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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改革

(1954年10月發生的事件)

鎖定
1954年10月,周恩來總理提議設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並指示:拼音方案可以採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標出4聲。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教育部和文改會聯合召開了全國文字改革會議。 1956年,毛澤東提出:“文字必須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
中文名
文字改革
性    質
改革
人    物
周恩來
提出時間
1954年10月

目錄

文字改革歷程

制定表音符號,統一漢字讀音  漢字積累到6萬之多,可是缺乏一套表音符號。1892年廈門盧戇章發表他設計的拼音方案,叫做“切音新字”(廈腔)。這樣開始了中國人自覺的拼音化運動,而以前只有外國傳教士的中文羅馬化。根據“切音新字”,清末的拼音化運動被稱為“切音字運動”。
從發表切音新字到中華民國成立( 1912 )的20年間,人們提出了近30種拼音方案,其中漢字式字母的佔 2/4,速記符號式和拉丁字母式各佔 1/4。
1913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開“讀音統一會”,制定第一套法定的注音字母(後來改稱注音符號),1918年正式公佈。從此,小學生先學注音字母,後學漢字。
可是,注音字母是漢字式字母,不便在國際間應用,於是,又制訂“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1928年由南京政府大學院(即教育部)公佈,作為“注音字母第二式”(見國語羅馬字)。
在蘇聯拉丁化運動高潮中,留蘇中國共產黨員和蘇聯語言學者設計了另一套中文拉丁化字母,在蘇聯華僑中用於掃盲。1933年傳來中國,稱為拉丁化新文字,開展了一個拉丁化羣眾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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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下設“拼音方案委員會”,制訂拉丁字母的漢語拼音方案,1958年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公佈。漢語拼音字母在小學用於給漢字注音和拼寫普通話,代替過去的注音字母和國語羅馬字。不少文改運動者要求採用漢語拼音文字。但是,到目前為止,中國政府的政策是,以拼音輔助漢字,不是代替漢字。
漢字簡化整理,書寫序列的橫排,清末開始提倡簡化漢字。1935年上海有15種雜誌試用手頭字(300個)。不久,南京教育部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 ( 324字),但是立即收回不用。寫字的人,一向喜歡寫行書,行書中多半是簡體字。簡體字實際上存在已久,只是未被承認為正體。
漢字簡化的要求,到1956年才得到政府採納實施。這時候,公佈了漢字簡化方案( 515個簡體字和54個簡化偏旁), 1964年類推成為《簡化字總表》(2236字)。
漢字原來是從上而下直行書寫的,五四運動時期提倡改為從左到右橫行書寫,但是隻在少數科技書刊應用。1956年推廣橫行書寫,用於一切報章,雜誌和書籍,只有翻印古書等特殊場合仍用直行書寫。
推廣共同語,改用白話文  漢字和漢語拼音字母,都是書寫漢語的符號,推廣共用語是文字改革的中心工作。
在方言複雜的漢民族中間,需要一種大家通用的民族共同語。明清時代,最需要共同語的主要是官吏,因此共同語稱為“官話”。老百姓大都安土重遷,不感覺共同語的需要。
到了清末,國家意識抬頭了。在日本的影響下,把“官話”改稱“國語”。提出了推廣國語,掃除文盲,實行義務教育這一系列的時代要求。1919年“五四”白話文運動要求文體改革,廢文言,用白話。白話文運動就是把口頭的共同語寫成書面的共同語。
北洋政府的教育部實行了如下的改革:推行國語,在1924年決定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編輯標準音的《國音常用字彙》(1932年才出版)。小學語文改用白話文,國文課改稱國語課。應用文和文學作品逐步改用白話。白話文代替文言文成為主導的現代文體。
1955年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 把“國語”改稱“普通話”,給它下了定義:普通話是以北方話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漢民族共同語(後來又加: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這時候強調各民族語言應當有平等的發展機會,不用“國語”的説法,避免以漢語強加於少數民族的誤會。
經過20多年,各民族間的往來頻繁了,大家感覺需要一種全國通用的共同語。1982年新憲法規定: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漢族人口占全國的極大多數。以主體民族共同語作為全國通用的共同語,是國際慣例。推廣普通話不是廢除方言,也不是強制少數民族學習,而是在母親語以外自願學習一種應用更廣的共同語。

