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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珦
鎖定
宋仁宗天聖年間,以門蔭入仕,候補郊社齋郎。起家黃陂縣尉,遷廬陵縣尉,歷任潤州觀察副使、檢校大理丞、興國縣和沛縣知縣,治理龔州、鳳州、磁州、漢州等州。熙寧年間,授嵩山崇福宮使,加位太中大夫、上柱國,冊封永年縣開國伯。
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去世,終年八十五歲。憑藉兒子功勳,追封趙王,諡號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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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 伯温
- 號
- 君玉
- 所處時代
- 北宋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河南伊陽
- 出生日期
- 1006年
- 逝世日期
- 1090年
- 主要成就
- 培育二程 治理州縣
- 本 名
- 程珦
- 官 職
- 潤州觀察副使 大理寺丞 知州 太中大夫
- 散 官
- 上柱國
- 爵 位
- 永年縣伯-趙王
- 諡 號
- 和
程珦人物生平
當時宜獠區希範已經被殺了,他故鄉的人忽然傳説他的神靈降世,説“:應當為我在南海立祠廟”,於是迎送他的神靈至南海,到龔州,程珦派人責問送神的人。送神的人説:“近來經過潯州,潯州知州以為是妖怪,投祭祀品到江裏,祭祀品逆水而上,知州害怕,於是改為以禮相待。”程珦派人又把祭品投入江裏,祭品順流而下,這種迷信欺騙於是被平息。
程珦曾經在開元寺僧舍款待宴請客人,剛剛開始喝酒,人們喧譁説佛光顯現,看的人互相擠撞踐踏,不能禁止,程珦安靜地坐着不動,過一會兒就安定下來了。
宋神宗熙寧年間,新法推行,做州縣官吏的聽從命令唯恐落後,程珦獨自抗議不行,指出新法的不恰當之處。朝廷派來的使者李元瑜發怒,程珦就推託生病而回歸故里,擔任管理西京嵩山崇福宮的職位。任職期滿再任,於是便請求辭官了。
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程珦去世、終年八十五歲,追封趙郡王,諡號為和。
程珦事蹟見《宋史 卷四二七 程顥傳》、《新安縣誌》卷六二。
程珦軼事典故
程珦仁慈、寬恕同時又剛毅、果斷,平時在家對幼小或下人很客氣,唯恐嚇着他們。至於冒犯義理的事,絕對不做。
程珦對左右使喚的下屬,每天都問寒問暖。先後得到五次朝廷嘉獎,分別給了叔伯的子孫。出嫁女兒或寡婦,一定盡力給予豐厚的嫁妝。所得到的薪俸,大多分給親戚中的貧困者。伯母寡居,他接到家裏奉養、照顧,更加周到。侄女嫁人後死了丈夫,程珦把她接回來,教育撫養她們母子,像對待兒子、侄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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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官職小,俸祿少,剋制自己,追求道義,別人都以為程珦很難得。
文彥博、蘇頌等九人表彰他的清廉和志氣節義,皇帝宋哲宗詔令賞賜帛二百匹,官府為他出葬。
程珦家族成員
曾祖:程羽,兵部侍郎,贈太子少師;
曾妣:清河張氏,襄陵太君;
祖母:清河崔氏,高密縣君
父親:程遹,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司空。
母親:清河張氏,追封趙國太夫人、冀國太夫人。
