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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數期權

鎖定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準·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
中文名
股票指數期權
基    礎
股票指數期貨合約
最早出現時間
1983年3月
最早出現地點
芝加哥期權交易

股票指數期權概念

股票指數期權是指以股票指數為標的物,買方在支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有效期內或到期時以協議指數與市場實際指數進行盈虧結算的權利 [1]  。由於股指期權沒有可作實際交割的具體股票,所以只能採取現金軋差的方式結算。
股票指數期權是在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基礎上產生的,是一種賦予投資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事先議定的敲定價格選擇買(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還是不買(賣)該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的出售方一筆期權費,以取得在未來某個時間或該時間之前,以某種價格水平,即股指水平買進或賣出某種股票指數合約的選擇權。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權合約於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出現。該期權的標的物是標準·普爾100種股票指數。隨後,美國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迅速引進了指數期權交易。指數期權以普通股股價指數作為標的,其價值決定於作為標的的股價指數的價值及其變化。股指期權必須用現金交割。清算的現金額度等於指數現值與敲定價格之差與該期權的乘數之積。
股指期貨可以進行賣空交易。股票賣空交易的一個先決條件是必須首先從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數量的股票。國外對於股票賣空交易的進行設有較嚴格的條件,而進行指數期貨交易則不然。實際上有半數以上的指數期貨交易中都包括擁有賣空的交易頭寸。對投資者而言,做空機制最富有魅力之處是,當預期未來股市的總體趨勢將呈下跌態勢時,投資人可以主動出擊而非被動等待股市見底,使投資人在下跌的行情中也能有所作為。

股票指數期權類型

股票指數期權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指數模擬整個股市的運行變化
第二種按某個特定行業的股票表現作為指數基礎
第三種則依據某個外國股市的運行變 化作為指數制定的基礎

股票指數期權定價公式

股票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期權
期權定價問題(Options Pricing)一直是理論界與實務界較為關注的熱點問題,同時也是開展期權交易所遇到的最為實際的關鍵問題。期權價格期權合約中惟一的可變量,它通常由內涵價值與時間價值兩部分構成。而決定期權價格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幾方面:(1)履約價格的高低;(2)期權合約的有效期;(3 )期權標的物市場的趨勢;(4)標的物價格波動幅度;(5)利率的變化。股票指數期權價格的確定也是如此。
根據布萊克·修斯的期權定價模型, 可以分別得到歐式看漲股票指數期權和看跌股票指數期權的定價公式為:
c=se-q(T-t)N(d1)-xe-r(T-t)N(d2);
P=xe-r(T-t)N(-d2)N-se-q(T-t)N(-d1)。
其中 ln(S\X)+(r-q+σ2/2)(T-t) ┌──
d1=───────────── ,d2=d1-σ│T-T
┌──
σ│T-t
S為股票指數期權的現貨價格,X為執行價格,T為到期日,r為無風險年利率,q為年股息率,σ為指數的年變化率即風險。
例如,以期限為兩個月的標準普爾500指數的歐式看漲期權,假定現行指數價格為310,期權的協議價格為300,無風險年利率為8%,指數的變化率年平均為20 %,預計第一個月和第二個月的指數平均股息率分別為0.2%和0.3%。將這些條件,即S=310,X=300,r=0.08,σ=0.2,T-T=0.1667,q=0.5%×6=0.03,代入以上的歐式看漲股票指數期權定價公式,可以得到d1=0.5444,d2=0.4628,N(d1)= 0.7069,N(d2)=0.6782,則C=17.28,即一份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的成本為17.28 美元。

