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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景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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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景禛(신경진,1575年—1643年),朝鮮王朝中期大臣。字君受,本貫平山,是抗倭名將申砬之子。他出身武將,是仁祖反正的首倡者。仁祖李倧即位後,他被策為一等靖社功臣,官至領議政,封平城府院君。死後諡號忠翼,配享仁祖廟庭。 [1] 
本    名
申景禛
君受
所處時代
朝鮮王朝
出生日期
1575年
逝世日期
1643年
主要成就
首倡仁祖反正

申景禛人物生平

申景禛宦海沉浮

申景禛生於萬曆三年(1575年,朝鮮宣祖八年)十一月初一日,小時候不喜歡讀書,但父親申砬不以為意,料定他必成大器。十八歲時,遭逢壬辰倭亂,申砬在忠州彈琴台力戰殉國。他在服完喪後,憑父蔭補為宣傳官(侍從武官)。丁酉再亂時,他請纓從軍,為父報仇,在全羅道一帶與日軍作戰,憑軍功任僉正、五衞都總府都事。 [2]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朝鮮宣祖三十三年)登武科,升都總府經歷。後外放泰安郡守、潭陽郡守。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宣祖三十九年)移拜釜山僉使,因為釜山是朝日往來的窗口,他不願和日本人打交道,請求辭職,獲得批准,調任甲山府使。翌年調任咸鏡南道兵馬節度使虞候,兩年後稱病辭官。其時李恆福出任西北四道都體察使,見到申景禛,極為賞識,羅致幕下,並推薦其出任慶源府使。萬曆四十年(1612年,朝鮮光海君四年)調任碧潼郡守。三年後任滿,便賦閒在家。根據其家狀的説法,是因為他不肯拜謁和他有姻親關係的權臣李爾瞻(他的一個妹妹嫁給李爾瞻之子李大燁)而被繼續外放邊郡郡守,他不肯就任而去。但更有可能的原因是受到當時被指控推戴綾昌君李佺(申景禛的表甥,其妹信城君夫人的養子)的堂兄弟申景禧的連累,此後他居住京畿道的伊川、高陽等地,“居常憤惋,悒悒不樂”。 [2] 

申景禛首謀反正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光海君十年),大北派掀起的“廢母庭請”達到高潮,申景禛不但不參加,還開始萌生推翻光海君的想法,並與親近的武官李曙、具宏等謀議。而他們所推戴的對象就是申景禛的表甥、具宏的外甥綾陽君李倧,也就是之前被迫害致死的綾昌君李佺之弟。他又聯繫上父親戰友金汝岉的兒子金瑬,將他也拉進來。在此期間,申景禛被西路都元帥張晚徵於幕下,於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光海君十一年)出任安州牧使,臨行前李倧送給他一把長劍,他以君臣之禮下庭拜受。同年冬丁母憂,在廣州廬墓守孝。天啓二年(1622年,光海君十四年)終制後,他獲任平安道兵馬節度使虞候,但推辭不赴,又拉入之前曾在咸鏡道共事過的李貴等人。同年秋,李貴出任平山府使,要申景禛當他的中軍,以便一起舉事。申景禛以避嫌為由推遲赴任,領議政樸承宗懷疑申景禛另有所圖,在其請求下,光海君將申景禛貶往平安道嘉山,任曉星嶺別將。 [3] 
天啓三年(1623年,光海君十五年)三月十二日,仁祖反正爆發,遠在嘉山的申景禛並未參與。仁祖李倧即位後,就特授申景禛為工曹參議,不久超授兵曹參判兼訓練大將,又兼帶捕盜和扈衞大將,掌管京城的治安與王宮的保衞事宜。在論功行賞時,他儘管沒有參與政變,但作為首倡者,仍被策為一等靖社功臣,僅次於金瑬、李貴、金自點沈器遠,並受封平城君。 [3] 

