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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財政局

鎖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税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財政、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税收文件和制度的擬訂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財政和預算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組織耕地佔用税、契税的徵收和管理。
中文名
茂名市財政局
局    長
黎凱晟
地    址
廣東省茂名市光華南路122號大院
黨組副書記
楊德賢

茂名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市級預算外財政專户及各項政府性基金;審查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監督住房公積金、住房貨幣補貼收支;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與彩票市場;管理政府貸款業務;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六)擬訂和執行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政府採購政策、制度;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國有產權界定和登記、轉讓、授權經營等工作;組織編制國有資產經營預算;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務會計報表)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市屬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向市屬資產經營公司、授權經營的集團公司、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性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
(九)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十)統一管理資產評估行業;指導和監督評估機構和註冊評估師的業務,按規定權限辦理涉及國家和集體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立項確認。
(十一)監督財税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制定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信息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財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茂名市財政局領導分工

局長:黎凱晟 [4]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調研員) 楊德賢 協助黃從南同志主持市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國庫科、行政政法科、工貿發展科、市國有產權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政府採購監管科、機關服務中心、國庫支付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調研員) 張龍衍 分管教科文科、農業科、社會保障科、會計科、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市註冊會計師協會、財政服務窗口、公醫辦。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麥俊球 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財政局紀檢組工作,分管經濟建設科、國際金融組織債務管理科、監督檢查科、市金融資產清收保全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鄧華順 負責局工會工作,分管績效評價科、人事教育科、黨總支、信息中心、市物業經營管理中心(市信託投資公司)。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鍾揚芬 分管法規税政科、外經金融科、市投資審核中心、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副調研員 邵景來 分管綜合科、票據監管中心、省會計函授職業技術學校茂名市輔導站,協管財政行政服務窗口。 [2] 
副局長:吳宇(掛職) [5] 
副局長:梁建旭 [6] 