股票指數期權設計參數

股票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期權
股票指數是股票指數期權的標的物或基礎資產,是開展股票指數期權的重要基礎。在國外,許多股票指數期權與股票指數期貨的標的物相同,如S &P500指數期權和S&P500指數期貨均以標準普爾500種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紐約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期貨和相應推出的綜合指數期權等等。若能夠先在國內推出股票指數期貨之後,再推出相應的指數期權,則是完全可行的。另外,參照國外一些交易所的做法,中國還可以設計以國外股票指數為標的物的股票指數期權,這樣就可儘量避免對目前國內股票指數可能帶來的一些影響。
2、乘數
乘數即為每1點股票指數所代表的金額,則一份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的價值=指數點×乘數。我們在設計股票指數期權的乘數時,必須綜合考慮證券市場投資者的結構,行為方式及對有關風險的監管控制等多種因素。
3、品種
設計股票指數期權的品種主要考慮兩個問題,即對歐式與美式期權的選擇以及期限的類型。從實踐經驗來看,美式期權能夠帶給投資者更大的方便,因為它可以在到期日之前隨時執行合約,因此,其價值也比歐式期權大。在國外,股票指數期權合約月份一般為3月、6月、9月及12月。
4、最小波動點
最小波動點是股票指數期權的最小价格變化,各個國家對不同期權品種有不同的規定。例如,美國對期權價格大於3美元的股票指數期權, 其最小波動點為1/8個指數點;而對於期權價格小於3美元的股票指數期權, 其最小波動點為1/16個指數點。
交納股票指數期權的保證金是期權出售者單方面的事情(這與期貨保證金不一樣)。股票指數期權的購買者,在支付全部的期權價格後,對其就不再有保證金的要求,因為其最大損失僅為已交付的期權購買價格。而股票指數期權的賣方則承擔基礎資產(指數)價格變動的全部風險,通常要求他將收到的期權出售價格作為保證金。另外,一旦價格變動不利於期權的賣方,交易所還要求賣方額外交付保證金

股票指數期權套期保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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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看跌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例如,某證券公司與一家上市公司簽訂協議,3個月內按每股8美元的價格包銷100萬股該公司股票,簽約後該證券公司便買入50份3月期的某看跌股票指數期權合約,每份期權合約價格為80美元, 合約執行價格為指數點1000,若每一點代表100美元,則50份合約的總價值為1000×100 ×50=500萬美元。3個月後,股票指數下跌到950點,該證券公司執行期權合約,獲利(1000-950)×100×50-50×80=24.6萬美元。但是,受到股指下跌影響,股票以每股7.50美元發行,則該證券公司損失50萬美元。由於採取了購買看跌期權套期保值措施,該公司少損失24.6萬美元,最終損失為50萬-24.6萬=25.4萬美元。若在3個月後,股票指數上漲到1050點,則放棄執行期權,但此時因指數上漲而導致公司股票發行價上升到8.2美元/股,則在股票上贏利20萬美元, 除掉購買期權的費用50×80=4000美元,最終淨贏利為19.6萬美元。
2.利用看漲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例如,某投資者由於某種原因需要賣出10萬股A公司股票,假定股票賣出價格為10美元/股。但該投資者預計日後股票市場會上漲,於是便買入50份S&P100股票指數的看漲期權,每份合約的購買費用為40美元,到期日為6月1日,執行價格為500點。若在期權的到期日, 指數現貨價格為540點,A公司股票上漲到12美元/股。則該投資者在股票上的相對損失為(12-10)×100000=20萬美元,但投資者執行期權合約, 他在指數期權交易上贏利(540-500)×100×50-50×40=19.8萬美元,最終淨損失為2000 美元;反之,若在到期日,股票指數下跌到480點,則該投資者放棄執行期權,損失期權購買成本50×40=2000美元;而A公司股票跌到9美元/股,則在股票上相對贏利( 10-9)×100000=10萬美元,最終該投資者淨贏利為98000美元。
在以上看漲期權套期保值例子中,假如該投資者採取股票指數期貨的辦法來進行套期保值。例如,他以執行價格500點買入50份3月期的S&P100股票指數期貨,在6月1日的到期日,指數現貨價格為540點,A公司股票上漲到12美元/股,則該投資者的最終淨損失為0。但是,若在到期日,股票指數反而下跌到480點,A 公司股票價格跌到9美元/股,則投資者在股票上相對贏利(10-9)調100000=10萬美元,而在指數期貨上虧損為(500-480)xl00x50= 10萬美元,最終淨贏利為0。
因此,利用股票指數期權可以對有關的資產進行套期保值,鎖住價格變動的風險,同時也可以獲取價格有利變動中的收益。而利用股票指數期貨來對同樣的資產進行套期保值,也可以鎖住價格變動方面的風險,但該過程中投資者放棄了價格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即用價格有利變動的收益來換取對價格不利變動損失的風險防範。這就是二者在套期保值、防範風險方面的本質區別。但作為兩種工具,股票指數期權和股票指數期貨是不能替代的。
總而言之,利用股票指數期權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將會出現四種不同的情況,即買入看漲指數期權、賣出看漲指數期權、買入看跌指數期權及賣出看跌指數期權。如果以X表示股票指數期權的執行價格,以表示到期日的股票指數價格, 購買期權費用為C,則歐式期權的四種收益情況可表示為:
(1)買入看漲期權:Max(St-x-C,-C);
(2)買入看跌期權:Max(X-St-C,-C):
-Max(St-X-C,-C)=Min(X-St+C,C);
(4)賣出看跌期權:
-Max(X-St-C,-C)=Min(St-X+C,C)。
不難知道,股票指數期權的購買者(多頭)的最大損失可以控制在一個有限的數額上,即為購買期權的費用,而收益可能是較大的;而股票指數期權的出售者(空頭)的贏利是有限的,即為出售期權的價格,而損失可能是較大的。通常某個投資者可以是一筆股票指數期權的多頭,同時也可能是另外一筆股票指數期權的空頭,其最終的收益狀況取決於他所持有的全部期權合約的組合投資收益。

