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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女
(皇帝之女總稱)
鎖定
- 中文名
- 皇女
- 外文名
- princess
- 拼 音
- huáng nǚ
- 詞彙用途
- 稱謂
- 注 音
- ㄏㄨㄤˊ ㄋㄩˇ
- 意 義
- 代指身份
皇女名詞解釋
中國皇帝的皇女,一般皆稱之為公主,並無細分庶出或嫡出,只要是皇帝之女,幾乎皆能授封為公主,而除去公主以外,還有以下封號:
[1]
皇女郡主
皇太子之女稱郡主,始於唐代。
皇女縣主
皇女長公主
皇帝姊妹可封為長公主。
皇女大長公主
皇帝姑母可封為大長公主。
皇女帝姬
皇女王姬
周朝時期對天子之女的尊稱。
皇女室主
王莽篡漢建新朝時,進行許多改革,其中之一便是改公主號為室主,並封自己的女兒—漢平帝皇后王氏為黃皇室主,但不久新朝亡覆,使的王莽的女兒成為中國史上僅有的幾位室主(王莽另有兩名女兒王曄、王捷,實際封號不詳)。
皇女相關名詞
帝女:意同皇女。
王女:君主只稱王或國王而非皇帝的政權,君主之女可統稱為王女。
貴女:並無特別指出其身份,只要是身份高貴或地位尊殊之女,皆可通稱為貴女。
皇女日本皇女
皇女歷史沿革
日本天皇的女兒,也可稱之為皇女。
古代日本皇室的女性皇嗣,稱姬命(如豐鍬入姬命),之後在第12代天皇繼位後,改號為皇女或姬命(如輕大娘皇女、高野姬尊),並將旁系皇族或和皇室親緣關係較遠的女性皇嗣則稱女王,之後一直到了奈良時代,在淳仁天皇朝開始,嫡系的皇子改稱親王,而嫡系皇女則相呼應地改稱內親王,至於旁系女性皇嗣則依然稱女王。
在奈良時代,除了改號以外,天皇確立了“內親王宣下”的制度;在此以前,皇族出生後即依性別稱皇子或皇女,但自奈良時代以後,內親王的封號需由天皇賜封才可獲得,否則只能稱之為皇女。
平安時代初期,天皇的子女在出生之後幾乎都能立即獲封為內親王或親王,因此所謂的皇子、皇女幾乎和親王、內親王無異。但在天皇時開始有皇女被降為臣籍、賜姓源氏,該皇女為源潔姬,此後所謂的內親王宣下制度也開始正式的被嚴格實施,內親王宣下也不再浮濫,此時也詳細制定了內親王的品級。
中葉以後,平安時代的天皇們大都早早退位成為上皇或法皇,而退位之後仍有所出的上皇不在少數,天皇有三個兒子都是退位後所生,但因為和年歲相差太多,便假託為醍醐天皇之子,而這三個兒子都獲封親王,往後形成上皇之子女也能封為親王或內親王的慣例。
平安時代後期,出現皇子行元服禮之後才封為親王的慣例,因此很多皇女也是在成年後才能得到封位。而在獲封以前,皇女大多被稱做X宮,或者女X宮,這很有可能是為了節省皇室開銷,因一旦獲封為內親王,都必須按時給予俸祿,未獲封位的皇女則給的較少,這也顯示出在戰亂中朝廷和皇室的地位逐漸衰弱。
江户時代,皇族勢力微弱,眾多皇女無法獲得內親王封位。
但在現今的日本皇室中,因人數和過去的歷代皇室相較之下已經鋭減許多,因此內親王及女王的封號限制開放許多,除了天皇直系皇女稱內親王以外,其餘皇女(如宮家皇族之女)不論世數一律獲封女王(明治維新以前是限制出身為三代以後的皇族稱女王)
皇女婚姻
平安時代以前
在修子內親王和元良親王的婚姻後,內親王也開始和皇太子以外的親王結婚,皇室再度興起了古風,皇族之間頻繁的通婚,但只限於內親王或女王嫁給天皇成為帝妃,或是有繼位可能的親王。
平安時代後期,除了嫁給天皇或皇太子以外,禔子、康子、尊子、馨子、章子、保子、昌子、雅子等諸位內親王在生母去世後,但父帝仍在世時便紛紛出嫁,因為沒有後台支持,孤寂而終或婚姻不和諧的內親王也不在少數,其中保子內親王嫁給攝關藤原兼家後,不過一年便在孤病中失意的死在病踏上。這也顯示出在戰亂中朝廷和皇室的地位逐漸衰弱。
白河上皇開創所謂的院政,而在院政的全盛時期,皇室的地位又大大的提升,因此獨身的內親王又再度增加,天皇及天皇兩人都有眾多女兒,但降嫁的也就只有篤子內親王及姝子內親王兩位,兩位內親王都成為中宮,其餘諸多皇女只能抱守空閨,但因為皇室勢力的重新增強,內親王們幾乎都只嫁給天皇,但獨身的內親王依然能在父皇的庇護下有着很好的生活。
鎌倉時代
鎌倉時代,國政掌握在鎌倉幕府手中,皇室式微,皇女們不是被降一級的封為女王,就是被降為臣籍賜姓源氏,更有甚者是一輩子無法獲得任何封號,只能稱皇女,而部分受封為內親王的皇女皆嫁給天皇,其餘幾乎獨身。
江户時代
江户時代的情況並未好轉,武家執掌國事,京都公家的皇族依然勢力微弱,且經濟窘迫,眾多皇女無法獲得內親王封位,而少數獲得封號的內親王,其中有人降嫁於天皇或親王,其餘未獲封位的皇女全數降嫁權臣。
在江户時代後期,天皇主張公武合體,因此和宮親子內親王降嫁於第14代德川幕府將軍德川家茂,這是第一次有內親王嫁進江户城(在此之前的第7代將軍德川家繼,本欲和吉子內親王結婚,但家繼突然病逝,因此未能成功),而在和宮以前,最多隻有宮家所出的幾位女王嫁入大奧而已,此時皇女的婚姻對象也不再僅限於朝臣而已,關東地方的幕府將軍也能是降嫁對象。
明治時代以後
明治時代以後,皇女的結婚對象不在侷限於皇族或德川家,除了上述對象以外,宮家、華族、甚至是平民都會是皇女的降嫁對象,和之前的時代相較之下可説是相當的自由,在這時期,嫁給王或親王的女王有;朝融王妃知子女王、朝香宮妃久子女王、武彥王妃佐紀子女王、貞愛親王妃利子女王等等。
而嫁給王或親王的內親王有;成久王妃房子內親王、恆久王妃昌子內親王、鳩彥王妃允子內親王、稔彥王妃聰子內親王、盛厚王妃成子內親王等等。
但隨着現行的皇室典範之修改,內親王或女王一旦嫁給皇族以外男子(華族也不例外),便脱離皇籍成為平民,並跟隨夫家的姓氏,這樣的規定一直被實行到現在,較早以前有池田厚子、島津貴子、鷹司和子、千容子、近衞寧子等5位內親王都嫁給了皇族以外男子,最近的一例是2005年降嫁的紀宮清子內親王,她在降嫁後跟隨夫婿黑田慶樹的姓氏成為黑田清子。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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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皇女 .百度詞典[引用日期201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