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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獄事

鎖定
癸丑獄事(계축옥사),又稱“七庶之獄”,是1613年(按干支紀年為癸丑年)朝鮮王朝發生的一起政治肅清事件。1613年三月,樸應犀、徐羊甲等7名庶子在聞慶鳥嶺劫殺銀商,很快被捕。在大北派李爾瞻等的威逼利誘下,七庶中的樸應犀、徐羊甲將自己的殺人越貨説成是逆謀事件,而他們的後台就是永昌大君的外祖父延興府院君金悌男。朝鮮國王光海君本來就對嫡出幼弟永昌大君骨鯁在喉,便藉此掀起大獄,賜死金悌男,流放永昌大君,幽禁永昌大君之母仁穆王后,金悌男所屬的西人黨由此受到重創,大北派全面得勢。 [1-2] 
中文名
癸丑獄事
外文名
계축옥사
發生時間
1613年
發生地點
朝鮮
主要人物
光海君
李爾瞻
樸應犀
金悌男
永昌大君

癸丑獄事事件背景

圍繞朝鮮宣祖後嗣問題的對立本來只在北人內展開。支持永昌大君的柳永慶一派是小北,而支持光海君的鄭仁弘李爾瞻一派是大北。光海君歷經坎坷,登上王位,馬上就肅清了柳永慶一派。儘管如此,小北中還有光海君妻家柳希奮屹立朝中,而李恆福為首的西人李元翼為首的南人也得到重用,與大北派構成聯合政權的格局。1611年,發生鄭仁弘反對西人、南人的宗師李彥迪李滉從祀文廟的“晦退辨斥”風波,大北派與其他朋黨的對立逐漸白熱化。從此以後,大北派更加強力地掌握人事權,加強了對其他朋黨的攻勢,在1612年二月利用金直哉圖謀擁立順和君的養子李泰慶為王的事件進一步打擊小北派。而光海君的心腹大患——永昌大君的母家屬於西人,於是大北派又製造癸丑獄事打擊西人。 [1-2] 

癸丑獄事事件經過

1613年三月,一羣在東萊倭館進行交易的官商將交易所得的數百兩銀子運到漢城,途經要地聞慶鳥嶺,遭遇一羣強盜,商人被殺,銀子被奪。事後查明主犯是七名兩班庶子,分別是領議政樸淳的庶子樸應犀、平難功臣朴忠侃的庶子樸致毅、樸有良的庶子樸致仁、牧使徐益的庶子徐羊甲、觀察使沈銓的庶子沈友英、北兵使李濟臣的庶子李耕俊以及許弘仁。樸應犀等和許筠、李士浩、李再榮等過從甚密,自負有才,而礙於庶孽禁錮法,鬱郁不得志。1608年,徐羊甲、沈友英、李耕俊和另一庶子金慶孫(大儒金長生的庶弟)曾上疏請求廢除庶孽禁錮法,未獲批准。1613年,他們結為死黨,樸應犀等七人在京畿道驪州南漢江邊的無倫堂共同生活,他們聚在一起,飲酒作樂,號為“竹林七賢”或“江邊七友”,暗中化裝成樵夫、鹽販、推刷奴婢者,在朝鮮各地出沒,幹着強盜勾當。 [1-2] 
銀商殺害事件的真相被查出後,樸應犀首先在家被捕。在李爾瞻的指使下,捕盜大將韓希吉慫恿樸應犀上變告,由此可開生路。樸應犀便在四月二十五日聲稱自己不是單純的打劫,而是在籌集謀反資金。光海君聽説後親自審問,樸應犀表示自己早已打算謀反,最早是在1609年打算襲擊來弔祭宣祖的明使,但未成功;1612年又在四大門張貼檄文,打算舉事,但因金直哉之獄的發生也未實行。然後才有了為了募集資金而發生的銀商殺害事件。他們打算用這些銀子賄賂“執政者”,使其舉薦參與逆謀的鐘城判官鄭浹為訓練大將,同時收買三百人,襲擊王宮,廢黜光海君,擁立永昌大君,由仁穆王后垂簾聽政,而他們中的“首魁”則是徐羊甲。徐羊甲不久被捕,起初否認,在自己的母親與兄弟受到拷打而死後,一改態度,供認樸應犀所説的“執政者”是永昌大君的外祖父延興府院君金悌男,承認他自己是第一個提議謀反的人。 [1-2] 
此後,除了樸應犀以外的徐羊甲等牽連進去的庶孽都被處死,唯獨樸致毅沒有落網,下落不明。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鄭浹供出李廷龜金尚容等西人早已知情,於是大量西人被趕出朝廷,或罷職,或流放。此外還牽扯到宣祖遺命七臣(柳永慶、韓應寅、韓浚謙、申欽樸東亮、許筬、徐渻)保護永昌大君之事,除了已故的柳永慶外,其他六臣都受到審問。五月十六日,樸東亮供出仁穆王后曾作巫蠱詛咒懿仁王后,使癸丑獄事達到高潮。最後光海君賜死金悌男,流放永昌大君(次年遇害)。而大北派則提出“廢母論”,不響應的南人重臣李德馨、西人重臣李恆福都被逐出朝廷。1618年,光海君正式褫奪仁穆王后“大妃”之號,幽禁西宮。 [1-2] 

癸丑獄事事件影響

大北派通過癸丑獄事壟斷政權,但西人也因廢母而決意推翻光海君,最終在1623年發動仁祖反正,癸丑獄事被規定為“誣獄”,受難者獲得平反,當初製造癸丑獄事的人員(包括樸應犀)都被處死。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