股票指數期權必要性可行性

1、投資者規避市場風險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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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數期權的重要功能就是能為市場投資者提供一種套期保值的有效工具,達到規避投資風險的目的。
2、中國內股票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要
由於中國股票市場缺乏有效的風險規避工具,許多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如國有企業、上市公司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等,感到目前進入A 股市場的風險比較大,股票指數期權的推出必將激發這些機構投資者們入市的興趣,使交投更加活躍,推動整個股票市場的發展。
在股票二級市場低迷的情況下,若採取包銷的方式來發行股票,證券承銷商必將面臨大的市場風險。但是,若能推出股票指數期權,將為國內證券公司提供了一種規避股票發行市場風險的工具,最終來推動中國股票一級市場的發展。
長期以來,中國B股市場一直處於低迷的狀態,B股市場的融資與再融資功能不斷弱化,A股與B股市場互相分割、相關性較小。因此,若能夠推出B 股指數期權,該期權主要對境外投資者及國內特定的機構投資者開放,以美元或港元進行交易,則一方面可以規避B股承銷商所面臨的發行市場風險;另一方面可以規避二級市場投資者因B股價格下跌而帶來較大損失的風險。
3、中國內資本市場的國際化需要
中國加入WTO後將促使國內經濟更好地與世界經濟接軌,擴大中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程度已成必然。為迎接這一挑戰,國內各金融機構需積極參與國際資本市場的競爭,進行有關金融產品的創新研究與應用實踐,不斷提高金融創新與金融服務水平。因此,在適當時機推出股票指數期權是非常必要的。
4、股票市場規模與結構已為指數期權的試點準備了一定條件
中國上海與深圳兩個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總市值已接近2.8萬億元,其中流通市值已接近8500億元,A股市場投資者已超過4300萬户,併發行了17 家證券投資基金,市場規模有了較大的擴張。並且,隨着市場機構投資者的數量不斷增加,如證券投資基金、國有企業以及保險資金的入市,市場會逐漸改變過去那種機構對散户的非均衡格局。因此,對於機構投資者來説,想人為地操縱股票指數已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另外,上證綜合指數、上證30指數深圳成分指數深圳綜合指數已運行多年,較為成熟,已被市場投資者普遍接受,具有較好的“羣眾基礎”。因此,在中國推出以這些股票指數為基礎的指數期權已具備一定的市場條件。