茂名市財政局內設科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全局性會議、宣傳文秘檔案保密、財政科研、接待督查、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法規科
組織和參與財政、税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法規、規章的實施辦法起草工作的調查研究;協調擬訂有關法規、規章的實施辦法;審查本局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核其他規範性文件中有關財政、税收的條款;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及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有關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裁決工作;審核和管理國家賠償費用。
預算科
擬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市級財政預算的編制、執行、檢查及預算追加與追減工作;編制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核定本級各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編制、審查、批覆市級部門預算和政府採購計劃;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分析報告全市預算執行情況,負責擬訂市對縣(市、區)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及相關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市對縣(市、區)財政管理體制及預算管理辦法,指導、檢查縣(市、區)財政預算管理;負責市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計劃的制定、資金的撥付、監管和財務管理;指導縣(市、區)和鄉鎮財政建設;承擔與市人大財經委和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聯絡工作和市審計部門審計市級財政預算執行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預算管理信息網絡體系的建設等。
國庫科
負責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財政資金高度,分析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市級財政決算和彙總全市決算,指導下級總預算會計工作,統一管理市級財政的銀行開户及預算外資金專户,負責國債發行、兑付及相關管理工作;擬定並監督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指導全市政府採購和信息統計工作;研究和推行國庫單一帳户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統發工作。
綜合科
負責預算外資金收入和罰沒財物收入的財務管理;參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標準的審核;擬訂彩票管理有關制度,監督收益分配,監管彩票市場;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對各項房改資金實行財政監督;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户;負責財政票據、罰沒許可證的管理;負責國有土地、海域有償使用費收入、彩票公益金等專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科
擬定行政、政法部門的公有財產製度和支出政策;管理行政管理費、公檢法經費、民兵事業費、武裝警察部隊經費、外事經費、宣傳經費;負責對市級分管部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負責對分管部門(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及年度預決算的編報、審核、批覆;參與行政、公檢法單位人員編制的管理;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辦理國家規定統一着裝的有關事項;對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教科文科
擬定教育、科學、文化等部門的公有財產製度和支出政策;管理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廣播電視、計生、檔案、地震及其他部門的事業費;參與市級教育附加費使用計劃的編制及監督;負責對市級分管事業單位經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擬訂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和開支標準;負責對分管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及年度預決算的編報審核。參與事業單位收費項目的審批和標準的確定及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管理等。
企業科
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監督執行工交、內貿、郵電、文教、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糧食儲備、城市公用、城鄉環保及股份制企業的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監繳歸口管理的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收益;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編制和執行方案;負責辦理企業退税、税收返還和歸口企業虧損補貼的業務;辦理上級財政下撥和市財政的有關專項資金、事業費、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業務並監督使用;辦理企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手續;組織實施國有產權的界定、登記、轉讓和糾紛調處及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對國有資產非經營性轉經營性的審批;辦理涉及國家和集體公共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確認;會同有關部門監管產權交易市場。
農業科
管理財政用於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海洋漁業、水果等部門的事業經費和支農專項資金;負責農墾、華僑、水產、森工等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審批市級上述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組織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監督檢查各項支農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負責糧食自給工程的有關工作;負責市級水利基金的計劃審批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佔用税、契税及小東江堤圍維護費的徵收和管理,負責農業兩税的票證管理
經濟建設科
編制市級經濟建設支出預算草案,下達經濟建設支出預算,辦理資金撥付;參與審查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負責審查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指導和監督國有建設單位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對基本建設項目的財政性資金投資進行檢查、監督和效益分析;負責自籌基建資金來源的審查;參與投資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和財政性資金年度投資計劃的安排,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社會保障科
參與研究、制定社會保障改革有關政策制度,提出有關建議;提出市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批覆市級分管部門(單位)社會保障資金預算、決算;管理社會優撫、救濟、救災、老區建設、衞生、公費醫療、勞動就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殘疾人事業、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和純生二女結紮夫婦辦理養老保險等方面的財務、資金;管理衞生、藥品監督、民政、殘聯、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負責擬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基金;管理市級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户;組織實施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外經金融科
擬定和執行涉外金融機構的財政政策;指導和監督外經貿(包括地方工、農、技貿、專業外貿和綜合性經貿)、旅遊、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負責境外企業和有關涉外收入的監繳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外債管理;負責管理、監督、執行國家債券的發行、兑現等工作;負責擬訂和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的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
會計科
管理會計、社會審計、資產評估工傷作;貫徹實施會計、社會審計、資產評估法規、準則、制度;負責管理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會計工作、會計資料情況;指導資產評估工作;指導社會審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計、資產評估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會同有關科室抓好會計委派工作。
績效評價科
組織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年度會計決算的彙總和分析;擬訂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和方法;制訂財政支出績絞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分類定級和績效評價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擬訂公共資源統計評價政策,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統一提供和發佈公共資源有關信息;組織公共資源管理研究和發展預測分析,建立公共資源數據庫,促進建立相關預警機制;擬訂和實施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政策、制度和方法。
監督檢查科
擬定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辦法和計劃,檢查反映本市各部門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和案件;負責局屬單位的內審工作;指導縣(市、區)財政監督工作。
世行科
負責世界銀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日本輸出入銀行貸款、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貸款項目的管理工作;參與和組織項目前期準備 [1]  、項目的篩選和申報、項目的對外談判、磋商和接待工作;辦理項目的轉貸、擔保等有關手續;負責我市項目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管理貸款專用帳户及及貸款的支付和提款報帳;負責貸款的回收和還本付息付費;監督項目配套資金的落實和使用;對項目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項目的招標採購工作進行審核監督和檢查;負責項目的後期評估和跟蹤監測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指導財政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擬定和實施財政系統人員培訓教育規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思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保衞、老幹、計劃生育、因公因私出境報批工作;管理指導局屬函授學校的培訓工作。
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擬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制度;統籌管理經營性資產收益;牽頭組織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辦法;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財產清查工作,掌握全市行政事業性資產基本情況,參與提出有關年度預算計劃;負責審批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對市級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牽頭辦理重點行政事業單位派駐財務總監的工作。
政府採購監管科
擬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辦法;核准本級政府採購項目實施計劃和政府採購方式;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和採購資金的使用;指導縣(市、區)政府採購工作。
黨總支
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管理指導工、青、婦等工作。
紀檢監察室
1、監督檢查駐在單位及直屬單位、所屬系統和授權管理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的決定、命令的情況。
2、對駐在單位及其直屬單位和授權管理單位的黨組(黨委)及其成員和行政領導幹部,實行《黨章》、《行政監察法》和中央紀委、監察部文件規定範圍內的監督,發現其有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有權進行初步核實,其中問題嚴重的應及時向市紀委、市監察局報告。
3、協助駐在單位和授權管理單位黨組(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三項任務的落實,會同有關單位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和法紀教育。
4、監督檢查駐在單位及其直屬單位、所屬系統和授權管理單位研究制訂本系統、本行業加強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
5、調查處理管轄範圍內檢查對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案件,受理對檢查對象和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
6、參與市紀委、市監察局組織的案件查處工作,完成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配合財政部門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帳户體系,協助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劃審核工作,負責建立預算單位收支總帳及分類管理系統;承擔財政撥款方式改革後的財政資金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監督預算外資金收入收繳;承擔財政支付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系統維護;負責國債兑付資金管理的具體操作業務等。
票據監管中心
受局委託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票據、內部專用收款收據印製企業的資格審查、資格證書發放工作;負責票據監製發放、撤銷和稽查工作;辦理使用票據單位的註冊登記;負責市投資服務中心財政窗口的日常工作;負責各類帳簿的售賣、運輸工作。
投資審核中心
在財政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評估、工程概算審核及預、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審查;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招標標底審查和財務效益評估。
金融資產清收保全辦公室
負責全市金融資產清收保全工作。
註冊會計師協會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資產評估行業、税務代理行業自律性管理。
契税徵收管理中心
受市財政局委託,行使行政管理職能。貫徹執行契税税收政策,宣傳、解釋契税徵收管理中的法律、法規,依法對城區土地、房屋權屬的出讓、轉讓契税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和後勤服務,住宅區、辦公樓的管理、綠化和修繕等工作。
會計函授輔導站
主要任務是負責全市財務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
財政信息中心
協調省財廳信息中心做好“金財工程”的組織與實施;做好財政信息網絡設備的日常管理與維護,保障系統正常運行;建立健全財政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數據備份工作;組織計算機應用技術培訓,提高應用水平;做好與上下級財政部門以及其他單位的網絡聯接和數據交換,確保網絡安全暢通;做好財政信息的收集、整理、發佈工作,實現信息共享,為提高財政管理水平服務。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