文字改革舉例

漢字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改進語文的應用技術。應用技術方面甚多,這裏舉 3個例子。①漢字打電報要用“四碼”( 4個數字代表一個漢字),不方便。清末就有人提倡電報拼音化。1925年東北四洮鐵路創辦注音字母電報,不久推廣到東北各鐵路。1949年改為拉丁化新文字電報。1958年改為漢語拼音電報。在“文化大革命”中,取消了東北鐵路拼音電報,改回“四碼”。新華通訊社和各大報社有部分駐外記者用漢語拼音打回新聞電報。②漢字排序不便,檢查費事。有了注音字母和漢語拼音字母以後,開始了排檢法的音序化。音序排檢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單純字母序列法,跟英文相同。另一種是“音節、漢字、音節”三層序列法。字母文字的書寫進入機械化時代。漢字也有打字機,但是隻能由專業打字員應用。電子計算機可以更靈活地處理漢字。在小鍵盤上輸入漢字,要把漢字編成代碼,才能打入。另一種方法是,以詞和詞組為單位,打入漢語拼音,由計算機自動變換成為漢字輸出,不用編碼。這種智能化的從拼音到漢字的自動變換法,跟日文語詞處理機的“假名漢字變換法”原理相同。
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在1977年採用漢語拼音字母作為拼寫中國地名的國際標準。國際標準化組織 (ISO)在1982年採用漢語拼音字母作為拼寫漢語的國際標準。漢字在拼音的幫助下正在嚮應用技術現代化前進。
1958年歸納文字改革為 3項任務: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訂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這些任務,有的已經部分完成,有的是長期工作。
台灣省不談文字改革,但是由於實際需要,做了不少工作。首先是推行“國語”(不稱普通話),已經基本成功。學校都用“國語”為教學語言。其次是提倡標準行書,其中有許多簡體字,不過只用於手寫。第三是出版大量的注音讀物,用注音字母直排,不同於漢語拼音字母橫排。1986年台灣省公佈修訂的國語羅馬字,改稱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放棄字母標調,採用符號標調,跟漢語拼音方案接近。
香港官方文書一向用英文。羣眾口語通用廣州話(稱為廣東話)。印刷用繁體字。 香港在即將歸還中國的前夜,情況正在變化。利用漢語拼音學習普通話的人多起來了。香港和大陸的往來日益頻繁,語文上必然漸趨一致。
國外華人社區也有文字改革問題。例如新加坡共和國的人民多數是華人。他們在1965年建國以後,除主要用英文以外,發生華語教育的改進問題。為了溝通方言,他們推廣共同語,稱為“華語”(不稱普通話,也不稱國語)。他們規定:在學校裏只説華語,不説方言;在社會上多説華語、少説方言。他們採用簡體字,因為簡體字比較易學易用;他們採用拼音字母,因為它就是拉丁字母,便於在新加坡和國際間應用。新加坡的成功,使它成為馬來西亞和東南亞其他華人社區的榜樣。
中國少數民族的文字改革  中國有50多個少數民族。建立民族自治區(省一級)的有5個:內蒙古(蒙古族)、新疆(維吾爾族)、廣西(壯族)、寧夏(回族)、西藏(藏族)。回族語文跟漢族相同。其他 4區的民族都有自己的語文。
壯族原來只有不完備的“壯字”,是仿照漢字創造的壯語形聲字(類似越南的“字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不久,創造了拉丁化拼音壯文,共有32個字母,除拉丁字母外,有6個新字母和5個聲調字母,1957年公佈。拼音壯文是人民幣上五種文字之一。1981年拼音壯文作了修改,取消了新字母,完全採用國際通用的26個拉丁字母。
維吾爾族在古代用回紇字母,10世紀時改信伊斯蘭教,改用阿拉伯字母。20世紀50年代初作了正詞法的修正。1959年制訂拉丁化的新維文,1964年正式推行。1982年停止使用新維文,恢復阿拉伯字母的老維文。
內蒙古自治區的蒙古族用老懞文,是從回紇字母改造而成的,拼寫法複雜,與讀音脱節。內蒙古曾一度使用斯拉夫字母的新蒙文,後來又恢復老懞文。擬定了一個蒙古語的拉丁字母轉寫法,作為國際應用。
藏文是在7世紀時參照梵文字體創制的,沒有改革的要求。也擬定了一個拉丁字母的轉寫法,作為國際應用。
此外,少數民族制訂拉丁化新文字的還有:哈薩克族( 情況同維吾爾族 )、布依族、苗族、彝族、侗族、黎族、納西族、僳僳族、哈尼族、佤族、白族。原有拉丁字母文字作了修改的有景頗和拉祜兩種文字。西雙版納和德宏兩種傣文也在原有字母基礎上作了修改。這些新文字,有的在本族本地應用,有的只作原有文字的注音。
隨着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文字變化具體表現在詞組的變化以及受相關外來文化的影響,文字相關改革發展也越來越國際化,在保持相關文字規範的前提下,促進文字改革適應當前文化發展已經變得越來越重要,特別是在相對開放的迅猛發展的網絡時代,我們更應保持漢語言文化的先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