股票指數期權市場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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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產品創新不斷。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新產品不斷被創新出來,股票指數期權的品種已十分豐富。從期權屬性來分,如今美國上市的股票指數期權已包括了許多種類。從大的方面來看,有看漲期權看跌期權、有歐式期權美式期權。此外還有一些其他類型的新型期權,如長期期權(LEAPS)、封頂期權(CAPS)、股票指數期貨期權等。光從標的指數的類型來看,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交易的指數類型就包括分別基於標準普爾(S&P)、道瓊斯(DowJones)、紐約證交所(NYSE)、盧塞爾(Russell)、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等指數的期權品種數十種。費城股票交易所則推出了20多種各種各樣的行業指數期權,如KBW銀行指數期權、KBW保險指數期權等。1997年,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開始交易E-miniS&P500股指期貨合約,成為其增長最快的產品。這種Mimi模式,很快推到期權產品中去,併為其他交易所所仿效。
2、交易量快速增長。從交易量來看,最近幾年,股指期權產品一直是增長最快的衍生產品之一。CBOE從1973年開始期權交易以來,直到1984年,花了十一年的時間,它的年交易量才超過1億張合約。到1998年年交易突破了2億張。然而僅二年後的2000年,年交易量就突破了3億張。到2005年期權合約量已到468249301張,比上年增長30%。從日交易量來看,1973年4月26日新成立的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在第一天的交易中,交易量僅有911張合約。到2000年,日平均交易量才突破1百萬張。可到了2006年5月19日,單日交易量超過了570萬張,創造了新的日交易量記錄。
3、國際化趨勢明顯。美國股指期權市場的國際化表現在多個方面。首先是投資者的來源國際化。美國是國際金融中心,眾多投資者在美國市場上尋求投資機會,自然也就會通過多種渠道進入到股指期權市場中來。國際化的另一個表現是期權交易所紛紛推出國際指數期權。芝加哥商業交易所開發出的了日經225的期貨期權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也開發了基於中國指數(CZH)和日本指數(JPN)、香港指數(HKO)、富時FTSE歐洲100指數(EUR)等指數期權。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也推出了亞洲25指數(EYR)、歐洲25指數(EOR)、墨西哥指數(MEX)的期權。2004年5月6日,美國股票交易所(AMEX)推出了中國指數期權(CZH)。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也於2004年11月8日開始上市中國指數期權(CYX)。這是繼CBOE下屬的期貨交易所(CFE)於2004年10月18日推出的中國股指期貨的又一個新產品。再次,期權交易所走出美國開展與其他國家的合作與交易如近年來CBOE與中國的合作和交流就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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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場競爭秩序較好。看着CBOE期權交易的巨大成功,其他的交易所也開始涉及期權交易。在這些涉足股指期權交易的交易所中,除專業從事期權交易的CBOE外,主要還有兩類,一類是證券交易所,如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費城證券交易所(PHLX)等,另一類是期貨交易所,如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紐約期貨交易所NYBOT)等。
5、交易設施和技術不斷完善。交易設施和技術的不斷完善是股指期權交易有序進行的客觀條件和基礎。這些方面的改善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的發展歷程中就表現得非常明顯。在交易網絡方面,1975年,計算機化的報價系統就被引入CBOE,這大大地提高了效率。1984年引入了零售自動執行系統促進電子定單的執行。1989年引入了Ebook(clectroniccustomerlimitorderbook)。1999年引入了快速開盤系統。2002開始開發混合交易系統以綜合運用公開喊價系統與基於屏幕交易的兩種方式的優點。2003年正式啓用後,又於2004年進行了更新。此外,CBOE和其他期權交易商開始聯網,完成了跨市場聯接工程。
6、市場監管體系較完善。股指期權市場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有效的市場監管。美國股指期權市場主要有四個層次,中央監管、行業自律交易所規則和各經紀商的自律。中央監管機構如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和美國財務會計標準局(FASB)。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要作用在於促進重要信息的披露、確保證券法律規則得到實施,保證交易過程的公平和公正。股指期權主要歸證券交易委員會管轄,但是股指期貨期則主要歸期貨委員會管理。美國財務會計標準局則是在財務會計方面促進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美國有豐富的股票交易所的成功經驗,為建立完善的股指期權交易制度提供了經驗。期權品種設計中的期權清算制度、頭寸限額和保證金制度都是保證股指期權市場順利發展的基礎。

