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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詔

(明朝南京兵部右侍郎)

鎖定
王詔(1428~1491),字文振,號慎齋,趙州(今河北趙縣),明朝天順八年(1464)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右侍郎
全    名
王詔
文振
慎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趙州(今河北趙縣)
出生日期
1428年5月5日
逝世日期
1491年9月6日
最高官職
南京兵部右侍郎

王詔生平經歷

王詔生來修偉異人,學士曹鼐奇之,將女兒嫁給他。
景泰四年(1453)舉人,天順八年(1464)進士,授工部給事中,充蒲王冊封副使。孝莊睿皇后駕崩,遇上秋享太廟時議認為不當以卑廢尊。王詔進言《禮記》有喪不祭,不得已,則移日等待釋服。建議雖然沒有采納,識者贊同他的看法。王詔受命勘察牧馬草場,彈劾會昌侯孫繼宗、撫寧侯朱永侵佔之罪。此時,地方官空缺,令京卿三品保舉。王詔進言恐長奔競之風,沒有采納。累遷都給事中
成化八年(1472)七月,敕修隆善寺竣工,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寶司少卿任道遜等以書碑皆進秩。王詔上疏力諫,沒有回覆。王詔和梁璟等論及宮闈事,明憲宗大怒,召至文華殿當面責問,王詔仰頭大呼:“臣等言雖不當,然區區犬馬之誠,知為國而已。”於是受到杖刑而釋放。出為湖廣參政原傑經略荊州襄陽,王詔襄理功勞很多。丁父憂離任。服除復任,升任湖廣右布政使
弘治元年(1488),轉任貴州左布政使。同年冬,任右副都御史雲南巡撫土官好爭襲,所司受賄後,變亂曲直,產生邊患。王詔不收饋贈,按照法律去論斷,且去除弊政中的不便。諸夷歸命,邊境安寧。有過去的官員不能歸鄉的,妻子多賣為奴。王詔為他們出錢遣送歸鄉。洪武年間,尚書吳雲跟着王禕死於國難,后王禕追諡忠文,每年祭祀,而沒有吳雲的資格。王詔為吳雲請命,於是追諡吳雲忠節,與王禕一併祭祀。
弘治四年(1491),召拜南京兵部右侍郎,未上任。九月六日,去世。 [1-2] 

王詔親屬成員

曾祖父:王思義
祖父:王理,曾任絳州判官
父:王昂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