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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

鎖定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中的簡化字俗稱二簡字,該方案是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繼《漢字簡化方案》通過後,20世紀50年代開始醖釀,1960年向全國徵集意見,1966年中斷制訂,1972年由周恩來總理主持恢復制訂,1975年報請國務院審閲,1977年12月20日正式公佈的漢字簡化方案。
二簡字在常用字範圍內進行擬訂,主要選用羣眾中流行的簡化字,簡化漢字形體的同時精簡了漢字的數量,淘汰了一部分容易讀錯和寫錯的字,使一部分漢字的偏旁和筆畫結構變成了常用字,減少了一部分漢字的偏旁,不僅有利於識字教學,也為電子計算機和其他機械處理漢字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條件。
國務院於1986年6月24日宣佈廢除二簡字。
在現行輸入法中,仍然可以使用少量二簡字,如“桔子”(橘子)等。
中文名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二簡字
外文名
Second Round of 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
使用國家
中國
試用時間
1977年12月20日
廢止時間
1986年6月24日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方案介紹

經國務院批准,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草案》是在四千五百個常用字範圍內擬訂的。擬訂的原則是:一、主要選用羣眾中流行的簡化字,同時根據羣眾簡化漢字的規律,適當擬製一些新簡化字。二、從有利於目前的應用出發,着重簡化比較常用的漢字。三、在簡化漢字形體的同時,精簡漢字的數量。
《草案》共收簡化字八百五十三個。其中第一表二百四十八個,第二表六百零五個。第一表的簡化字已在羣眾中廣泛流行,《草案》發表後,即在全國圖書報刊上陸續試用,在試用中徵求意見。第二表的簡化字流行範圍還不夠廣泛,將在全國各地組織工農兵和各方面人士進行座談討論,聽取意見。(《人民日報》)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推行過程

繼續簡化漢字是廣大羣眾的要求 繼續簡化漢字是廣大羣眾的要求
1956年,《漢字簡化方案》出台後,許多漢字被簡化。而在這之後,進一步簡化漢字的呼聲越來越高,羣眾之中也有人利用第一次漢字簡化的原理自行對漢字進行簡化。
1973年5月,周恩來總理在中央工作會議中表示:漢字的簡化還不夠充分,需要進一步的簡化。
1975年
5月15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向國務院提出《草案》,申請審議。
9月15日,國務院辦公室對《草案》以及文字改革工作提出意見。
1977年
5月20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向國務院提出《關於〈草案〉的請示報告》。
10月31日,國務院指出二簡字公佈後要在試用中徵集意見。
11月25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邀請各自治體及國務院相關機構參加討論《草案》的座談會。
通知 通知
12月1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座談會的討論結果,提議各自治體設立文字改革的臨時機構。
漢字簡化對語文教學有利
漢字簡化對語文教學有利(3張)
12月20日,《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等刊登該決定。
12月21日,《人民日報》開始試用二簡字。
1978年
3月2日,教育部宣佈開始在教科書上試用二簡字。
3月4日,胡愈之、王芸生周有光在政治協商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上提出暫緩推行《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簡化字。
4月17日,教育部撤回在教科書上試用二簡字的決定。
7月,《人民日報》停止試用二簡字。
9月,全國所有報刊雜誌停止試用二簡字。
1980年
5月16日,第二次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中胡喬木要求明確總結出二簡字試用工作的結論。
5月19日,第三次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提出對《草案》進行修改。1980年6月27日,第四次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中組成修訂委員會,決定作成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的修正案。
1981年
7月27日,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決定採用《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草案)》
9月16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召集所有委員,對各方意見進行討論。
11月 [1]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印發十萬份《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草案)徵求意見表》,兩個月後收回意見書 81888份,同意人數在8萬以上的字17個,同意人數在7萬到8萬之間的字87個,同意人數在6萬到7萬之間的字7個,《修訂草案》中的111個字同意人數均在半數以上。各方面人士還提出《修訂草案》的簡化字少了點,建議補充一些。
修訂工作
1982年
1月23日,胡喬木向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提出關於文字改革的15(一説12)條原則。1982年3月13日,第八次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對《修訂草案》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檢討。
3月23日,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同意對漢字簡化方案的修訂,《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改名為《增訂漢字簡化方案》。
9月25日,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會議對文字改革工作及漢字的整理進行討論。
1983年
6月1日,文字改革委員會擴大主任會議決定把《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稿)》上報國務院。
1984年
2月16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取消《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的公佈,決定改名為《增訂漢字簡化方案》進行發表。
11月2日,文字改革委員會擴大主任會議對《增訂漢字簡化方案》進行討論。
1985年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在政治協商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中對《增訂漢字簡化方案》中111個字的簡化方案進行了報告。
1986年
2月25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向國務院提出《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並於5月23日再次提出。
5月25日,國務院同意《關於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並向全國傳達這一決定。
6月24日,正式廢止二簡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二簡字隻字未提 [2]  。指出:今後對漢字的改革要持謹慎態度,使漢字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
10月10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對《簡化字總表》進行修正後再次發表,規範字取代二簡字。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簡化方法