申景禛輔佐仁祖

天啓四年(1624年,朝鮮仁祖二年),李適之亂爆發,仁祖南逃公州,申景禛被派去迎戰,但他沒有聽命,而是為仁祖斷後。 [4-5]  叛亂平息後,申景禛抓住了被李適立為王的興安君李瑅,先斬後奏,受到彈劾,仁祖不予追究。後歷任刑曹、工曹判書,仍兼訓練大將。崇禎三年(1630年,仁祖八年)晉封平城府院君。兩年後拜刑曹判書,他稱病辭職,獲得准許。 [5]  [6]  他在當時霸佔其他人宅基數千間,受到批評。 [7] 
崇禎九年(1636年,仁祖十四年)三月,朝鮮與清朝交惡,申景禛被起用為兵曹判書,仍兼訓練大將。申景禛多次稱病辭職,仁祖都不許,直到有大臣作證他確實病得不輕,才允許免去兵判之職。 [8]  同年十二月,丙子胡亂爆發,他以訓練大將的身份扈從仁祖至南漢山城,負責防衞東城望月台。在被清軍長期包圍的情況下,據説他與具宏具仁垕、洪振道密謀教唆麾下將士舉行“兵諫”,迫使仁祖向清朝交出斥和派,提早結束戰事。 [9]  戰事結束後,再任兵曹判書,崇德二年(1637年,仁祖十五年)十一月拜相,任右議政,翌年升左議政。期間曾與領議政崔鳴吉主導派密使僧人獨步於明朝之事。 [10]  又在崇德三年(1638年,仁祖十六年)、崇德四年(1639年,仁祖十七年)、崇德六年(1641年,仁祖十九年)三次出使清朝“謝恩”。 [1] 
崇德八年(1643年,仁祖二十一年)三月初六日,申景禛被拜為領議政。 [11]  此時他已病重,五天後去世,享年六十九歲。 [12]  仁祖賜諡“忠翼”。後配享仁祖廟庭。 [1] 

申景禛軼事典故

申景禛巧試金瑬

金瑬的父親金汝岉是申砬的下屬,與申砬一起戰死於忠州。因此金瑬和申景禛本有舊誼,而且在李恆福幕下共事過。申景禛謀劃“反正”時,曾八次去金瑬家,但一直難於啓齒。有一天,申景禛對金瑬説:“吾本不學,願從公受學。”於是掏出一本《十八史略》,讀到伊尹太甲的部分,故意掩卷嘆息道:“書不可學也,豈可以臣放君乎?”金瑬説:“不然。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之事不亦宜乎?”申景禛試探道:“然則雖今之世亦可行此事乎?”金瑬説:“古今何殊?”申景禛由此確認金瑬的想法,於是一邊涕泣,一邊將舉事計劃和盤托出,説:“兄吾二父同死於國,吾二人不同死社稷,何面目見先人於地下乎?”金瑬也感泣,並問立誰為新王,申景禛回答綾陽君李倧“文武神聖,無可與比”,於是就這樣確立了仁祖反正的計劃。 [13] 

申景禛拜相深意

申景禛直到病危時才被授予領議政的職位,沒幾天就死了。這是出於仁祖特別的考慮。因為申景禛出身武人,難以勝任百官之首,但又是仁祖反正的首倡者,仁祖為了讓他死後能在銘旌書寫“人臣極職”,所以才有這樣一個安排。 [14] 

