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第二屆大陸會議

鎖定
1775年5月10日到1778年3月1日 [1]  ,在費城召開了殖民地聯合會議,史稱“第二屆大陸會議”(The 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第二屆大陸會議任期內建立大陸軍,發表《獨立宣言》,成立美利堅合眾國,通過並生效第一部憲法《邦聯條例》。
中文名
第二屆大陸會議
外文名
The 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 [1] 
發生時間
1777年5月10日
發生地點
費城
別    名
第二次大陸會議
會議任期
1775年5月10日—1778年3月1日 [1] 
第一任主席
佩頓·倫道夫(Peyton Randolph,1775年5月20日—5月24日) [2] 
第三任主席
約翰·漢考克(John Hancock,1775年5月25日—1777年10月29日) [2] 
第四任主席
亨利·勞倫斯(Henry Laurens,1777年11月7日—1778年12月9日) [2] 
第五任主席
約翰·傑伊(John Jay,1778年12月10日—1779年9月28日) [2] 
第六任主席
塞繆爾·亨廷頓(S.Huntington,1779年9月29日—1781年2月28日) [2] 

第二屆大陸會議會議內容

第二屆大陸會議,1775年5月10日在費城召開。 [3]  第一屆大陸會議的大多數代表返回第二次會議,新增加的成員包括本傑明·富蘭克林約翰·漢考克托馬斯·傑斐遜。弗吉尼亞代表佩頓·倫道夫再次被選為主席,但兩週後他不得不回到家鄉的議會。亨利·米德爾頓隨後當選,但遭到其拒絕。 [2]  取而代之的約翰·漢考克成為第三任大陸會議主席直到,1777年10月29日因身體問題辭去職務。 [4] 
起初,佐治亞再次沒有參加大會,但截至7月,該殖民地的省議會別無選擇,只能加入。 [1] 
軍事、外交和內政
第二屆大陸會議首先採取的行動之一是建立大陸軍。戰爭的組織主要是由州民兵組織管理的,結果導致了一場似乎註定要失敗的叛亂。喬治·華盛頓被任命為總司令,並立即被派往波士頓圍攻。1775年7月6日,大陸會議通過了《原因聲明》,概述了武裝衝突的原因。在最後的和平努力中,它向英國發出了《橄欖枝請願書》,希望在衝突升級前解決衝突。 [1] 
會議在接下來的一年裏鞏固了自己的權力,承擔了13個殖民地的立法和行政權力。它任命了一名駐法國大使,從歐洲國家獲得貸款,發行紙幣,並繼續籌集軍隊。代表團面臨的主要挑戰是缺乏提高税收的法律權威。因此,有人要求各國提供資金,但有時沒有效果。
發表《獨立宣言》
《獨立宣言》 《獨立宣言》
到1776年,第二屆大陸會議作為國民政府開始運作。為了表明自己的權力,它發表了一份將是美國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1776年6月11日,大陸會議任命一個“五人委員會”(Committee of Five)起草一份宣言,該委員會由康涅狄格殖民州的羅傑·謝爾曼賓夕法尼亞殖民州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弗吉尼亞殖民州的托馬斯·傑斐遜、馬薩諸塞殖民州的約翰·亞當斯和紐約殖民州的羅伯特·R·利文斯頓組成。這個宣言委員會從1776年6月11日開始工作,於1776年6月28日首次向大陸會議提交了該文件。 [5]  1776年7月4日批准《獨立宣言》 [1]  ,宣佈脱離英國,成立美利堅合眾國 [3] 
五人委員會向大陸會議提交《獨立宣言》 五人委員會向大陸會議提交《獨立宣言》 [6]
宣佈獨立後,大陸會議的性質由聯合殖民地大陸會議(ContinentalCongress of the United Colonies)轉變為合眾國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2] 
通過並生效《邦聯條例》
隨着《李決議》和《獨立宣言》的通過,大陸會議面臨的挑戰是將眾多的聯合殖民地的立法轉化為一部能夠團結和管理13個獨立州的美國憲法。甚至在接受這兩份重要文件之前,起草憲法的問題在1776年6月12日就得到了大陸會議的認真關注,當時大陸會議決定任命一個由13人組成的委員會為新共和國起草憲法草案。決議由各殖民地的一名成員組成的委員會,負責準備和消化這些殖民地之間將要建立的邦聯形式。該委員會由新罕布什爾州喬賽亞·巴特利特馬薩諸塞州塞繆爾·亞當斯羅得島州斯蒂芬·霍普金斯康涅狄格州羅傑·謝爾曼紐約州的羅伯特·R·利文斯頓、賓夕法尼亞州的約翰·狄金森、馬里蘭州的托馬斯·斯通、弗吉尼亞州小托馬斯·尼爾森北卡羅來納州約瑟夫·休斯南卡羅來納州愛德華·拉特利奇佐治亞州的巴頓·格威內特和新澤西州約翰·威瑟斯龐。1776年7月12日,委員會向大陸會議提交了《邦聯條例》(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的第一份草案。 [7] 
從此大陸會議成為13個州殖民地的臨時政府。它發行貨幣、發放貸款,興辦郵政,創建海軍。 [3] 
1777年11月1日,亨利·勞倫斯被會議選舉接替辭職的約翰·漢考克成為第四任大陸會議主席。 [4] 
邦聯條例 邦聯條例
1777年11月15日,代表們通過了《邦聯條例》(Articles ofConfederation and Perpetual Union) [4]  ,這是一項成立一個有代表性的政府的協議,每個殖民地都成為一個州。在接下來的幾年裏,各州都批准了這項法案,最終於1781年3月1日通過。代表團隨後被廢除,邦聯國會(Congress Assembled [2]  )成為美國新的管理機構。 [1] 
1778年12月9日,亨利·勞倫斯辭職,10日,國會選舉其政治對手約翰·傑伊為第五任大陸會議主席。 [4] 
1779年9月28日,塞繆爾·亨廷頓接替約翰·傑伊當選為第六任也是最後一任大陸會議主席。 [8] 
1781年3月1日馬里蘭州的代表在會議中籤署《邦聯條例》,任命一個委員會完成邦聯建立。《邦聯條例》的批准,使曾經流動舉行的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不復存在,而被國會召集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s in Congress Assembled,USCA)管理機構所取代。USCA一致同意《邦聯條例》具有完全效力,並且每個州在新的國會中都有表決權。當天,塞繆爾·亨廷頓成為第一任國會召集合眾國總統(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Congress Assembled)。 [9] 

第二屆大陸會議會議影響

會議期間,授權建立大陸軍
1776年7月4日批准的《獨立宣言》 [1]  ,宣佈脱離英國,成立美利堅合眾國 [3] 
1777年11月15日通過的《邦聯條例》成為美國第一部憲法性質文件(邦聯性質)。 [7] 
在北美殖民地宣佈獨立後尚沒有一個正式中央政府期間,大陸會議起到了臨時政府的作用。美國正式成為一個邦聯國家後,大陸會議改稱邦聯國會,在邦聯憲法的基礎上,行使中央政府的權力。隨着1787年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頒佈之後,大陸會議依然代行美國國會的職權,直到1789年新憲法誕生,大陸會議被主權分立的美國聯邦政府所代替。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