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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理念

鎖定
社會保障理念是指對國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增進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國民生活質量的做法的思想及觀點。 [1] 
中文名
社會保障理念
所屬學科
社會保障學 [1] 

目錄

社會保障理念條件

社會保障理念,一般具備下列六個要件:
(1)國家(政府)是責任主體;
(2)法律支持下保證實施;
(3)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基金;
(4)實現國民收入分配再分配
(5)保障全體國民的生存安全和基本生活;
(6)提高福利水準,使國民逐步過上健康的幸福生活。

社會保障理念變化

社會保障的所有理念都是由時代不同階段所存在的現實所決定的,正是現實的變化才引起社會保障理念的更新。下面三種現實的推動,對於社會保障理念的變化,有着決定意義:
一是由於早期工業化,社會保障逐步脱離慈善救助狀態,向着有立法支撐並以國家為責任主體的社會救助發展,從而產生保障國民最低生活需要的理念。
二是由於工人運動的推進,社會保障逐步放棄“僱主責任”狀態,向着由政府主導的強制性社會保險發展,從而產生保障國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理念。
三是由於福利主義興起,社會保障逐步改變侷限中低端狀態,向着有理性並可持續的全面福利發展,從而產生保障國民福利性生活需要的理念。

社會保障理念影響因素

當然,現實的因素是複雜的,可以説社會保障理念的不斷更新,正是各種因素綜合性反覆影響的結果。歸納起來,社會保障理念的變化,主要受到以下七個方面現實因素的影響:
1.人類生存風險
首先,隨着時代的發展,人類生存所遇到的風險焦點也在不斷轉移,並已不僅僅停留在通過濟貧和施捨而維持生存。特別是在現代社會中,貨幣收入風險越來越為人們所關注,成為現代風險的焦點,由此,社會保障中收入保障理念佔據了重要地位。其次,人類生存風險的責任定位也在發生變化,從人人自負到僱主責任,再從政府責任和社會責任到個人責任的加強,從而不斷地影響着社會保障理念的深化。
2.工業化推進
工業化推進也進一步促進了城市化,從而引起整個社會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極大改變,尤其是家庭結構分化加強,家庭功能逐漸弱化。雖然家庭在保障老、弱、病、殘方面的作用將長期存在,但是畢竟許多功能已越來越被社會所替代,在保障人們的生存和生活的過程中,社會的作用更顯突出,社會是人們保障主體的理念,已深深地融入到社會保障之中。
3.市場經濟深入發展
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導致市場競爭加劇,人們特別是勞動者的風險加大,從而不可避免地出現一個由市場弱者和市場失敗者組成的貧困羣體,他們的生活不僅受到市場競爭的威脅,而且使社會出現動盪。為此,原先完全通過濟貧使其渡過難關的消極理念已不適應,必須從源頭抓起,就是使社會援助朝着預防這些風險發生的方向發展,這就引致了社會保障中防貧理念的產生。
4.政治權利普及
一方面,隨着人類文明的發展以及經濟逐漸發達,人們追求普遍享有政治權利的願望因此更加強烈;另一方面,政治權利的內涵進一步擴充,涉及億萬羣眾利益社會保障權利自然也被包括其中,是否享有社會保障權利已被提到政治高度。在現代社會中,社會保障權利更被列為基本人權,它的具體表現形式為生存權勞動權福利權,從而使社會保障理念不僅被賦予更高層面的權利含義,而且隨着人權觀念的普及,極大地推動着社會保障理念的更新。
5.國民需求變化
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各國國民生活水平向上,社會需求趨向生活質量提高。這一現實的變化不僅使社會保障的水平逐步提高,而且在理念上也發生了變化,即社會保障除了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外,還加進了福利生活保障的內容。在一些發達國家,為了適應國民需求多樣化的狀況,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服務的力度加大,從而使社會保障衝破傳統觀念,朝着使所有社會成員都能過上具有文化性的健康生活方向發展。
6.社會問題突顯
社會問題突顯是社會保障理念發生變化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中,老齡化和就業惡化是兩個影響較大的問題。由於人口老齡化加速,造成社會贍養人口增多,社會保障基金吃重,與老齡化相關的年金、醫療等引發的社會問題更加突顯,過去那種片面強調高福利的理念受到抵制,國家責任的解釋也得到了修正,個人承擔更多義務被進一步強調。因此,人們重新思考單一保障模式的種種弊端,從而使適度水平的多層次保障理念開始佔據主流地位。另外,由於經濟蕭條引發各國就業狀況惡化,失業保障不堪重負,人們也在反思消極保障帶來的結果,於是,以促進再就業為特徵的積極失業保障理念誕生,並得到了國際上的普遍認可。
7.保障理論推動
理論的發展對社會保障理念的更新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且不説16世紀初英國空想社會主義者理論對社會保障理念的啓蒙作用,僅就馬克思關於國家保障的理論主張,以及貝弗裏奇有關對全體公民實行全面保障的福利國家思想,都對不同時期和不同制度下的社會保障理念發揮了重要的引導作用。此外,一些經濟學理論,特別是福利經濟學等學説以及社會學保險學、人口學、管理學等學科理論,都對社會保障理念的形成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因此,可以説社會保障的理念變化,正是建立在各種與社會保障相關理論發展的基礎上的。

社會保障理念取向

(一)強調收入保障
即把社會保障視同收入保障。認為社會保障就是在國民生活中,出現收入中斷或永久喪失時,國家為保證其最低或基本生活水平的收入而制定的綜合性措施和制度。
(二)強調公共福利
即把社會保障視為公共福利。認為社會保障是一種公共福利計劃,旨在保護個人及家庭免除因失業、年老、疾病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到的損失,並通過公益服務和家庭生活補助,以提高其福利
(三)強調社會安全
即把社會保障視為社會安全網。認為社會保障就是對生老病死、傷殘和孤寡、衣食住行等社會問題提供安全性保護,包括對收入、支出,以及所遇各種社會風險予以支持和補貼
(四)強調社會公平
即把發展社會保障視為對社會公平的追求。認為社會保障是社會公平和社會安全的一種機制,是為在市場競爭中失敗的人不致遭受滅頂之災,並能獲得重新參與競爭的機會,同時還為失去勞動能力或遭受意外困難的人提供生活保障。
(五)強調基本人權
即把社會保障視為一種基本人權。認為每個人及其家庭的衣、食、住、行,都有享受適當水平社會服務的權利,特別在遭受失業、疾病、寡居、老年等情況,以及因個人不可抗拒的遭遇而出現生存危機時,有權獲得社會的保障。
參考資料
  • 1.    郭士徵主編,社會保障學,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11,第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