申景禛人際關係

  • 祖父:申華國
  • 父親申砬
  • 母親:崔氏(本貫全州,萬户崔弼臣之女)
  • 弟弟:申景裕、申景禋
  • 妻子:趙氏(本貫淳昌,僉知趙廷顯女,1647年卒)
  • 兒子:申峻(官至刑曹判書,錄為靖社功臣,封平山君,其孫申琓官至領議政)、申垓(官至行都正)
  • 女兒:申氏(嫁別提柳於燁)、申氏(嫁進士樸天球)、申氏(庶女,嫁朝鮮成宗子益陽君李懷曾孫瀛洲監李鳳齡)、申氏(庶女,嫁慶昌君李珘庶子昌臨君李佾) [15] 
參考資料
  • 1.    《朝鮮王朝實錄事典·申景禛》  .韓國學中央研究院[引用日期2022-01-21]
  • 2.    申琓:《絅庵集》卷六,《曾祖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領議政平城府院君贈諡忠翼公府君家狀》:萬曆三年乙亥十一月初一日子時公生……幼時不喜書,仲父監役公常以公不學為憂,判尹公以為此兒氣象異於凡兒,雖不自幼勤學,終當遠到,不必憂也。壬辰四月,丁判尹公憂,甲午制除,拜宣傳官,蓋朝廷錄用死事孤也。丁酉,倭寇再搶湖南,公欲復仇,上章陳情,乃從平安兵使李慶濬出入行間,多所斬獲,嘗有流丸着戰袍而不透體,人皆異之,以軍功為僉正,轉拜都總都事。庚子,中武科,升經歷,尋拜泰安郡守……癸卯,遷升潭陽府使……丙午,自潭陽升拜釜山僉使,公以父仇未復,義不忍接見倭奴,陳疏得遞。未久拜甲山府使……丁未,兵判樸承宗知公有將才,移授南道兵營虞候,蓋以階閫帥,而公一不通問,承宗銜之……己酉,公病免家居,時鰲城李相公以體察使開府,邀見公,大器之,待以國士,薦授慶源府使,軍政修舉,為六鎮最。壬子,官滿而還,又出為碧潼郡守。是時賊臣爾瞻方用事,與公有姻親之誼,而公絕跡不肯往見,爾瞻甚嫉之,復斥邊郡,而公又不辭而去,人皆危之。癸丑,光海昏虐日甚,爾瞻輩構成大獄,誣以延興父子將謀為不道,擁立孺子,遂殺永昌大君及延興父子,金墉之禍迫在朝夕。倫紀既絕,宗社將危,流毒百姓,無辜籲天。乙卯,公自碧潼遞歸,見時事如此,恥居京輦,屏跡伊川,或在高陽,居常憤惋,悒悒不樂。以官為名,則雖散班必辭;以祿為稱,則雖寸廩不受。
  • 3.    申琓:《絅庵集》卷六,《曾祖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領議政平城府院君贈諡忠翼公府君家狀》:至戊午,爾瞻輩遂脅百僚,庭請貶去大妃位號,指謂之西宮,錮閉門闥,使不得通水火,危辱備至……公慨然痛恨,有匡復之志……戊午,公復與完豐李公曙、綾城具公宏、綾川具公仁垕等定議。時關西張元帥晚聞公及李、具諸公名,闢致幕府。張公自多其得人,每事必問,甚敬禮之,雖處偏裨,待若大賓。……己未,張公薦公為安州牧使,辭陛之日,往辭仁祖潛邸,仁祖舉戚稱呼之曰:“叔今遠行,不可無贐,贈以一長劍。”公下庭拜受,君臣之分,蓋已定矣……是年冬,遭大夫人憂,卜葬於廣州坤巖,仍廬墓下,躬執奠物,朝夕哭墓,雖大風雨不廢,終三年一不至家,人以為難。壬戌春,服闋,處散班。未幾,拜平安虞候,不赴辭遞,往見延平李公貴曰:“此時仕可乎?”李公戲答曰:“此時可謂太平,公何有此問乎?”公告以大義,李公一言相契,即出示其子延陽公時白,與定計議,且與完城崔公鳴吉及諸人合謀……是秋,延平拜平山府使,公求與偕,延平請公為中軍,公又與延平約曰:“吾既圖免平安虞候,而遽赴平山,人必致疑,催促然後行可矣。”延平如其言,報元帥,促之再三。時相樸承宗果疑之,回啓曰:“申某將才超類,而自經一家禍患之後,疑懼怨望,不赴關西,又不赴平山,徊徨出沒,幸國家之有事,將欲別處逞心。臣等不虞虜騎之衝突,惟患將領之跋扈。”乃坐以謀避邊將啓,貶為曉星嶺別將。所謂一家禍患,蓋公同堂兄弟有辭連獄事而死者故云。……居一年,而為癸亥反正之舉,雖出天意人心之所同歸,而倡大義者,公實首也。舉義之日。公既在西,期日猝定,未及通知,不得來赴。而改玉之後,即日拜公工曹參議,馹召之,旋移兵曹參知。朝議皆以為訓煉大將非公不可,昇平為兵判啓於榻前,於是超授兵曹參判,兼訓煉大將、捕盜、扈衞兩大將及繕工提調。是年冬,錄勳行封,公為一等,賜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號,超正憲大夫,封平城君、知中樞府事。當論功時,有以公不參於舉事之日、欲置之二等者。崔公鳴吉白上曰:“無此人則無此事。”眾議乃定。
  • 4.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二年二月初七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1]
  • 5.    申琓:《絅庵集》卷六,《曾祖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領議政平城府院君贈諡忠翼公府君家狀》:正月,逆適舉兵叛,大駕南巡,公領訓煉軍兵扈駕至水原,受命捍後。賊敗後捕得逆瑅……公慮有意外變,不及奏而處斷之,迎駕於稷山之野,仍待罪,因台啓就理,領相李元翼言於上曰:“申某深得帥臣按法之體,處置可謂得宜,不可罪之。”金瑬亦曰:“古亦有之,七國之難,使膠西王自處者,與此暗合矣。”即日蒙釋……乙丑判刑曹,已而辭遞,丙寅判工曹……庚午……為府院君……壬申判刑曹,未幾遞。
