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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分配
鎖定
再分配
(也稱社會轉移分配),在
初次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各收入主體之間通過各種渠道實現現金或
實物轉移的一種收入再次分配過程,也是政府對
要素收入進行再次調節的過程。居民和企業等各收入主體當期得到的
初次分配收入依法應支付的
所得税、
利潤税、
資本收益税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經常收入税。政府以此對企業和個人的初次分配收入進行調節。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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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分配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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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轉移分配
- 屬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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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分配方式
- 包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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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税等
再分配財產税
再分配社會繳款
居民為維持當前和未來的福利,保證在未來各個時期能獲得
社會福利金,而對
政府組織的社會保險計劃或各個單位建立的基金所繳納的款項,如
失業保險、退休保險、
醫療保險計劃等。
再分配社會福利
再分配其他轉移收支
包括政府內部
轉移收支;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之間的援助、捐贈、會費繳納等,對私人非營利性機構的捐贈、贊助等轉移收支;居民之間的內部轉移收支,
如城鎮居民對
農村居民的轉移收支。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調控機制起作用,政府進行必要的
宏觀管理和收入調節,是保持社會穩定、維護
社會公正的基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