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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祜

鎖定
瑪祜(1628~1676),哲柏氏,滿洲鑲紅旗人,清朝順治九年(1652)翻譯進士,官至江寧巡撫,卒諡清恪。
全    名
哲柏·瑪祜
別    名
瑪祜
諡    號
清恪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洲鑲紅旗
出生日期
1628年
逝世日期
1676年
主要成就
惠政江南
最高官職
江寧巡撫

瑪祜人物生平

順治九年(1652),考中翻譯進士,充王府教習,授佐領,兼刑部員外郎。升任欽天監監正
康熙八年(1669),江寧巡撫出缺,康熙帝命議政大臣等會推滿洲郎中以上、學士以下通漢文且有才能者以備擢用,舉奏皆不合上意,於是選擇瑪祜出任。
康熙九年(1670)夏,淮安揚州二府久雨,田廬多淹,下詔賑災。瑪祜上疏請求減免桃源等縣積欠賦銀,及康熙六、七兩年未完漕米,部議漕米無減免的先例,康熙帝特別允許他的請求,並減免蘇州松江常州三府被災歲賦。
康熙十年(1671),上疏進言:“蘇州、松江二府額賦最重,由明朝洪武初年以張士誠竊據其地,遷怒於民,取豪户租籍,付有司定賦額,較宋朝多七倍、元朝多三倍,是以民力困竭,積逋遂多。自康熙元年至八年,民欠二百餘萬,催徵稍急,逃亡接踵,舊欠仍懸,新逋復積。請敕部核減二府浮糧,以期歲賦清完。”疏下部議,以科則久定,沒有得到同意。布政使慕天顏請求修濬吳淞江、劉河,瑪祜與總督麻勒吉請求以漕折十四萬充費。給事中柯聳上疏進言,東南水利宜乘此興工,盡疏各支河。下發瑪祜覆勘。瑪祜進言各州縣支河皆已疏通,吳江縣長橋乃太湖泄水要道,應令開濬。不久,因京口將軍李顯貴、鎮江知府劉元輔等貪污軍餉被揭發,坐不先舉發,部議降調,命留任。
康熙十二年(1673),黃河淮河水漲,清水潭石堤決口,高郵等十八州、縣、衞所受災,瑪祜奏請求賑災。
康熙十五年(1676)六月,持續下雨,瑪祜在憂愁中去世,年僅四十九歲。遺疏極陳水災民困,無一語涉及自己。下詔褒惜,諡清恪。 [1-2] 

瑪祜人物評價

《清史稿》:然於江南有惠政阿席熙、瑪祜清望尤過之。 [1] 
康熙帝:悉心任事,奮勉勤勞,且清慎素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