1.同音代替字:用筆畫簡單的同音字,代替筆畫較繁的字,如“籍”簡作“笈”。也就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同音字,合併成一個字。這樣,既簡化了字形,又精簡了字數。
2.形聲字:漢字中絕大部分都是形聲字,例如,“忠”字的“心”稱為形旁,是表示字義的;“中”稱為聲旁,是表示字音的。運用“形聲”結構來簡化,有下列幾種情況:原字的形旁、聲旁筆畫太繁,改用筆畫較簡的形體(如“葱”簡作“茐”);原字聲旁表音不準,改用表音較準的常用字作聲旁(如“董”簡作“苳”)。原字本來不是形聲字而筆畫較繁,改用筆畫較簡的新形聲字(如“酒”簡作“氿”)。
3.特徵字:用原字的特徵部分來代替原字,這樣既減少了筆畫,又容易辨認。有一部分漢字的結構,描寫起來很費勁,不便稱説,如“貳”簡作“弍”,便於稱説,易學易記。
4.輪廓字:保留原字的輪廓,省略其中部分筆畫。用這個方法簡化的字與原字形體相近,如“堂”簡作“坣”,雖然只減幾筆,但好寫多了。
5.草書楷化字:用行草書改成楷書的形式,可以減少較多筆畫。(如“身”簡作“ㄌ”)。
6.會意字:用幾個常用字(或偏旁)構成一個字,表示一個意思。(如“矮”簡作“仦”,“人長得很小”的意思)。
7.符號字:把原字筆畫繁難的部分,用簡單的筆畫(或字)代替,如“割”簡作“刈(刪刈,除刈等的刈仍讀yì)”。
二簡字選
二簡字選(20張)
8.簡化偏旁類推簡化):第一種是可作簡化偏旁的簡化字,第二種是不能單獨成字的,這種簡化方法具有較強的系統性,可以達到舉一反三的效果。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簡化方案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來源:革命小桔燈
修訂草案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草案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疑團

“‘二簡’的教訓值得吸取,這個教訓我們一定要吸取”,這是許嘉璐先生再三強調的,應當引起重視。如果不認真“吸取”這“教訓”,作為“後車之鑑”,更大的失誤再次出現將是不可避免的。下邊請看文改專家們對此事的一些看法:
  1. 周有光先生1978年説:“《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經過慎重修訂定案以後,漢字的筆畫簡化就此結束。” 至1988年以後,周先生對此又有了新的認識,他説“1977年的‘二簡草案’是文化大革命動亂中的產物,已經廢除。”前者“慎重修訂”,肯定成績,責任明確;後者則推給文革,誰應負責,沒有説清。
  2. 呂叔湘先生1990年説過:“忽然來了個文化大革命,大字報滿天飛,什麼稀奇古怪的事都出現了。連文字改革委員會這樣的國家專管單位,在造反派的壓力下也公佈了第二批簡化字,有的字簡化得面目全非。”看來主要責任在造反派,指出了其中的問題。
  3. 陳章太先生1991年作過比較全面的總結,他認為:“1977年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歷史條件下,匆促公佈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收簡化字462個,連同偏旁類推簡化字共853個。因`草案’很不成熟,問題較多,羣眾意見較大 ”承認“指導思想上有急於求成的成分,對`穩步前進’的原則貫徹得不夠堅決,所以簡化的字數較多,對漢字簡化的整體研究不夠,尤其是匆促公佈很不成熟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造成重大失誤。”陳先生否認了“慎重修訂”一説,指出與文革有關,肯定了存在的問題,包括思想上的和工作上的,但並不深刻。
論文
論文(3張)
二簡字已廢止多年,專家們對此並無清晰明確的認識,仍然把責任推給所謂“文革造反派”,然而恐怕沒有人能説清楚“文革造反派”究竟是哪些人,倒是周總理對漢字的繼續簡化十分關心,第二次漢字簡化工作就是他親自恢復的。 [3]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影響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內地影響