股票指數期權相較區別

股指期貨與股指期權交易的區別
股指期權股指期貨交易相比,區別在於:
(1)權利義務不同
股指期貨賦予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即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指數;而股指期權則不同,股指期權的多頭只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股指期權的空頭只有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2)槓桿效應不同
股指期貨的槓桿效應主要體現為,利用較低保證金交易較大數額的合約;而期權的槓桿效應則體現期權本身定價所具有的槓桿性。

股票指數期權美國市場

股票指數期權簡要回顧

股票指數期權市場的發展是期權市場和期權理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早在19世紀後半葉,期權的店頭市場交易就開始在美國出現。只不過那時的期權交易投機性較強,市場相對比較混亂。正因為如此,20世紀30年代,新成立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曾考慮是否要取消期權市場。幸運的是,他們並沒有這樣做,而是加強了對期權市場的監管。
股票期權市場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式的標誌是,197年4月26日新成立的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推出的標準化的、分別基於16種股票的看漲期權合約。不過在第一天的交易中,交易量僅有911張合約。正當人們對以前主要從事糧食期貨交易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是否有能力辦好這個相對複雜的期權市場的時候,股票期權的交易量迅速擴大,交易所的席位價格也因此大幅上漲。CBOE的成功很快吸引了其他競爭者加入到期權市場中來。如紐約證券交易所費城證券交易所等。市場競爭者的增加一方面有利於擴大整個期權市場的總量,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另一方面也使CBOE感受到了強大的競爭壓力。可喜的是,芝加哥期權交易所持續的創新意識和能力使它能長期保持在期權市場中的龍頭地位。
第一個股票指數期權同樣產生於芝加哥期權交易所。1983年3月11日,該交易所開發了CBOE-100指數期權,後更名為標準普爾S&P100(OEX)指數期權。1983年7月1日,基於S&P500的指數期權開始上市交易。其後股票指數期權的發展向兩個方向展開,一個是許多的交易所都相繼推出了股票指數期權。另一個是股票指數期權的品種也不斷增多。如美國股票交易所推出了主要行業市場指數期權紐約證券交易所推出了NYSE綜合指數期權等。現在,股票指數期權已擴展到美洲、歐洲、亞洲、澳洲等許多的國家和地區。

