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刑餘

鎖定
刑餘,拼音 xíng yú,漢語詞語,釋義是受過肉刑。
中文名
刑餘
拼    音
xíng yú
解    釋
受過肉刑 指閹人等

目錄

刑餘解釋

1、受過肉刑。 2.指受過肉刑的人。3、 指閹人等。 4.南朝宋顏延之罵和尚慧琳為刑餘。古代有髡刑,而和尚必須剃光頭,故稱為"刑餘"。 [1] 

刑餘出處

韓非子·內儲説下六微》:“刑餘之人,何事乃敢乞飲長者。”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齊威王 欲將 孫臏 , 臏 辭謝曰:‘刑餘之人不可。’”
《續資治通鑑·宋徽宗宣和三年》:“ 朱勔 父子,本刑餘小人。”
郭沫若 《李白與杜甫·李白在政治活動中的第二次大失敗》:“李白是經歷了長流 夜郎 的刑餘之人。”
《逸周書·大明武》:“六刑餘。” 孔晁 注:“刑餘,赦徒。”
《韓非子·亡徵》:“女子用國,刑餘用事者,可亡也。”
《魏書·抱老壽傳》:“丐乞刑餘之家,覆養閹人之室。”
侯方域 《太常公家傳》:“會當祭祀,中人 魏忠賢 欲代行禮。公知之,乃先期上言曰:‘天壇寅清之所……竊謂刑餘不宜近至尊,而況天神饗祀之地乎。’”
《宋書·顏延之傳》:“時沙門釋 慧琳 ,以才學為 太祖 所賞愛,每召見,常升獨榻。 延之 甚疾焉,因醉白上曰:‘……此三台之坐,豈可使刑餘居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