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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雲

(明朝刑部尚書)

鎖定
吳雲(?~1375),字友雲,號宣興,江蘇宜興清泉鄉人,官至刑部尚書,出使招降元朝梁王時被殺,入《明史·忠義傳》。
弘治四年(1491)五月,追贈刑部尚書,諡忠節,與王禕一併祭祀“二忠祠”。
全    名
吳雲
友雲
宣興
諡    號
忠節
所處時代
元末明初
出生地
江蘇宜興清泉鄉
逝世日期
1375年
主要成就
出使元朝梁王,不屈被殺
最高官職
刑部尚書

吳雲人物經歷

少有文行,初為國子生。元朝時,任翰林待制
洪武元年(1368),徐達北伐,攻入大都,派遣吳雲前往南京。九月,任弘文館校書郎
洪武二年(1369),改任陝西渭南縣丞
洪武四年(1371),召還,擢升刑部郎中。歷任磨勘司令。
洪武五年(1372),任刑部尚書
洪武六年(1373),出為湖廣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洪武八年(1375)坐事,被捕。明太祖重其才,將他釋放。王禕出使元朝梁王把匝剌瓦爾密,被殺。九月,明太祖商議再次派遣使者招諭梁王,召吳雲至,對他説:“今天下一家,獨雲南未奉正朔,殺我使臣,卿能為我作陸賈乎?”吳雲頓首,對答:“天命所在,誰敢違之。第彼恃遠,故阻聲教。臣奉陛下威德往,告以大議,諭以禍福,彼必附順。若冥頑不從,興師未晚”,於是請求出使。此時,梁王派遣鐵知院等人二十餘人出使漠北,為大將軍所擒獲,押送回京師,明太祖釋放了他們,令與吳雲一同前往。吳雲一行至雲南沙塘口,鐵知院等陰謀道:“吾輩奉使不達,中道被執而還,罪必不免。”於是引誘吳雲,令他假裝成為元朝使者,改制書,共同欺騙梁王。吳雲誓死不從,正好梁王前來劫降,逼令吳雲胡服辮髮後見面。吳雲説:“朝廷念雲南一方生靈,不忍加兵,特敕招降汝,汝欲脅使臣,吾以死自誓,終不為汝所用”。鐵知院等於是殺害吳雲。梁王聽説吳雲的事蹟後,壯其氣節,收吳雲的骸骨,送到四川的給孤寺安葬。
明朝收復雲南後,才知道吳雲已經被殺。吳雲的兒子吳黻將吳雲的事蹟上報朝廷。明太祖下詔馳傳返葬,錄吳黻為國子生。吳黻家貧,不能還鄉,考慮到吳雲曾經在湖廣為官,於是安葬吳雲於江夏縣金口鎮,並佔籍江夏。
弘治四年(1491)五月,雲南巡撫王詔為吳雲向朝廷請命,追贈刑部尚書,諡忠節,與王禕一併祭祀“二忠祠”。 [1-2] 

吳雲軼事典故

李應禎往來宜興,聽聞吳雲的事蹟,在任職南京兵部的時候,以公事經過湖廣,探訪他的子孫,最後到達金口鎮,見吳雲的墓地因後代家庭赤貧,已經被犁地為田,不能辨識,地契、家藏誥命遺書也已經被火燒燬。李應禎嘆息不已,為吳雲作《嘉議大夫刑部尚書宣興吳公雲傳》。 [2] 

吳雲家族成員

父:吳仲傑,官至元朝湖南財賦提舉
子:吳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