股票指數期權對中國的啓示

1、儘快把發展股指期權市場列為金融工作重點之一。儘管中國現在銀行業改革、股改匯率改革都是金融改革的重點和難點,然而這些改革也並非一步就能到位的,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股指期權市場的建立與它們並無矛盾,相反還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雖然一些非官方的機構早已開展了這方面的工作,但是市場能否完全建立主要還在於政策層面上的放鬆和監管水平的完善。因此,從官方的角度來看,儘早把這個工作列入重點,就可儘早地成立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投入專項資金來開展相關的研究。通過學習和借鑑國外經驗、修改相關的規則,從而做到胸有成竹。不然的話,到時又可能因倉促上馬而造成一片混亂。在20世紀90年代中國推出的一些金融衍生產品的失敗就是很好的教訓,如上海的匯率期貨國債期貨、海南的利率期貨,最後都以失敗而告終,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時機不成熟、監管不到位、法律法規不健全等。
2、先指定專門的期權交易機構,再推廣到其他交易所。首先指定一家專門的機構進行試驗以確保風險限定在一定的範圍內,同時也便於監管。但是一旦試驗成功後,仍然只保持一家交易便會形成壟斷,並使創新動力不足,降低股指期權的效率。因此,當首批股指期權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且表現不錯後,就可放鬆對其他交易所進入股指期權交易的限制,以形成一個良好的市場競爭結構。就股指期權首先上市交易的場所和時間來看,主要有三種可能選擇:一種是先在現有的股票交易所進行;另一種是在即將成立的金融期貨交易所進行;另一種是成立專門的股指期權交易所。從其他國家的經驗看,股指期權交易大都首先不在股票交易所進行。美國是新成立的期權交易所首先推出期權和股指期權,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慣例來看,股指期權交易主要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可在金融股指期貨交易所的基礎上推出股指期權。這一方面是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另一方面也可在推出股指期貨的基礎和經驗上推出股指期權,在交易網絡、技術、人員等方面有很大的共享性。此外,也可避免同時推出股指期貨和期權給市場造成太大的波動。
3、大力開展期權研究和期權知識普及教育。從美國的期權市場來看,期權市場的發展和期權理論的發展是相互促進的。在整個發展過程中,期權理論對期權市場發展的指導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早在1900年,法國數學家Bachelier(1900)就曾推導了一個期權定價方程。特別是在1973年期權在交易所上市前,以資產組合選擇理論、資本資產定價理論套利定價理論、效率市場理論的發展為基礎,對期權的研究就取得了不少的進展,比較有代表性的有Samuelson(1965)。到了1975年Black-Scholes(1973)公式就被CBOE用來為期權定價,這一公式的運用極大地促進了期權市場的發展。其後,有關期權定價的理論和實證研究不斷引向深入,為期權產品的設計和具體運用提供了理論支持。最近的一個例子是,杜克大學的一位教授開發出CBOE的S&P500Buywrite指數於2002年開始被用來作為衡量期權表現的主要基準。
在期權市場的發展過程中,期權知識的普及也相當重要。有消息稱,在CBOE成立前,當年的行業老大———紐約證券交易所也曾考慮過建立期權市場。只是由於擔心期權對普通投資者來説過於複雜而沒有深入下去,因此而失去了一個大好的機會。期權是金融產品中較複雜的一種。為了使普通的投資者能參與到市場中來、同時為了避免盲目的投機給市場造成大的波動,對投資者進行必要的期權知識培訓顯得尤其重要。在對期權知識的普及方面,美國的一些交易所都非常重視。比如説,CBOE就建立了期權學院(optioninstitute)來從事期權知識的普及和教育,這也是CBOE不斷髮展壯大的一個重要因素。
從整體上來説,中國在期權方面的研究水平還比較落後,有影響的原創性研究幾乎沒有。理論水平的欠缺和實際經驗的不足,在金融不斷開放的條件下會使中國的投資者與國外的投資者之間處於極為不利的競爭地位。相應地,監管方式和手段很難跟上形勢的發展要求。因此,在美國和新加坡等其他國家和地區相繼推出基於中國的股指類期貨和期權產品的緊迫形勢下,加強對期權理論和知識普及方面的投入、積極引導對期權知識的研究和普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4、選擇適當的股票指數和相應的期權合約。選擇適當的指數,尤其是在開始引入股指期權時,是股指期權能否為市場所接受的重要因素。儘管股指類期權種類很多,但也並不是每種產品都能獲得成功。比如,在美國最成功的就是CBOE的S&P500指數期權,但是也有一些期權產品交易量一直較少。從這些國家的實踐來看,最初選擇的指數都是綜合了全國主要的代表性的公司的指數。如CBOE的S&P500指數,韓國的KOSPI200。中國也可採取類似的做法。具體來説,可對滬深300指數進行論證,看是否合適作為標的指數。同時,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指數的研究,看是否能構建更合適的指數產品。當然,最初的指數期權產品成功推出後,為了滿足不同的投資者的需求,其他相應的指數期權產品也需要被創新出來。指數選定之後,在參考其他國家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的基礎上,對於期權的類型、合約的規模、最小變動單位等都需要作仔細的比較和研究。 此外,相關法律和規則的修改,監管方式、程序、組織和人員的設計,安全和高效交易網絡的構建,期權清算機構、指數編制公司等中介機構的建立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都要深入開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