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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昌期
鎖定
- 本 名
- 繆昌期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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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當時
繆又元
繆西溪 - 字
- 當時、又元
- 號
- 西溪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南直隸江陰(今江蘇江陰)
- 出生日期
- 1562年
- 逝世日期
- 1626年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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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野堂存稿》
《周易九鼎》
《四書九鼎》 - 諡 號
- 文貞
繆昌期生平簡介
繆昌期(1562年~1626年)字當時,一字又元,號西溪,諡號文貞,南直隸江陰人(現屬張家港塘市街道旗杆村)。舉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職檢討。天啓元年(1621年)任左贊善,後升為諭德,為東林黨早期人物,在《東林點將錄》中,他被稱為“智多星吳用”。與徐霞客關係密切,其孫女嫁與徐霞客長子。因東林黨首領楊漣代草彈劾魏忠賢的上疏而遭後者的忌恨,後因汪文言案被捕入獄,慘死獄中。著有《從野堂存稿》8卷、《周易九鼎》16卷、《四書九鼎》14卷、《繆氏家訓》等。
繆昌期(1562—1626),字當時,號西溪,塘市人。7歲入家塾,14歲赴童子試,天資聰穎,工詩擅文,史稱“行卷不脛走四方,為諸生已名震天下”(明崇禎《江陰縣誌》卷四·人物)。然而他的前半生舉業坎坷,屢試不第,至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53歲時始中進士。時東林黨人楊漣、左光斗、高攀龍等均在朝為官,繆昌期與他們志同道合,常以名節自勵,力主除弊圖新,引為刎頸之交。
天啓年間,東廠太監魏忠賢勾結皇帝乳母客氏,從內閣六部到四方督撫安插私黨,排斥異己,把持實權,為非作歹,自稱九千歲,其黨羽喚作五虎、五彪、十狗等名目,國人為之切齒,敢怒不敢言。一次,魏忠賢在玉泉山為自己預先建造墓穴,請繆昌期作碑文,繆昌期嚴辭拒絕,説:“生平恥諛墓,況肯為刑餘(即宦官)辱吾筆邪!”魏由此懷恨在心。
天啓四年(1624年),東林黨人對閹黨專權極度不滿,乃毅然上奏彈劾。尤其是左副都御史楊漣的參劾奏疏,列舉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狀,寫得痛快淋漓,引得朝野鼎沸,京城盛傳此文出自繆昌期手筆。魏忠賢惱羞成怒,依仗手中傾天權力,大肆清除名賢之士,東林黨人紛紛被逐出京。繆昌期不避嫌疑,每次必備酒菜至長亭灑淚相送,與他們執手嘆息。不久,楊漣、左光斗先後被捕入獄,遭迫害致死,繆昌期也被削職歸家。
天啓六年(1626年)3月,緹騎來捕,繆昌期自知此行必死,臨行拜別家廟,作自述千言,以表心跡,內稱:“餘行真而未篤,口直而多躁,心慈而色厲,種種欠缺,人所共見,而不敢營私背君,欺心賣友。禍至於此,但義不屑以三朝作養之軀,辱於狗奴獰賊之手耳!”(明崇禎《江陰縣誌》卷六·藝文)書畢,擲筆而慷慨就道。獄中,由於閹黨密囑獄吏對繆昌期嚴施酷刑,備加折磨,僅一個月繆昌期即體無完膚,十指全脱,然大義凜然,詞氣不饒,旋即慘死獄中。出獄時發蓬蒙面,十個手指全被打落,塞入兩袖之中,家奴憑隨身衣物才認出身份。其死狀在明朝270餘年歷史裏翰林院詞臣中最為慘烈。崇禎皇帝即位後,懲處閹黨,繆昌期得以平反昭雪,贈為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追諡文貞。禮部侍郎、大文豪錢謙益為之作《繆昌期行狀》。康熙三十年(1691)與同期遇難的李應升共同入祀江陰文廟雙忠祠,後又繪像於蘇州滄浪五百名賢祠。繆昌期著有《從野堂存稿》8卷、《周易九鼎》16卷、《四書九鼎》14卷等傳世。
繆昌期明史文載
張差梃擊事,劉廷元倡言瘋癲,劉光復和之,疏詆發訐者,謂不當詫之為奇貨,居之為元功。昌期憤,語朝士曰:“奸徒狙擊青宮,此何等事,乃以‘瘋癲’二字庇天下亂臣賊子,以‘奇貨元功’四字沒天下忠臣義士哉!”廷元輩聞其語,深疾之。給事中劉文炳劾大學士吳道南,遂陰詆昌期。時方授檢討,文炳再疏顯攻,昌期即移疾去。既而京察,廷元輩復思中之,學士劉一燝力持乃免。
天啓元年還朝。一燝以次輔當國。其冬,首輔葉向高至。小人間一燝於向高,謂欲沮其來,向高不悦。會給事中孫杰承魏忠賢指,劾一燝及周嘉謨,忠賢遽傳旨允放。昌期急詣向高,力言二人顧命重臣,不可輕逐,內傳不可奉。向高怫然曰:“上所傳,何敢不奉?”昌期曰:“公,三朝老臣。始至之日,以去就力爭,必可得也。若一傳而放兩大臣,異日天子手滑,不復可止矣。”向高默然。昌期因備言一燝質直無他腸,向高意少解。會顧大章亦為向高言之,一燝乃得善去。兩人故向高門下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