卻沒有定期考核,應該命令守院御史一體考核。磨勘司官員數量太少,難以勝任檢查全國錢糧的任務,請求增加官員若干員,各分為不同的科目。在外省衞,凡討論軍隊和老百姓的事務,大家意見有分歧,致使事情一直拖延。請求選用按察司一人負責糾正。”明太祖完全採納了他的意見。
洪武八年(1375),因受到牽連,降職刑部主事,他陳述時事,達數萬言。明太祖命令中書郎王敏讀給他聽。其中説,幾年來有才能的人,一百人中難得有一、二人倖存,當今任職的官吏都是迂腐文人和無能官吏。其中有很多忤逆和觸犯明太祖的話語。明太祖大怒,召見茹太素當面責問,並在朝廷上杖打。第二天傍晚,皇上再次在宮中令人朗讀茹太素的信,從中體悟到了四條可行的建議,於是感嘆説:“當皇帝難,做臣子也不容易。我之所以要求臣子直言,是希望他們能切中事理。文辭寫得太多,便到了不知所云的地步。茹太素所呈意見,其實只要五百字就夠了。”因而下令中書制訂上奏的格式,杜絕大臣呈述奏文繁瑣冗長。同時摘抄茹太素上奏中可行的有關條文下發到有關部門。明太祖親自在前面作序,頒發朝廷內外。
洪武十年(1377),任浙江參政。後明太祖以侍奉父母恩准他還鄉。
洪武十六年(1383),茹太素應召為刑部試郎中,一個月後,晉升為都察院僉都御史,後又降職為翰林院檢討
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晉升為户部尚書。沒多久,茹太素降職為御史。後因陷害詹徽之事牽連,茹太素和同僚十二人都被送進監獄治罪。後來茹太素因有罪被處死。 [1-2] 

茹太素軼事典故

茹太素 茹太素
茹太素剛正不阿,幾次差點被治罪,明太祖都寬容他。有一天,明太祖在便殿設宴,恩賜茹太素喝酒,説:“金盃同汝飲,白刃不相饒。”茹太素叩頭稱是,即而續韻對答説:“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明太祖聞此十分傷感。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