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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禮哈

鎖定
石禮哈(?~1747),漢軍正白旗人,禮部尚書石文焯之子,清朝將領,官至廣州將軍福州將軍
本    名
石禮哈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逝世日期
1747年
旗    籍
漢軍正白旗
官    職
廣州將軍、福州將軍
父    親
禮部尚書石文焯
人物生平
初任直隸正定府同知,尋援例捐納道員。雍正元年(1723),改授正定協副將。雍正二年(1724),遷貴州威寧鎮總兵。雍正三年(1725)署貴州巡撫
上以其年少屢加訓諭。雲貴總督高其倬奏準移大定協弁兵,分駐廣順州所屬長寨、遮貢羊城等處。雍正四年(1726)四月,長寨狆苗阿革、阿紀等糾眾楊言不容,安設營汛、壘石阻路。總督鄂爾泰調兵剿撫,石禮哈偕提督馬會伯親往,督兵進擊,直搗長寨,擒阿革、阿紀及其黨阿搗、阿撈七十餘人,遮貢羊城五十七寨均乞降,乃宣諭,悉歸故業,安營設汛而還。事聞,詔獎石禮哈臨事果敢,交部議,敍加三級,並賜還其父石文焯巡撫原職。五月,擢廣州將軍。十一月,抵任,遣員採買廣西米石,接濟旗營,自備銀一萬兩充運腳費,部議敍加二級。
雍正五年(1727)六月,以遵旨會鞫道員李濱抹頸玷職一案,誣聽供詞,指稱巡撫楊文乾逼勒所致,奉諭詰責。雍正六年(1728)三月,楊文乾疏奏:署羅定州知州李達德因清查肇慶府知府楊以寧虧項至將軍署,謁見石禮哈,不能以禮貌接待,縱役凌辱,上原其過猶小,免究。七月,諭曰:石禮哈與楊文乾皆實心任事之大臣,但恃才自用,俱欠和平,二人不睦於地方無益,石禮哈着調補福州將軍。十二月,欽差、通政使留保等至廣東,疏劾石禮哈在廣州日於正白旗另户壯丁小衞屢犯竊逃,並不緝拏治罪,又標兵朱國用等肆名為盜,石禮哈既不將失察各官,實查參竟扶同倒提,年月詳革名糧,應治其徇情疎縱之罪。詔該部嚴察議奏,尋議照溺職例革職,從之。
雍正七年(1729)正月,特授鑲白旗漢軍都統。七月,以大軍分路進剿準噶爾,命石禮哈為北路參贊大臣。雍正十三年(1735)還京,補鑲紅旗漢軍都統。
乾隆二年(1737),奉旨石禮哈每以不知為知,舉止乖張,不勝其任。着革去都統,在散秩大臣上行走,不必食俸。乾隆四年(1739),以不勉力行走命,革職,發往軍台效力贖罪。乾隆七年(1742)釋還。乾隆十二年(1747)卒。 [1] 
家族關係:曾祖父:石廷柱
祖父:石華善(?~1695),娶豫親王多鐸第三女,授和碩額駙,官至定南將軍。三藩之亂時,駐守茶陵,因不敢進兵,解將軍印。《清史稿》有傳。
伯父:石文炳(1648~1694),石華善之子,襲三等伯,娶多羅貝勒常阿岱第二女,授和碩額駙,官至福州將軍。《清史稿》有傳。
父親:石文焯(?~1735),石華善之子,官至兵部漢尚書、禮部尚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