妻子:侯氏,壽安縣君,贈尚書比部員外郎侯道濟長女,追贈上谷郡君。
兒子:程應昌、程天錫、程顥;程頤;程韓奴;程蠻奴
孫子:程端懿、程端愨、程端本;程端中、程端輔、程端彥
程珦個人著作
藏拙歸來已十年,身心世事不相關。洛陽山水尋須遍,更有何人似我閒。
西園勝蹟名天下,唐相經營用意工。島嶼迴環壓湖面,樓台重複倚雲空。
濯纓泉潔存遺蹟。促軫亭空想舊風。公暇未應無客會,春遊更喜與民同。
程珦後世紀念
程珦墓誌銘
程姓,珦名,伯温字,姓源世系,詳於家牒,故不復書。
曾王父,尚書兵部侍郎,贈太子少師,諱羽;曾王母,清河太君張氏、襄陵太君賈氏;王父,尚書虞部員外郎,諱希振;王母,高密縣君崔氏;考,贈司空,諱遹;妣張氏,追封趙國太夫人、冀國太夫人。
予性質顓蒙,學術黯淺,不能自奮,以嗣先世。天聖中,仁宗皇帝念及祖宗舊臣,例錄子孫一人,補郊社齋郎。歷黃州黃陂、吉州廬陵二縣尉,潤州觀察支使。由按察官論薦,改大理寺丞,知虔州興國縣,龔州,徐州沛縣。監在京西染院,知鳳、磁、漢三州事。熙寧中,厭於職事,丐就閒局,管勾西京嵩山崇福宮。歲滿再任,遂請致仕。官,自大理寺丞十三遷至太中大夫;勳,自騎都尉至上柱國;爵,永年縣伯;食邑,户九百。因子有功被封趙王,諡號和
娶侯氏,贈尚書比部員外郎道濟之長女,封壽安縣君,先三十八年卒,追封上谷郡君。
男六人:長應昌,次天錫,皆幼亡;次顥,承議郎宗正寺丞,先卒;次頤,今為通直郎;次韓奴、蠻奴,皆夭。
女四人:長婆嬌,幼亡;次適奉禮郎席延年;次馮兒,幼亡;次適都官郎中李正臣。
孫男五人:端懿,蔡州汝陽縣主簿,監西京酒;次端中,治進士業;次端輔,早亡;次端本,治進士業;次端彥,郊社齋郎。
孫女八人:長適宣義郎李偲;次適假承務郎朱純之;次適安定席彥正;次未嫁而卒;次為李佩繼室;次適清河張敷;次幼亡。
曾孫女:一人。
元佑五年庚午春,正月十三日己卯,以疾終於正寢(先居暖室,既得疾,命遷正寢),享年八十五。越三月孟夏庚戌望,葬於伊川先塋之次,上谷郡君袝焉。
予歷官十二任,享祿六十年。但知廉慎寬和,孜孜夙夜,無勳勞可以報國,無異政可以及民,始終得免瑕謫,為幸多矣。葬日,切不用幹求時賢,制撰銘志。既無事實可紀,不免虛詞溢美,徒累不德爾。只用此文,刻於石,向壁安置。若或少違遺命,是不以為有知也。
先公太中,年七十,則自為墓誌,及書戒命於後,後十五年終壽。子孫奉命不敢違,惟就其闕處(事未至者,皆缺字,使後人加之),加所遷官爵,晚生諸孫,及享年之數,終葬時日而巳。醇德懿行,宜傳後世者,皆莫敢志,著之家牒。孤頤泣血書。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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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史 卷四百二十七 列傳第一百八十六 道學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1-28]
- 2. 《近思錄》卷六:程頤:先公太中諱珦,字伯温。前後五得任子,以均諸父子孫。嫁遣孤女,必盡其力。所得俸錢,分贍親戚之貧者。伯母劉氏寡居,公奉養甚至。其女之夫死,公迎從女兄以歸。教養其子,均於子侄。既而女兄之女又寡,公懼女兄之悲思,又取甥女以歸嫁之。時小官祿薄,克己為義,人以為難。公慈恕而剛斷,平居與幼賤處,惟恐有傷其意。至於犯義理,則不假也。左右使令之人,無日不察其飢飽寒燠。
- 3. 程顥,程頤.《河南程氏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646
- 4. 馮劍輝.《二程家族與徽州關係考》:《史學月刊》 , 2011
- 5. 孔廟和國子監的門 .北京市檔案館 .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