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王利用

(元朝大臣、潞國公)

鎖定
王利用,字國賓,通州潞縣(今北京市通州區潞城鎮)人,遼朝中書令、太原郡公王籍之七世孫,元朝大臣,官至太子賓客。追贈榮祿大夫柱國、中書平章政事,追封潞國公,諡文貞。
本    名
王利用
國賓
所處時代
元朝
出生地
通州潞縣
主要成就
上疏時政十七事
諡    號
文貞

王利用生平經歷

王利用從高祖父開始,歷代在金朝做官。王利用自幼聰穎,弱冠時與魏初同學,兩人齊名,很多名士都交口稱譽之。
初事元世祖於潛邸中書省徵召為,王利用推辭不上任。
中統初年,命監鑄百司印。歷任太府內藏官,出為山東經略司詳議官。遷北京奧魯同知,歷任安肅州(今河北徐水)、汝州、蠡州(今河北蠡縣)、趙州知州,入拜監察御史薊州有禁地,平民不得射獵其中,巡邏的人誣陷州民犯禁,查抄其家。王利用糾察這件案件,巡邏的人告訴了上司,王利用愈加用力辯解,最後以所查抄的財產歸還給州民。擢翰林待制,兼光文署。奉命程試上都隆興等路儒士。遷直學士,與耶律鑄同修《實錄》。出為河東陝西燕南三道提刑按察副使,四川提刑按察使。四川土豪有持官府長短者,問得其實,而當以罪,民賴以安。都元帥塔海強行徵用巫山縣民數百口為奴,縣民屢訴不決,王利用承檄審察訊問,盡出為民。
大德二年(1298),改安西興元兩路總管。在興元,王利用減免田租額,革除站户之役於他郡者。有婦人毒殺其夫,問藥所從來,官吏教唆婦人指認為富商所賣。案件上報後,王利用説:“家庭富裕而賣毒藥,怎麼符合人情呢?”於是雪其冤情。不久,致仕,居住在漢中
元武宗即位,再次啓用,任太子賓客,切於時政,疏上十七事,曰:謹畏天戒,取法祖宗,孝事母后,敬奉至尊,撫愛百姓,敦本抑末,清心聽政,寡慾養身,酒宜節飲,財宜節用,有功必賞,有罪必罰,杜絕讒言,求納直諫,官職量材而授,工役相時而動,近侍時赴經筵講讀經史。元武宗及皇太子皆欣然採納。皇后聞之,命錄別本以進。王利用以老病不能上朝,元武宗遣醫診視之。王利用對弟弟王利貞、王利亨説:“吾受國厚恩,愧不能報,死生有命,藥不能為也。”於是去世,年七十七。
元仁宗即位,以王利用是太子屬官和舊臣,贈榮祿大夫柱國、中書平章政事,追封潞國公,諡文貞。 [1-2] 

王利用人物評價

新元史》:利用每自言平生讀書,深得力於恕字。
廉希憲:方今文章政事兼備者,王國賓其人也。 [1-2] 
參考資料