  • 6.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7,十年七月二十二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1]
  • 7.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26,十年三月初六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1]
  • 8.    申琓:《絅庵集》卷六,《曾祖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領議政平城府院君贈諡忠翼公府君家狀》:丙子,判兵曹,引疾疏辭者三,上答以“官不必備,惟其人,勿以曠職為憂,調理出仕”,不許遞。會大臣以病重實狀陳達,始得遞。
  • 9.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34,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1]
  • 10.    申琓:《絅庵集》卷六,《曾祖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領議政平城府院君贈諡忠翼公府君家狀》:戊寅秋,林慶業為平安兵使時,江邊巡卒得一僧人名獨步者,本我國人,丙子以事往椵島,因亂不得歸,仍在洪承疇幕下,欲探東事出來者也。於是公與崔相密白此意,具諮文付送,而又別構諮送於洪承疇及陳都督洪範處。辛巳夏,僧持回諮來,其文略曰:“賢王以英明之姿,遭陽九之運。文獻名邦,竟為犬羊所噬。然一旅之眾興商,五千之卒沼吳,齊襄復九世之仇,春秋義之。願王與諸臣無忘立庭之號,卧薪嚐膽,日討軍實,轉弱為強,反敗為功,何憂奴虜哉?胡馬猖獗,薦食屬藩,而我不得整師剪滅,此亦貴藩之劫數,而多難興邦之會也,將來願相與密商之。”又曰:“貴國一段苦情,天人共鑑,不待別白而明。即為轉達天聽,惻念遐方,甚為殷切。貴國曆世貞順,勞不可泯,雖暫迫時勢,見窘於奴,中朝文武方切齒,代為軫念,豈復忍督過權宜之計?甚不然矣。幸安心合力,以效桑榆”云云。時崔相已遞,是後公專管此事,屢遣僧人通問不絕,而事甚秘,世莫知之。
  • 11.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4,二十一年三月初六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1]
  • 12.    《朝鮮王朝實錄·仁祖實錄》卷44,二十一年三月十一日條  .國史編纂委員會[引用日期2022-01-21]
  • 13.    申琓:《絅庵集》卷六,《曾祖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領議政平城府院君贈諡忠翼公府君家狀》:先是公與昇平金公瑬共結復父仇之約,甚相善。至是公欲與金公議大事,而難於發言,凡八往返。一日從容謂金公曰:“吾本不學,願從公受學。”仍出《史略》,讀至伊尹放太甲,公掩卷而嘆曰:“書不可學也,豈可以臣放君乎?”金公曰:“不然。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之事不亦宜乎?”曰:“然則雖今之世亦可行此事乎?”金公曰:“古今何殊?”公因涕泣曰:“古今天下,安有無母之國乎?吾不忍見李氏宗社移莽、卓之手也。兄吾二父同死於國,吾二人不同死社稷,何面目見先人於地下乎?”金公亦感泣,曰:“此吾志也。然欲舉大事,必先戴真主然後事乃濟矣。”公遂舉仁祖潛龍時封號曰:“先王諸孫中,文武神聖,無可與比,殆天意也。”金公曰:“此乃宗社臣民之福也。”仍定大策。
  • 14.    鄭載侖:《公私見聞錄》上:申平城景禛,仁獻王后之外從也。登武科,錄靖社勳一等,大拜至左議政。及病重不可赴,始進領相。蓋仁祖慮其非讀書人,或不能鎮壓百僚,以存重惜名器、愛人以德之意,而又念其元勳,使於身後得以人臣極職書諸銘旌也。
  • 15.    申琓:《絅庵集》卷六,《曾祖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領議政平城府院君贈諡忠翼公府君家狀》:祖諱華國生員,嘗授別檢,隱德不仕,後贈領議政平洲府院君;考諱砬,贈純忠積德秉義補祚功臣、議政府領議政、平陽府院君。……妣貞敬夫人全州崔氏,萬户弼臣之女,文宗朝直提學德之之五世孫也。……公配淳昌趙氏,僉知廷顯女,慈仁有閫範,封貞敬夫人,後公五年卒,葬與公同塋。有二男二女,男長曰峻,刑曹判書、靖社功臣,封平興君;次曰垓,行都正。女長適柳於燁,別提;次適樸天球,進士。側室女二人,瀛洲監鳳齡、昌臨正佾其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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