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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

(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鎖定
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羣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税(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1] 
2018年9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 [2] 
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3] 
2020年2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和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多措並舉穩企業穩就業。 [4]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税務部門統一徵收。
中文名
社會保險
外文名
Social Insurance
定    義
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概念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社會保險歷史

在社會保障的歷史上有兩個里程碑:一是德國俾斯麥時期首創社會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國建立全面社會保障制度,並將社會保障制度化,這對二戰後社會保障制度的全球化產生了很大影響。
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中,二戰是個分水嶺。總的來説,二戰以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項目、覆蓋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國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點是:社會保障只是保證居民擁有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二戰以後,社會保障進入到另一個階段,福利國家紛紛出現,其先鋒是英國
20世紀70年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實踐紛紛出現於工業國家。
2016年7月14日,公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提及“合併實施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廣東省在2022年12月4日發佈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中顯示,已經實現合併。 [10-11]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必須按照國務院明確的‘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已定部署,確保社保現有徵收政策穩定,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絕不允許擅自調整。對歷史形成的社保費徵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 [2] 

社會保險制度與沿革

社會保險制度沿革

中國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沿革
1951年2月,政務院公佈了《勞動保護條例》,標誌着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
1966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
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
經過2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國家醫保局最新公佈了《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3] 

社會保險税務部門徵收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税務部門統一徵收。11月1日起社保費交由税務部門徵收的地區包括北京、上海、山東、山西、湖南、吉林、廣西、貴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島等。天津自2020年11月21日起。
具體徵收主要有兩種模式:之前社保費是由人社部門徵收,在轉給税務部門徵收之後,具體徵收模式主要是有兩種。一是採取全責徵收模式。比如,湖南明確,企業、靈活就業人員自行向税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應於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務部門自行申報職工各參保險種的年度繳費工資。二是採取代收模式,也就是“社保(醫保)核定、税務徵收”模式,由人社、醫保部門核定繳費金額,税務部門按照核定金額進行徵收。

社會保險主要內容

社會保險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新的參統單位(指各類企業)單位繳費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費率確定為8%,個體工商户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及以個人形式參保的其他各類人員,根據繳費年限實行的是差別費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範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户養老金由個人賬户基金支付,月發放標準根據本人賬户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户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社會保險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構成。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賬户構成。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這部分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及搶救、急救。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其中個人也要按規定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個人賬户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符合規定的費用,個人賬户資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用現金支付,個人賬户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額,再進入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共付段。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及個人,必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保險,並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

社會保險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對於工傷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工傷保險費的徵收費率高於一般標準,一方面是為了保障這些行業的職工發生工傷時,工傷保險基金可以足額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是通過高費率徵收,使企業有風險意識,加強工傷預防工作使傷亡事故率降低。
職工上了工傷保險後,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另外,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參保職工的工傷醫療費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輔助器具等、工傷康復費、勞動能力鑑定費都應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會保險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職工都應辦理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基金主要是用於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無固定工資額的單位以統籌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招用農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當前中國失業保險參保職工的範圍包括:在崗職工;停薪留職、請長假、外借外聘、內退等在冊不在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其它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包括建立勞動關係的臨時工和農村用工)。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職工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還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社會保險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生育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及其利息以及滯納金組成。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及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都應該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各類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在6個月以上,並按時足額繳納了生育保險費;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生育或流產的;在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經批准轉入有產科醫療服務機構生產或流產的(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

社會保險現狀

2015年8月底,社保第三方專業機構“51社保”發佈2015《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顯示企業參保基數合規率為38.34%。也就是説,仍有接近62%的企業未按照職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其中24%的企業統一按最低基數繳費。
2016年,北京、上海、重慶、安徽等多地調整了社保繳費基數。由於平均工資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也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調。2016年度上海市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17817元和3563元,分別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重慶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職工2016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5523元、下限為3105元,分別比上年增加1310元和262元 [5] 
2021年11月1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佈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福利待遇計發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每月3512元、上限為每月18330元。 [7] 

社會保險相關新聞

2020年2月1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當前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一項迫切任務是穩就業。穩就業就必須穩企業。會議確定,
1. 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以減輕疫情對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使企業恢復生產後有一個緩衝期。除湖北外各省份,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上述三項費用,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湖北省從2月到6月可對各類參保企業實行免徵。同時,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實施上述政策,充分考慮了社會保險基金結餘等情況,可以確保養老金等各項社保待遇按時足額髮放。
2. 突出抓好穩就業這一“六穩”的首要任務。抓緊出台科學分類、切合實際的復工復產防疫指南,指導各地合理確定復工復產條件,取消不必要的保證金。加快落實已出台的財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有針對性做好重點羣體就業工作。通過跨區域點對點勞務協作等有序組織農民工返崗,除疫情嚴重和擴散風險高的地區外,對限制勞動者返崗的不合理規定要堅決糾正。結合脱貧攻堅和當地建設等支持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抓緊制定高校畢業生延期錄用報到方案,加大網上招聘力度。支持企業適應羣眾線上消費需求增加靈活就業崗位。個體工商户是重要就業主體,要抓緊研究出台支持政策。
3. 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及時將受疫情影響的就業困難人員納入就業援助範圍,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支持疫情嚴重地區開發臨時公益性崗位,運用失業保險基金向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4] 
202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構建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要求的具體舉措。
主詞條:《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 [8] 

社會保險財政投入

2021年,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安排1473億元,支持地方做好睏難羣眾兜底保障。 [6] 

社會保險保險現狀

2021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合計68205億元,比上年增加17538億元,增長34.6%;基金支出合計62687億元,比上年增加5107億元,增長8.9%。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 102871 萬人,比上年末增加 3007 萬人。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65793 億元,基金支出 60197 億元。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 63970億元,其中:基金投資運營規模 1.46 萬億元,當年投資收益額 632 億元。年末全國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 22958 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268 萬人。年末全國參加工傷保險人數為 28287 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523 萬人。 [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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