二簡字社會影響
二簡字社會影響(2張)
由於20世紀70年代中國政府對“二簡字”發佈和宣傳的力度較強,並且在當時已經涉及到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包括媒體和報刊都使用“二簡字”,加上“二簡字”筆畫少,書寫簡單,易於流行,在當時社會上已經非常廣泛。而且,在一些地方“二簡字”成為教學用字,因此給一部分學生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這些原因都造成了部分“二簡字”仍殘留在社會里。
由於在社會上“二簡字”通行了一段時間,而且簡單易寫,廢止後的“二簡字”有時會出現在非公開的需要快速書寫的文本如筆記、病歷等,在公共場所的出現也影響着社會生活,市場、商場甚至路牌等重要場所都會出現二簡字。比如市場中“雞蛋”常被寫作“雞旦”,公共場所“停車”常被寫作“仃車”,原價的原字常被寫作"廠+元",路邊“快餐”常被寫作“快歺”等。
正字和俗字是相輔相依的,矛盾是對立統一的,沒有正字,就無所謂俗字。在一定的文字系統中,正字佔據主導地位,俗字則作為從屬。正字是文字系統的骨幹,俗字則是正字系統的補充和後備力量。矛盾的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會相互轉換,正字與俗字之間的關係不是一成不變的。 [4] 
部分二簡字已經成為了規範字,比如燉(燉)、諮(諮)、閆(閻)。而有些二簡字雖未被收入現行規範,亦有極高的社會認同度,“桔子”是吉祥的象徵,將餐簡化為“歺”甚至成了填寫健康證的慣例。 [5]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香港影響

此外,由於部分內地人在移居香港時,二簡字尚未廢止,他們在與內地通訊時仍不時使用二簡字。即使是日常公文裏,亦會把“副經理”簡化成為“付經理”。內地員工在收到這些公文時,都會感到啼笑皆非,但若給他們指正時,亦有人會堅持自己沒有寫錯,因為他們小時候所學習的,就是這樣寫。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姓氏影響

“傅”姓與“付”姓
在中國歷史上,只有傅姓而無付姓,宋代的百家姓當中也沒有“付”姓。而二簡字將“傅”簡化成“付”(在此前民間的碑刻當中對於“傅”就有這樣的簡化寫法),雖然對二簡字很快叫了停,但是這次更改在社會影響很大。此後在大陸的許多文獻中兩字幾乎不分,比如:傅作義將軍的名字在二簡字後成了付作義,很多姓傅的更是在户籍上大量改成為“付”,甚至有的一家人出現了兩個姓的寫法,實屬謬誤。
“蕭”姓與“肖”姓
歷史上確實出現過“肖”姓,但非常罕見。明代凌迪知的《萬姓統譜》卷103:“肖:漢,肖安固。肖始、肖玉、肖雩、肖同(俱陳留人,見《印藪》)。明,肖靖,襄城人,宣德中解元。”
肖姓為稀有姓氏,完全不見於香港台灣或海外華人地區。這可以間接證明如今中國大陸絕大多數肖姓實際上是由於二簡字簡化的“蕭”姓。二簡字將“蕭”簡化成“肖”(此前民間對於“蕭”曾有這樣的簡化寫法),此後在大陸的許多文獻中兩字幾乎不分,比如:中國名將蕭勁光在二簡字後成了肖勁光,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於一篇文章中同時出現蕭勁光與肖勁光。
“閻”姓與“閆”姓
康熙字典》:閻出自姬姓,為黃帝裔孫后稷之後。《説文解字》:有閻無閆,閆乃後世俗字,閆非姓氏。
閆姓閻姓的別支。《姓譜》分閆、閻二姓。《五音集韻》載:閆同閻義,俗用。因閆、閻二姓同出一源,都是黃帝族的後代,龍的傳人,故閆姓和閻姓人家的堂號都是太原,古代他們的望族居住地都是太原郡(一説閆姓望族居天水)。由於閻姓被“俗用”成閆,就產生了閻、閆二姓,所以在《百家姓》裏,兩姓並存。“閆”曾作為“閻”的簡化字,但已停止使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